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6年度云安全增值服务和商用密码应用服务项目合同(二标段:云安全增值服务)

一、合同编号:20260915HT000007

二、合同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6年度云安全增值服务和商用密码应用服务项目合同(二标段:云安全增值服务)

三、项目编号:D640000-20260813112057781

四、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6年度云安全增值服务和商用密码应用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61号       联系方式:0951-6363079       供应商(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后海路16号       联系方式:1362958020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云安全增值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乙方为甲方提供移动云安全增值服务,包括虚拟化运维审计(云堡垒机)、虚拟化防火墙、虚拟化web应用防火墙/WAF、虚拟化数据库审计、日志审计、态势感知、IPS/IDS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26110       合同金额:12.611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服务地点:银川市解放西街361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8-2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9-15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6年度云安全增值服务和商用密码应用服务项目(二标段)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公告

一、合同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6年度云安全增值服务和商用密码应用服务项目(二标段:云安全增值服务)合同.pdf

二、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口口发CMNX-202600696合同编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6年度云安全增值服务和商用密码应用服务项目(二标段:云安全增值服务)合同委托方: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受托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2026年8月口口CMNX-202600696甲方(委托方):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路361号乙方(受托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后海路1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6年度云安全增值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定义(一)移动云安全增值服务是指为用户提供基于云计算或互联网方式的网络安全、信息系统安全方面的安全服务。(二)本合同中“双方”仅指本合同的缔约方,即上述甲方和乙方。该项目明确甲方自用资源用途,甲方承诺如果违背使用场景,乙方将无条件终止服务,追究法律责任;如非自用,乙方需提供相关许可文件。

二、服务期限、内容及交付物(一)服务期限: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6年度云安全增值服务和商用密码应用服务项目(二标段:云安全增值服务)服务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二)乙方为甲方提供移动云安全增值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及价格清单见附件1。口口第1页口口CMNX-202600696(三)乙方按照安全服务事项提供月度漏扫报告和巡检报告,年度总结报告。

三、费用及支付方法(一)本项目合同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126110元(大写:壹拾贰万陆仟壹佰壹拾元整),合同税率6%。若机关事务一体化平台投入使用,自治区政府办公区智能管理服务平台下线停用,则项目费用按照实际情况按月结算。除本合同约定总金额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除合同总金额以外的任何其他项目费用。第一次付款:甲、乙双方自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出具云安全服务交付单(附件2),经甲方书面确认云安全服务已完成部署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等额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0%,即人民币63055元(大写:陆万叁仟零伍拾伍元整);第二次付款:在合同履约结束后,双方签署云安全服务完成确认单(附件3),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0%,即:人民币63055元(大写:陆万叁仟零伍拾伍元整);(二)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移动云安全服务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采购服务内容、具备的服务功能、技术标准组织实施。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降低标准或技术性能,提供服务性能指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内容和功能标准,没有完全或部分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服务的,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响应指标参数,不降标准、补齐缺失服务项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同时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三)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有权签字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服务中期合同履行条款有变更,在原有服务合同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定口口第2页雪F口口CMNX-202600696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优先。(四)乙方收款信息如下:账户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400007508406905】户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8888015200010238】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后海路16号】乙方若变更上述收款账户,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与甲方无关。(五)无正当理由,如甲方付款逾期,应补交应付金额。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延迟付款,甲方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采购的云安全服务内容和技术标准详见附件1,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标准范围内享受乙方提供的云安全服务,并与乙方签订附件4《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书》。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4.甲方须积极配合乙方完成云上资源的安全漏洞修复,因甲方原因未及时修复安全漏洞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云平台安全服务满足《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保三级要求。口口第3页口口首发CMNX-2026006962.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完成云上系统等保测评工作。3.乙方为甲方提供月度安全巡检报告和年度总结报告,为甲方报告云上安全运营情况、资产安全健康状况等,方便甲方检视云上安全状态。4.乙方每半月对部署在移动云上的服务器进行漏洞扫描,并及时修复漏洞。5.乙方与甲方建立安全事件通报机制,通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突然发生中断、本系统网络受到黑客攻击、数据被恶意篡改、交互式栏目里发表有不良信息和谣言、网络服务器及其他服务器被非法入侵,服务器上的数据被非法拷贝/修改/删除、发生泄密事件、安全服务补丁发布等。6.乙方在国家重要活动、会议和重大网络信息安全行动等时期为甲方提供重要时期安全保障服务,为甲方关键信息系统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重保组织架构设计、安全检查、积极防御、实时检测、响应处置、攻击预测等安全服务,并保障重要活动、会议从筹备到执行期间的关键信息系统和数据资产安全,确保重大活动、会议顺利圆满完成。7.甲方使用乙方云业务后,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设备初装及联合测试等工作,不再收取除合同价款以外的其他费用。8.乙方有权对甲方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甲方承诺积极配合乙方的检查工作,且认可检查的结果。

五、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一)符合下述情形之一的,一方有权在书面通知另一方后单方解除本合同:1.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破产后进行重组、名称变更或者口口第4页房口口CMNX-202600696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2.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3.因不可抗力而解除本合同或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4.依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而终止。(二)由于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终止本合同。(三)因甲方违约或违规操作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四)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就乙方的工作提出整改意见的,乙方应于3日内作出整改,整改三次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另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五)乙方负责运营的内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另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六)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作未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另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七)如甲方所租用的业务有变更或扩充,甲方需提前告知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新的合同,本合同自新合同生效后自动终止。(八)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疫情等)及政府行为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口口第5页口口CMNX-202600696及其对合同履行影响状况的证明。(九)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疫情等)及政府行为而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责任限制甲乙双方因本合同业务而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争议、因任何一方自身原因导致自身或者对方被追责,应当承担因自身原因给对方导致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赔偿金、违约金、合理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诉讼费等一切因此产生的费用)。

七、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不可抗力(一)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三)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疫情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国家政策等。口口第6页口口CMNX-202600696

九、保密(一)任何一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获知的另一方商业秘密或其他技术及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或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二)甲、乙双方如违反上述规定则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如果所产生损失不可计量,则应该赔偿的金额为合同总金额30%。

十、权利保留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责任的放弃。所有放弃应书面作出。

一、通知(一)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起视为送达。(二)上款中的“实际收到”系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知人的授权代表或其指定的通讯地址或指定的通讯系统、终端。(三)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通讯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及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