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通化市中医院2026年福利采购项目.pdf通化市中医院2026年福利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LXRC-20260917)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通化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本通化市中医院2026年福利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36万元,招标人为通化市中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职工的粮油食品类节日福利8.36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通化市中医院2026年福利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通化市中医院2026年福利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能够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3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5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6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3.本项目的一般资格: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2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3.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3.5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1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15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7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吉林省鑫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7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吉林省鑫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通化市中医院2026年福利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通化市中医院,项目资金已到位。现委托吉林省鑫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通化市中医院2026年福利采购项目;2.2项目编号:JLXRC-20260917;2.3预计采购金额:8.36万元;2.4项目采购内容:2026年福利物资;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统一标准;2.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7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并开具发票后付款。2.8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3.投标人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能够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3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5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6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3.本项目的一般资格: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2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3.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3.5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响应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响应的,请于2026年09月11日-2026年09月15日(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吉林省鑫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化市东昌区泰和乾元小区第一幢1-13号)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4.2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网查信用截图、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3谈判文件售价:200/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17日09:00时,地点为吉林省鑫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5.3应答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通化市中医院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新岭路588号联系人:韩梅梅电话:18643592263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鑫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泰和乾元小区第一幢1-13号联系人:于铭铭电话:13766148815电子邮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