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 | 清扫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74581479720263801

二、合同名称:2026年-2028年永中街道环卫保洁一体化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330303264360010000027-2026080701

四、项目名称:2026年-2028年永中街道环卫保洁一体化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永中街道办事处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龙海路6号永中街道办事处联系方式:0577-56855069供应商(乙方):浙江佳立美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壹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西路1158号金属大厦1512室联系方式:15757790577,13486402317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名称:2026年-2028年永中街道环卫保洁一体化项目数量:1.00单价(元):68398800.00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服务时间:详见采购需求服务标准:详见采购需求2.合同金额(元):68398800.00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两年合同金额共计68398800元,单年合同金额为34199400元,本次收取的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为单年合同金额的1%(341994元)。附件信息:2026年-2028年永中街道环卫保洁一体化项目合同.pdf2026年-2028年永中街道环卫保洁一体化项目合同.pdf2026年-2028年永中街道环卫保洁一体化项目服务承包合同甲方:(采购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永中街道办事处乙方:((中标人)浙江佳立美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壹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约日期:2026年9月1日2026年-2028年永中街道环卫保洁一体化项目(项目编号:330303264360010000027-2026080701)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中标供应商为浙江佳立美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壹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a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b,合同文本;c中标通知书;d招标文件;e承诺书;f.投标文件;g.履约保证金;h环卫保洁服务廉政责任书:i.环卫作业质量考核办法合同条款以上述条款的先后顺序作为依据。第二条合同名称2026年-2028年永中街道环卫保洁一体化项目服务业务承包合同第三条承包内容和要求1、承包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含招标文件更正、补充文件)。序号名称单位数量1道路(含车行道、人行道、广场、市政设施及城市家具、绿化带及绿地、村居背街小巷、山区道路、山区绿地)保洁m4717224.472河道m²533273.143公厕座664山区公厕座45垃圾中转站座36封闭式住宅小区垃圾收运个1167非居民生活垃圾收运项12、本项目提供的城市道路、绿化、河道、水体、公园、广场等保洁面积为参考数据,合同执行过程保洁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乙方须现场踏勘,以求得准确的报价依据,并自行承扫描全能王三创建担投标报价风险,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第四条承包期限大顶日子有限两(2026年9月1日-2028年8月31日),从消扫保市业务父接完比之口起22028年8日31日止本项目进场作业时间为2026年9月1日,个剂区域进场作业时间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合同期限为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合同1年期满后,看中万对乙万的考核结果为合格且未触发招标文件约定不续签或终止合同条件的,可以续签下年合同,否则甲方有权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或按考核办法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不续签下一年合同。第五条承包经费及结算(一)承包经费1、两年中标总价:¥:68398800元(人民币大写:陆仟捌佰叁拾玖万捌仟捌佰元整)(两年总价含税)。2、本次合同经费为:¥:34199400元(人民币大写:叁仟肆佰壹拾玖万玖仟肆佰元整)(一年总价含税)。(二)承包经费按项目进度、检查验收结果和资金到账情况分次核拨,由乙方按甲方业务要求支配使用。(三)承包经费最终结算价依据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验收考核等要求计算。(四)承包期内,如工作量有增减,增减部分按投标单价计算。在合同期内,出现新增道路、河道、绿地、公园、游步道、社区等所有需要保洁的内容,或因改造、改建、扩建出现新增清扫保洁面积时,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作业量做出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移交街道纳入保洁一体化项目管理,并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管办)报备,增加的费用根据中标人的中标单价及增加的作业量按实结算(具体米/级别由采购人确定)。因拆迁、施工等原因造成保洁范围减少或环卫设施报废、暂停使用的,按实核减保洁经费。采购人将以联系单的形式抄送给中标人,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并纳入考核范围。采购人应工作需要,动态调整道路、公厕等项目的等级,由此产生增减的费用根据中标人的中标单价按实结算(具体类/级别由采购人确定)。采购人将以联系单的形式抄送给中标人,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并纳入考核范围。封闭式住宅小区、非居民单位生活垃圾上门收运工作启动时间及方案最终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未按甲方要求(1个月内)启动相关收运工作的,每拖延1日,扣款5000元,直至启动该项工作之日起停止扣款。第六条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为先保洁后支付,由甲方根据考核结果,每月的15日结前一个月的承包经费(遇节假日顺延)。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前一个月的承包经费。扫描全能王创建(2)环境卫生质量考核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考核办法及温州市、龙湾区的相关规定执行。(3)甲方每月作出的考核结果,汇总考核结算清单,并告知乙方。扣款金额按月直接在付款额中扣除。承包到期后根据考核结果将余款一次付清。注:1、对于满足合同支付约定条件的,采购人于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因违约引起的经济扣罚,直接在合同价款中予以扣罚。2、每月承包经费不含厕所环境提升改造专项资金。第七条承包方式采用全包干形式,即业务包干、经费包干、安全责任包干方式。