华林街道关于购买服务协助公共文明引导和安全保障项目的询价公告  因日常工作开展需要,现以公开询价方式,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接协助公共文明引导和安全保障服务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项目名称:协助公共文明引导和安全保障服务项目   (二)项目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华林街道办事处   (三)项目地点:上九路、宝华路、人民路、文昌路、德星路、长寿东路等其他需要的路段。   

二、项目内容及服务单位要求   (一)服务内容:排查非机动车乱停放、人行道骑行、占道经营等乱象,协助处理群众投诉的城市管理问题;协助整治“五类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乱停放行为;协助劝离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违规摆卖等行为;协助劝导教育沿街商铺门前占道经营行为;协助整治建筑废弃物违规排放行为;及时劝导吸烟、乱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协助街道执法队做好其他有关整治任务。   (二)服务单位要求:项目服务人数预计每天6人,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2月31日,工作时间19:00-次日1:00,实际人数及工作时间以具体工作开展为准,相关费用据实结算。   

三、服务质量   承接单位提供的协助公共文明引导和安全保障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具体服务内容及质量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四、报名资格要求   1、参加采购项目的意向单位需具备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供应商资格并具备保安服务资格。   2、报名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3、报名单位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履约能力,持有有效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5、项目中选单位中选后不得转让。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2026年9月17日起至9月22日止(共5个工作日),工作日每天9:00-12:00;14:00-18:00。逾期提交的报名及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华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荔湾区十八甫新街24号4楼)   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020-81712933   (三)报名材料:报价要求为书面形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行业内业绩等资料;   2、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打印公司信息;   3、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协助公共文明引导和安全保障服务方案,含人员、时间安排,服务效果、应急预案等资料;   6、提供服务的每人每小时价格报价单(含税);   7、有同类型过往业绩证明,以提供项目服务合同为准;   8、参加询价的单位需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所有材料一式一份,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用信封密封并盖骑缝章,注明:项目名称、被询价单位全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相关资料提交后概不退还。   

六、比选方式   报名截止后,将对各报价单位从企业资质、项目经验、过往业绩、工作方案和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比选,比选结果将在荔湾区政府网站公示,并向中选单位发出通知,其他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华林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询比文件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华林街道办事处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