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MA2822DK02026801

二、合同名称:宁南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六期项目-园区配套用房改造工程施工-厨卫、电器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FHGQZB(2026)284D

四、项目名称:宁南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六期项目-园区配套用房改造工程施工-厨卫、电器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波宁南新城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方港路10号 联系方式:15168539805 供应商(乙方):宁波五月暖阳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圆峰北路211号A幢6楼602-2 联系方式:1345471942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厨卫、电器 数量:1.00 单价(元):1121263.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1121263.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8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信息:采购合同(宁南家电)已盖章.pdf政府采购合同文本(货物类)项目名称:宁南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六期项目-园区配套用房改造工程施工-厨卫、电器采购项目甲方:宁波宁南新城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宁波五月暖阳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奉化签订日期:2026年8月27日.Y2026年8月2日,宁波宁南新城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对宁南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六期项目一园区配套用房改造工程施工-厨卫、电器采购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宁波五月暖阳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宁波宁南新城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宁波五月暖阳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1.3“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2.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2中标通知书;2.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2.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2.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3货物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品牌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单价合计11.5匹变频挂壁式空调(强制节能产品)189台长虹KFR-35GW/ASHY1+R1230443545622匹变频柜式空调(强制节能产品)64台长虹KFR-51LW/HZFIG1+R140102566403冰箱63台海信HI-193S2SBNKO729459274洗衣机64台海信WB80C101310838405热水器126台海信DC60-Y306G51064260643寸电视64台海信43H3F1410902407燃气灶具63台欧奇JZT-AZ850535508油烟机63台欧奇CXW-280-K2191450913509总报价11212634价款本合同总价为:¥1121263元(大写):壹佰壹拾贰万壹仟贰佰陆拾叁元人民币)。5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5.1、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1、每批次设备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该批次设备合同价的80%;2、审计完成后15日内支付至审定价的97.5%,余款在质保期满后付清。注:支付合同价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5.2乙方收款账户: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宁波奉化支行开户名称:宁波五月暖阳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账号:330302102010000181096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6.1交付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6.2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6.3交付方式:按采购人供货要求分批次供货7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18知识产权8.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8.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归甲方所有。9包装和装运9.1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9.2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10履约保证金10.1乙方应按电汇、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方式(可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5日内向甲方提交合同金额2.5%的履约保证金,计28031.5元。10.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未履约完毕(合同规定的履约时间)前不予退还。乙方在前述约定期间届满前能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的,甲方在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1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10.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1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11.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11.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12检验和验收12.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安装调试完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交验收的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12.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13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13.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13.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13.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14质量保证14.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14.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14.3质保期:通过验收并完成移交之日起24个月。质保期内被免费更换的零部件质量保证:自更换之日起计24个月。15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在甲方未整体验收前出现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16延迟交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17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18.2乙方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甲方可直接向分包供应商支付款项。19违约责任19.1质量违约:乙方所供产品的规格、材质、技术标准、环保要求不符合I合同约定,或因包装、运输造成家具损坏的,乙方应在甲方(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免费更换合格货物,更换逾期的按逾期交货处理;甲方因质量问题不同意接收的,除更换合格货物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格货物对应货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19.2逾期交货::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人民币5万元标准计收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20%。违约金自逾期首日起自动生效从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因供应商责任导致的延期,不因任何事由免除违约金责任,且供应商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及损失。违约金累计超过合同总价20%,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退还已收货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园5%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R19.3数量不符:乙方交付家具数量少于合同约定的,应在10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除支付少交部分对应货款5%的违约金外,还需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额外支出;交付数量超出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选择拒收或接收,拒收产生的1!费用由乙方承担。19.4知识产权责任:乙方所供家具若侵犯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引发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9.5售后服务违约:乙方未按合同及投标文件承诺提供售后服务,或在质量保证期内未按要求及时维修家具质量问题的,甲方可委托第三方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累计出现2次及以上此类情况的,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额外损失。19.6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拒绝履行合同,或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日计合同总价的0.05%,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