甲方将清扫保洁业务及相应的经费交给乙方,乙方按甲方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清扫保洁工作,负责作业安全,并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第八条保洁质量各项具体工作的质量标准和作业规范按甲方具体要求及甲方《招标文件》中规定,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措施、方案、投入的人力、机械设备车辆船只,严格执行。乙方中标后采用优于投标车辆品牌及规格参数的车辆,以新换旧、以优换次替换投标车辆的,经甲方审核同意,可以予以更换。但最终进场车辆(最低配置车辆)必须保证专车专用,只用于本项目。务好物对教衣模明1第九条检查考评办法查智直妹商式用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具体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乙方《投标文件》承诺,对承包区域进行清扫保洁。3第十条项目考核环卫一体化质量考核按《龙湾区市容环境卫生作业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考核,如后续出台新的考核办法,则按新的考核办法为准。日常监管按照附件1《日常监管违约扣罚条款》进行逐项累计扣款,不重复计算项目考核得分(详见《龙湾区市容环境卫生作业管理办法》(试行))。月度考核采取单项考核按权重确定综合考核分,道路(含村居道路、背街小巷、附属绿化)、公厕、河道、垃圾转运站各单项考核分均为100分。综合考核分=城市道路得分×75%+公厕得分×10%+河道得分×10%+垃圾转运站得分×5%+加减分项。区级主管部门对各保洁项目(标段)进行月度考核后,将部门月度综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排名并通报各属地街道,各属地街道根据排名情况对保洁服务单位实施奖罚激励,排名前1、2、3名的保洁服务单位分别奖励3万、2万、1万,排名末1、2、3名的保洁服务单位分别扣减3万、2万、1万。区级部门和属地街道按1:1权重计算月度综合考核分,月度综合考核分达标为扫描全能王创建85分,月度综合老核分不达标的,每下降0.1分扣除当月保洁经费的0.1%,分但取值单包为0.1分,不四金五入。如:当月分值84.66分,结算时按照84.6分取值,扣际当月保洁经费0.4%(详见《龙湾区市容环境卫生作业管理办法》(试行))。后续如有调整,按最新考核办法执行。第十一条履约保证金(一)乙方必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提交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无息)给甲方,甲方开给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收据。如采用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要求为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形式,具体见招标文件。(二)甲方提取履约保证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乙方须在提取之日起7日历天内补齐合同履约保证金至合同金额的1%。拒不缴纳补齐的,甲方有权全额提取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解除合同。权菜(三)承包任务完成并验收移交甲方后5个工作日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剩余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第十二条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对乙方的清扫保洁业务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检查、管理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卫生质量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直至终止本合同。2、甲方对乙方违反考核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处罚。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落实安全防火和安全生产措施。4、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情况,以提高清扫保洁服务的技术水平。5、甲方应按清扫保洁质量和检查验收结果计算经费,扣除乙方因检查不合格应扣款后,将经费按期支付给乙方。6、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不合格员工。7、甲方可根据政策的变动并结合实际情况对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和补充。8、甲方应按时支付款项,如因政策影响或其它原因,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甲方按规定扣罚。9、服务期内甲方遇到各类检查、考核(如上级部门检查、考核、督导等),乙方要无条件加班,甲方不另支付加班费,即此项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承包合同按期领取承包经费。2、乙方履行承诺的义务,并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检查和综合考评。3、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及指导。4、按甲方的要求开展工作,如有改变,乙方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1扫描全能王创建意。5、特殊情况下(台风和暴雨等),乙方除应做好管辖地段保护工作外,还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调动,参加抢险救灾工作。6、乙方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服务内容及“劳动法”有关规定,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用工手续、享受按国家有关规定的员工社会保险。7、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上岗工人购买统一的反光工作服。8、负责提供清扫保洁所需的全部设备、工具和材料。9、乙方负责安排骨干参加业务技术的培训学习。教育员工遵守交通法规。10、乙方负责作业过程中的事故处理和一切费用。11、乙方不得有弄虚作假及其不正当行为。12、乙方应认真保管,维护好保洁区域上的环卫设施。教育员工不得在责任区外翻捡废品,干私活,侵犯他人利益。1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工作人员日常安全文明作业,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教育和演练,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温州市、龙湾区的有关规定。。14、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调整乙方管理服务任务时,乙方要服从大局,相应增减承包面积及经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负赔偿责任。15、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因以上原因使合同性质发生改变,甲方不负赔偿责任。16、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伤亡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第十三条验收移交(一)在合同终止前十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书面向甲方提出移交验收申请。(二)合同期满,乙方必须将全部保洁业务及时移交甲方。未经甲方许可,合同期满,7方不及时移交管理工程给甲方,每超过一天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第十四条违约责任(一)乙方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