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4530624HT2026007290101 合同名称: 大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26-2028学年肉、蛋、禽、菜、干杂、辅料、牛奶等食材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4530624JH202600729 项目名称: 大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26-2028学年肉、蛋、禽、菜、干杂、辅料、牛奶等食材采购 采购人(甲方): 大关县寿山镇中心小学 供应商(乙方): 大关谨鑫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昭通市 所属行业: 餐饮业 合同金额: 100000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09 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11 代理机构: 云南世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大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26-2028学年肉、蛋、禽、菜、干杂、辅料、牛奶等食材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4000206859 中标、成交公告: 大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26-2028学年肉、蛋、禽、菜、干杂、辅料、牛奶等食材采购中标公告 合同附件: 大关县寿山镇中心小学(1).pdf大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26-2028学年肉、蛋、禽、菜、干杂、辅料、牛奶等食材采购合同书甲方:大关具寿山锾中心小学乙方:大关谨鑫食品配送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6年9月9日签订地点:大关县教育体育局甲方:犬关只寿山锁物小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2125763896474A推:陶乃份证号:530381198807131314法定代表人:乙方:大关谨鑫食品配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624MA6NMXK81M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15306240005938法定代表人:张正身份证号:53232919921013079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经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26-2028学年肉、蛋、禽、菜、干杂、辅料等食材采购配送公开招标,乙方作为中标人开展食品供应配送工作。现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构成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一)本合同、补充协议;(二)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2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附件须经甲、乙双方签名并盖章,如属于部门发文的,则加盖公章即可。

二、采购内容2026-2027学年肉、蛋、禽、菜、于杂、辅料、牛奶等食材采购及配送。

三、食材供应原则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严防食源性公共卫生事故发生,从源头上严把食材进货关,确保学生食材食品安全,保证学生食堂的食材质量、价格基本稳定,对学校学生食堂食材实行统一配送。学生食材价格低于或不高于市场同品质的食材价格。

四、配送地点乙方根据甲方的采购明细,负责按要求将相关食材配送到各指定学校。

五、配送要求(一)乙方必须在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的商品目录范围内开展食材供应和配送。(二)乙方应有电子采购平台,并分配电子采购平台相关账户与密码给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学校,均可在电子采购平台实现数据查询与统计等功能。(三)学校每次提前3天通过电子采购平台下单采购,乙方务必保证按学校订单及时组织货源,并按约定的时间及时将食材配送到学校,不得影响学校学生食堂正常开餐。配送商品必须与订单一致,一般情况下每校每周配送2次及以上,特殊情况下甲方、乙方另行商定。(四)乙方在送货前应主动向甲方联系,共同协商交接货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甲方同时应积极做好相应配合工作,双方共同完成送货、验收、收货等工作。(五)常规情况下每校每周配送2次及以上,县城学校与500人以上且达到交通条件的学校实行每天配送,特殊情况下甲方、乙方另行商定。乙方务必保证按学校订单及时组织货源,按规定的时间及时配送到学校,不得影响学校学生食堂正常开餐。

