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JSZC-321181-FW2026-13453
二、合同名称:丹阳翼网微信公众号宣传合作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181-FW2026-13453
四、项目名称:丹阳翼网微信公众号宣传合作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丹阳市儿童医院(丹阳市云阳人民医院)联系方式:0511-86586204供应商(乙方): 丹阳翼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18906108999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项目名称:丹阳翼网微信公众号宣传合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181-FW2026-13453比选方式: 直选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项目预算: ¥24000.0项目地点: 丹阳市伊甸园路1号采购单位: 丹阳市儿童医院(丹阳市云阳人民医院)联系人姓名: 丹阳市云阳人民医院联系电话: 0511-86586204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24000.03.履行时间(期限): 365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0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15 14:24合同.pdf网络服务合同甲方:丹阳市云阳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丹阳翼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丹阳翼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丹阳翼网平台的宜传、更新维护等业务,本着互惠共赢、诚信合作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网络服务合同如下:甲方义务:1、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宣传资料。2、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宣传费人民币贰万肆仟元。3、支付方式:甲方在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宣传费用。乙方义务:1、按甲方需求在丹阳翼网公众号转发丹阳市云阳人民医院公众号发布内容24次,服务时间自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2、提供专职对接人员1名,主要工作内容为信息内容审核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对接丹阳市云阳人民医院管理人员。其他:1、如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的各项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根据未发布的数量退还相应的费用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双方应共同保存,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内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司法部门诉讼裁决。张已方:甲方:(公章)公察司委托代理人签字t223600委托代理人签学e200年9月1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