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2026年洛宁县赵村镇西方村灌区道路提升项目成交公告.pdf2026年洛宁县赵村镇西方村灌区道路提升项目成交公告(招标编号:HC-2026-034)
一、中标人信息:标段(包)[001]2026年洛宁县赵村镇西方村灌区道路提升项目:中标人:河南省江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格:35.480000万元
二、其他:
一、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HC-2026-0342、预算金额:362173.20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6年09月07日5、评审日期:2026年09月11日
二、成交情况成交人:河南省江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交价:354800.00元成交人注册地: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兴华镇兴华街邮政银行南隔壁107号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工期:30日历天项目经理及证书编号:张立圳、豫241131446414
三、评审专家名单赵岩、谭唯、王伟。
四、代理服务收费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发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收费金额:4257.6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本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招标人:洛宁县农业农村局地址:洛宁县联系人:宋先生电话:0379-66288530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与青岛路交叉口名门世家16号楼12楼1203室联系人:贾女士电话:18303676515电子邮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