四、付款方式原则上每月一结,每月月初由各学校与乙方对上月采购进行核算,核算无误后,由乙方出具正规发票并附订单明细、配送明细给学校,学校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上月采购款(禁止以现金形式结算,学校不承担税费)。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食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质量标准要求和食品安全要求,不得配送临期、过期、变质、无生产日期、假冒等问题商品。不得配送转基因食品及转基因原料制品。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生营养餐生产企业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指南》、《学生餐营养指南》(原国家卫计委发布,标准编号:WS/T554-2017)、《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45号)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配送至各供货学校的食材绝对安全。如上述相关法规政策及标准有最新的指导意见及文件,以最新规范及内容执行并满足甲方的要求。2.食材技术参数要求:1肉类(一)猪肉1.必须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猪肉卫生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的规定。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1-2022的规定,供货时具备“两证两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验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2.猪肉产品质量要求:①根据采购人需求须配送冷却排酸肉;②肉类颜色正常,感观好,禁止提供冷冻肉、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③拒收种母猪、种公猪猪肉、冰冻肉和猪头:若达不到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拒1肉类收(二)牛、羊肉,圣肉不包头,屋,内脏、蹄子、牛(羊)皮、骨头、软骨、牛(丰)筋;内来浦符国家合品质量标准要求,具备“两证两章”(动物产品检光入内口口版格证,动物检验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驰亿印早。3.禁止提供冷冻肉,注水肉;2蛋类AACR2121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生产卫生规范,任保庾期,无变质。产品质量要,蛋需码、蛋壳清洁、无破裂,生产日期须在一周以内,术源可追溯。3.供货时提供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等相关合格证明材料。3禽类(或禽类制品)1.愈类(或禽类制品)类须符合国家法定要求,来源可追溯,应提供动物产品检投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2.产品质量要求:不得提供冰冻盒肉,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食产品》(GB2707-2016)的规定,禽类必须提供鲜肉,并按学校实际要求提供如:土鸡、乌骨鸡、土杂鸡、三黄鸡等)。4蔬菜、水果类1所提供各米蒸英、水果应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9M须坦供威理正堂、新鲜,外观、颜色,质感正常的蔬菜、水果,均尤格更、发雪度栏变质等情况。农药残留物不得超标,并经修捡过的半成品。若不符合要求必须退货更换,因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配送方负责。3供货配送的蔬菜、水果须提供云南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和农残检测报告。5干杂、辅料1.符合GB/T20903-2007国家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拥有“SC”标识,且无腐烂、无变质、无异味,必须具备调料本身应该具备的芳香、食用价值、营养价值。2.产品质量要求:2.1包装上必须注明品牌、生产厂商及地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质保期、生产批号等:2.2杜绝提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产品:2.3杜绝提供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产品;2.4杜绝提供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产品:2.5杜绝提供掺假、渗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产品;2.6杜绝提供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产品;2.7供货时每种/批货保质期不得少于标注时间的2/3。6牛奶1.包装规格:净含量200m1/盒或200g/盒,包装有明显“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2.制作工序:采用经超高温灭菌或巴氏杀菌法等工序制得的纯牛奶或调味乳,其中调味乳的纯牛奶所占比例不低于80%;3.营养指标:(1)纯牛奶:每100克饮品中,蛋白质含量W2.9克,脂肪含量>3.1克,非脂乳固体W8.1克,保质期≤6个月。(2)调味乳:每100克饮品中,蛋白质含量W2.3克,脂肪含量W2.5克,保质期≤6个月。注:各学校调味乳供给量不得高于该校学生饮用奶供给总量的25%。4.商品质量证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经营资质和商品生产厂家资质。每批次提供的商品须有产品质检报告等质量合格证明,包装完整,产品标识标注齐全、标注6牛奶彩是蛋最,实器应与实际一致。商品外包装应当符合食品标签标注规定。提的商品必面符合现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省、市相关职能部门或检验部门规定执行,且必须符合行业标准:既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确保饮用奶的新鲜、健康、无杂质、无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剂、色泽味道正常。不得提供临近保质期的商品、不得提供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无生产厂家、来路不明的“三无产品”,不得提供过期、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有害的商品,不得供应转基因原料及其制品,不得提供标识标注弄虚作假、违规更改等产品。7预包装食品生产包装与扫码相符、包装说明与实物相符,有相应质量检验报告。8未列明所涉及的其他食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3.甲方会同乙方,对配送到学校的商品进行质量抽检,每学期开展2—3次,检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4.甲方负责对配送商品质量、数量、等级、包装、外观进行验收,确认验收后,验收人员应在配送验收清单上签字确认并存档。如发现品种、质量等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收。对不符合甲方订单要求的食材,甲方有权拒收,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应及时处理并提供符合合同及相关质量要求的商品,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供餐,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如学校与乙方就验收不能达成一致,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处置,并按实际情况对责任方给予相应处理。5.对现场无法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可在合理期限内主张退货和要求乙方换货,乙方自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予以退货、换货等处理,不得影响学校供餐,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如甲、乙双方就商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售后服务不能达成一致,可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处置,并按实际情况对责任方给予相应处理。

六、食品定价机制(一)定价原则:商品定价不得高于市场价,所有商品单价是配送到各学校的价格。(二)“2+1”询价机制:每月下旬,营养改善计划等学生食堂食材价格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县直相关部门与乙方相关人员及1—2位家长代表(随机抽选)、1-2位教师代表(随机抽选)共同组成询价组,对三个乡镇食材进行市场询价,其中固定询价两个乡镇,轮流询价一个乡镇。三个乡镇的询价平均值即为询价单价。(2个固定乡镇询价价格+1个轮流乡镇询价价格)÷3=询价单价为更符合市场实际,询价采用实际采购的形式采集市场价格,每次询价活动由乙方出资进行实际采购,所采购的物资由乙方自行处置。(三)定价:每月,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函请县发改局参与定价工作,根据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结合上月价格执行情况等特殊因素,召集乙方协商,以询价单价为基础,在±10%范围内进行调整。统肉定价办法(试行):统肉单价=x+y+zx=前腿肉(去骨)、后腿肉(去骨)、排骨、五花肉、宝肋肉、坐墩肉询价均价;y=x×0.025,为鲜肉排酸损耗;z为生猪单价变动修正参数,取值范围为-0.05~0.05,视生猪价格行情变动情况取值。此定价机制如有调整,必须经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形成书面同意书或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