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JSZC-320100-FW2026-03697
二、合同名称:石头城遗址管理处国防园高压配电房进线1000A总断路器维修更换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100-FW2026-03697
四、项目名称:石头城遗址管理处国防园高压配电房进线1000A总断路器维修更换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南京城墙保护管理中心联系方式:1391473209供应商(乙方): 南京恒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13305183539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项目名称:石头城遗址管理处国防园高压配电房进线1000A总断路器维修更换项目编号:JSZC-320100-FW2026-03697比选方式: 直选服务品目: 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项目预算: ¥32264.0项目地点: 南京市秦淮区边营1号采购单位: 南京城墙保护管理中心联系人姓名: 石头城遗址管理处联系电话: 1391473209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32264.03.履行时间(期限): 2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6-1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15 16:18工程承包合同(盖章).pdf工程承包合同发包单位南京城墙保护管理中心工程名称国防园配电房断路器更换项目承包单位南京恒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编号:委托方(甲方):南京城墙保护管理中心承包方(乙方):南京恒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解明传联系电话:13305183539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206-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甲方用电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乙方接受甲方电力工程施工事项。现为了充分明确合同各双方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国防园配电房断路器更换项目。
二、工程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国防园.园区。
三、工程内容和主要工作量:1、1000A以下供电断路器更换母排拆装等。
四、委托事项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实施,1000A断路器、配电房内等施工报价内工程量等(详见工程报价清单)。乙方以电气工程承包方式负责该工程的施工至送电后移交甲方。序号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报出金额备注1抽展式智能断路器1250型1000A/3P加延时分闸脱扣器台213200.0026400.00民邦电气2铜排TMY-4*60*6拆装KG160.000.003辅材仪表、互感器拆装项20.000.004维修、安装费项21600.003200.006税金(9%)增值税普通安装发票2664.007合计大写:叁万贰仟贰佰陆拾肆元零角零分32264.00质保三年
五、施工准备甲方应做好施工场地障碍物的清除工作,以满足乙方施工需要。
六、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及调整1、核定价款: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32264.00元。(大写:叁万贰仟贰佰陆拾肆元零角零分)含开具9%增值税普通发票。该价格已包含完成本合同约定全部工程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垃圾清运费、高空作业费、安全防护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质保期维修费及所有不可预见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2、支付方式2.1甲方在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尽快完成支付手续并结清款项。付款前,乙方应开具等额合格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七、工程期限:1、本工程自2026年5月30日起开工,并于2026年5月31日完工。(总工期为2个工作日,上述计划开工日期与实际不一致的以甲方实际通知开工日期为准。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应相应顺延;2.1甲方所提供的施工现场障碍物未能清除,达不到施工准备条件影响施工的:2.2本工程项目中设计方案发生重大变更的;2.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合同款而影响施工的:2.4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延期工期的:
八、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1.1甲方是本工程的投资者,可对建设中的工程项目进行检查、监督:1.2履行完成本合同中所约定的事项;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需甲方配合、协调工作时,甲方应以予帮助;2.乙方2.1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项;2.2承担施工安全责任;2.3乙方的接到甲方此项目报修,2小时内到现场组织维修,如乙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维修,甲方聘请第三方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安全施工1.乙方应遵守电力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由造成事故的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十、违约和争议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条款,不履行或不完全合适地履行双方约定或法定的义务,均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因此而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1.2.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
一、合同的有效期限与变更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2.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合同的内容做任何单方面的修改。如任何一方需对合同的内容作出变更、修改或补充的建议,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征得对方同意并书面达成补充协议。
十
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单位南京城墙保管理中心承包单位:南京恒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大(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91320100716208827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南京银行玄武支行账号:账号:01270120210006148电话:电话:8528029813305183539日期:202.6.12日期:2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