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X470线K0+000—K25+187段灾毁修复工程采购项目名称: 县道X470线K0+000—K25+187段灾毁修复工程 采购项目编码: 4453004565058752305180085 项目业主: 云浮市云城区公路事务中心 服务机构: 广东协立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县道X470线K0+000—K25+187段灾毁修复工程 合同编号: 4453004565058752305180085 合同总金额: ¥22,047.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06月01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06月01日至2025年06月01日 服务内容: 县道X470线K0+000—K25+187段灾毁修复工程施工监理全过程服务 合同附件县道X470线K0+000~K25+187段灾毁修复工程(监理合同-正本).pdf 云浮市云城区公路事务中心 2026-09-15 正本县道X470线K0+000~K25+187段灾毁修复工程监理合同(合同编号:YF2305260201)发包人:云浮市云城区公路事务中心监理人:广东协立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0年6月1日监理合同甲方(委托方):云浮市云城区公路事务中心乙方(监理方):广东协立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县道X470线K0+000~K25+187段灾毁修复工程的监理业务及有关问题,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1.1工程名称:县道X470线K0+000~K25+187段灾毁修复工程1.2工程地点:云浮市云城区1.3工程造价(人民币):73.9548万元。其中建安费:73.4895万元、监理费:2.2047万元。第二条委托监理范围、监理工程师2.1监理范围:县道X470线K0+000~K25+187段灾毁修复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缺陷责任期监理,共计25.187公里。第三条委托监理期限:自甲方通知乙方进场之日起至工程施工保修期满之日止,乙方须配合甲方进行工程监理服务工作。第四条监理依据4.1甲方与中标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4.2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及其说明;4.3国家、交通部颁发的现行《公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1页共7页4.4交通部颁发的现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4.5国家和广东省已生效的有关现行工程监理法规文件;4.6国家、广东省和云浮市现行的预(概)算定额、收费标准及有关管理办法;4.7本合同书;4.8在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第五条监理费金额及结算支付方式:5.1合同监理费为人民币(大写)贰万贰仟零肆拾柒元整(RMB:22047元),最终监理费以实际发生为准。5.2结算方式:1、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20%为监理费预付款,拨款前乙方应开具发票。2、按施工进度款比例支付对应的监理费进度款。3、在工程交工后,委托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合同价的100%。5.3因项目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上述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发包人向政府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发包人在上述规定的付款时间内向政府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发包人已经按期支付。5.4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监理服务费给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开户行:虫国建设银行中山港口支行行号:105603000299第2页共7页户名:广东协立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账号:44050178100100000115第六条监理工作内容6.1审查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图纸,全面理解、掌握施工承包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现场勘察报告等有关资料。督促承包人全面履行合同文本中的各项义务。对本工程实施质量、投资、进度三大控制和合同管理。6.1.1进度控制审查承包人的施工总工期的安排及各施工阶段或单位工程(包括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与材料和设备的进场计划及其相互协调程度;施工准备的可靠性;计划目标与施工能力的适应性;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偏离及时指出并采取纠正措施;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审查并答复承包人的延期要求:积极协调好各项目工程的进度关系。6.1.2质量控制监督承包人建立自控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质量控制程序,审查承包单位的材料、设备采购清单,采用测量、旁站、实验和指令文件等手段对施工全过程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并监督其实施;检查施工用的材料和构件设备的规格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对其出厂合格证、材质试验报告进行审核或检验;按国家颁发的技术规范,质量评定标准,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检查施工中的工程质量;对工程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第3页共7页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签发认可证书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并落实施工技术管理和工程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6.1.3费用监理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付款签证,在竣工验收后,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最终报表和结算清单,向甲方提交最终结算证书。6.1.4合同管理甲方授权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数量、施工程序等下达变更令;审查分包人的资质和分包工程的类型、数量并提出意见报甲方审批;审查承包人对工期的延长或费用的增加及对延长工期索赔事宜,报甲方批准后执行;审核承包人的设备、人员及其数量和标书所列是否相符;参加处理大质量事故。6.2协助甲方组织审查验收资料,参加工程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6.3编写本工程的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填写监理日记,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第七条监理工程师的职权范围7.1为了保证监理工程师履行职能,正常地开展监理工作,有效地实施对工程的全面监理,甲方委托并授予监理工程师如下职权:7.1.1履行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中2.4.1至2.4.5及2.4.7规定的监理工程师职权,但重大变更设计应报甲方批准;7.1.2在总承包及分包合同条款中赋予的监理工程师职权;7.1.3甲方根据工程施工管理的需要委托乙方并经乙方同意授第4页共7页受的职权。第八条双方的义务8.1甲方义务8.1.1必须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正式批准设计以及有关的补充文件,备忘录等有关资料;8.1.2保证乙方从驻地能正常无阻地进入监理服务需要到达的场地;8.1.3为监理服务的目的,按合同书第十条的约定无偿向乙方提供设施、设备和服务;8.1.4在监理服务期间,应无偿为监理组派驻甲方代表,负责代表甲方行使全工程监理合同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8.1.5有权对乙方不合格的监理人员提出撤换建议;8.1.6承担因资金、材料、征地拆迁、设计变更和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而造成工程停建、缓建延期责任。8.2乙方的义务8.2.1乙方在监理服务中,应尽心竭力,科学、实事求是,讲求效率和职业道德、公正地履行合同中的职责;8.2.2由于工程的需要,乙方须行使本合同中甲方未授予的权力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8.2.3甲方认为被指派监理工程师不称职时,可建议乙方撤换监理人员,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应及时撤换;8.2.4不得从事与本项目工程相关的施工和建筑材料、构配件以第5页共7页及建筑机械、设备的经营活动;8.2.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移交给甲方;8.2.6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8.2.7乙方不得转让监理业务;8.2.8乙方在监理过程中因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8.2.9乙方不得与所监理工程的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其他利害关系;8.2.10乙方不得与承包方串通,为承包方谋取非法利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8.2.11工程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理工作职业规范,公正、及时地处理监理事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第九条甲方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甲方应根据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中第3.1.5条规定向乙方监理人员提供监理设备、设施。第十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按监理服务费的30%支付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如造成守约方损失的,则赔偿守约方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鉴定费、公证费等费用。第十一条争议解决第6页共7页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其他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二份,副本二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云浮市云城区公路事务中心乙方:广东协立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桌电(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兴云西路98号地址:虫山市港口镇港口大道19号保利怡方花园1幢1601卡邮编:527500邮编:528447电话:0766-8827150电话:0760-88481059203年6月1日签订时间:第7页共7页正本县道X470线K0+000~K25+187段灾毁修复工程监理安全生产合同发包人:云浮市云城区公路事务中心承包人:广东协立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203年6月上日合同签订日期:安全生产合同为在县道X470线K0+000~K25+187段灾毁修复工程工程监理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云浮市云城区公路事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单位广东协立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二)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三)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五)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GF90-201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要求。11(二)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各种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四)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五)乙方必须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力、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炸、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六)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妥善保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