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宁夏医科大学医药健康现代产业学院2026年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pdf宁夏医科大学医药健康现代产业学院2026年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NXHCT2026-102)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一、招标条件本宁夏医科大学医药健康现代产业学院2026年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4.5万元,招标人为宁夏医科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医用设备一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宁夏医科大学医药健康现代产业学院2026年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宁夏医科大学医药健康现代产业学院2026年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5)国产产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的规定对报价给与20%评审优惠。(6)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要求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投标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7)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8)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所投国产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的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注:(3)-(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1日17时30分到2026年09月18日18时30分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将营业执照(加盖投标人鲜章)发送至hctzb_001@163.com进行文件获取,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营业执照、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或携带营业执照(加盖投标人鲜章)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8日15时00分递交方式: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层907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8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层907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XHCT2026-102项目名称:宁夏医科大学医药健康现代产业学院2026年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预算金额(元):445000.00元最高限价(如有):445000.00元采购需求: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超微粉碎机台1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2配液罐台13药物稳定性试验箱台14灌装封尾机台15医用冷藏冷冻箱台16电热恒温水浴锅台17静音型超声波清洗器台18电子天平台19立式不锈钢储罐台110旋转蒸发器台111循环冷却器台112循环水式真空泵台113管式分离机台114浓缩收膏锅台115鼓风干燥箱台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5)国产产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的规定对报价给与20%评审优惠。(6)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要求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投标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7)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8)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所投国产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的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注:(3)-(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24:00(08:30-12:00,14:00至18:00之外的时间请发送邮件报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层912室或hctzb_001@163.com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10月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层907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获取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将营业执照(加盖投标人鲜章)发送至hctzb_001@163.com进行文件获取,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营业执照、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或携带营业执照(加盖投标人鲜章)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受。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4.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公告形式公告。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夏医科大学地址:宁夏银川市胜利南街1160号联系人:薄老师联系电话:0951-698004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宁夏恒昌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2室联系人:郝仓、黄乐、刘立洁电话:0951-876282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郝仓、黄乐、刘立洁电话:0951-8762825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宁夏医科大学地址:宁夏银川市胜利南街1160号联系人:薄老师电话:0951-6980040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昌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12室联系人:郝仓、黄乐、刘立洁电话:0951-8762825电子邮件:hctzb_001@163.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