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新采[2026]F10100272-01
二、合同名称:2025年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全流程咨询与验收评估(含数字化诊所建设运营)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新采[2026]F10100272
四、项目名称:2025年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全流程咨询与验收评估(含数字化诊所建设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江西新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璜溪大道19号联系方式:13576960682供应商(乙方):江西电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联系方式:18979171217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2025年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全流程咨询与验收评估(含数字化诊所建设运营)服务采购项目1(项)¥484,000.00¥484,000.002025年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全流程咨询与验收评估(含数字化诊所建设运营)服务采购合同金额: 484,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捌万肆仟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08月18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8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合同附件:25年产业集群数字化试点合同.pdf江西新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6年09月10日 合同编号:JXXCS2600969EGNOO2025年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全流程咨询与验收评估(含数字化诊所建设运营)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合同签订地:[江西南昌]甲方:[江西新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南昌市新建区璜溪大道19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冰]乙方:江西电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桂苑大道(创业大厦)3楼]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何美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服务期”: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至本合同项目通过验收合格之日止。1.2“验收”:指乙方对系统调试完成后,由甲方对系统进行的再测试和验证。若系统的测试结果满足合同及附件的所有要求,则双方签署验收报告。第二条项目内容2.1本合同项目内容:本项目为保障新建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及验收提供咨询服务]。2.2合作内容:协助新建经济开发区完成江西省第三批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全过程工作,涵盖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全过程监理、验收评审、协助资金管理、数转经验总结等,确保满足省财政厅、省工信厅验收要求,推动清单内44家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达标,成功通过中期评估与终期验收,形成可复制的数字化转型经验。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到的材料验收和赴试点区域实地验收工作等工作内容,详见附件二服务内容]。第三条合同价款本合同总价(含税价):大写人民币[肆拾捌万肆仟元],¥[484000.00]:其中价款为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陆仟陆佰零叁元柒角柒分],¥[456603.77],增值税款为大写人民币[贰万柒仟叁佰玖拾陆元贰角叁分],¥[27396.23]。第四条支付4.1合同总价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银行转账】(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甲方信息如下:开户行:[江西新建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第1页共15页合同编号:JXXCS2600969EGNOO银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新建大道706号]户名:[江西新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账号:[102039400000004238037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60122MB0846524Q]地址:[南昌市新建区璜溪大道19号]电话:[0791-83670885]乙方信息如下: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北京西路支行]银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北京西路188号]户名:江西电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账号:[150220600930019426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7814566409]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桂苑大道(创业大厦)3楼]电话:[0791-86590200]4.2甲方按照以下第[2]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一次性支付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2)分期支付合同签订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项目启动款项。付款与验收成果挂钩若未在2026年8月27日前完成中期验收报告编制及相关中期验收工作或中期成果不符合项目进度要求的,扣除合同总额的30%;本合同项下验收至22家企业后,整体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本合同项下验收至44家企业后,整体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且能协助采购单位成功通过江西省第三批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验收并全额获得省级资金,支付剩余50%,若未完成不予支付。第五条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除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工作外,甲方还负责:5.1协调与履行本合同可能涉及的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并为乙方工作提供必备的条件。5.2向乙方提供本合同项目所需的各种资料、数据、表格或系统要求。5.3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基础资料及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5.4甲方应当负责数据备份,乙方对甲方数据的丢失或损坏不承担责任。5.5甲方提供技术资料:[/]。5.6甲方提供工作条件:[/]5.7其他配合协作事项:[/]。第2页共15页合同编号:JXXCS2600969EGNOO5.8甲方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工作条件和配合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第六条保密6.1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者披露因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法规、规章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与甲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的,不受此限。6.2本保密条款在合同履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二年之内持续有效。第七章验收7.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终期验收工作完成,严格按照本采购需求计划及相关政策要求提供咨询服务,确保服务成果符合第三批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验收标准;若因服务质量问题导致试点验收未通过,需承担相应责任并免费提供整改服务。7.2交付成果符合本采购需求计划中“服务交付成果”的要求,内容完整、规范、准确,满足江西省第三批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验收的相关政策要求;服务期结束后,按国家相关规定、招响应文件要求及合同内容,由采购人组织验收。7.3协助业主单位推进的试点工作达到第三批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实施方案(备案版》中明确的目标要求,企业数字化改造数量不少于44家、企业数字化水平达L6级及以上、资金使用合规性等关键指标满足验收标准。7.4供应商在规定时问内配合业主单位完成中期验收报告编制及相关中期验收工作,确保中期成果符合项目进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配合业主单位完成终期验收报告编制及相关终期验收工作,具体日期以省工信厅下发通知时间为准。5最终协助业主单位成功通过江西省第三批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验收并全额获得省级资金.7.6验收的时间和地点:【南昌市新建区璜溪大道19号]。7因甲方要求改变设计方案或其他原因导致建设期延误的,经乙方书面确认,建设期按照甲方确认的延误期间作相应顺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支出和费用。第八条售后服务8.1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接到业主单位咨询或需求后,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或服务,且整个服务期限内不少于12次的在采购人指定服务地点现场沟通解决项目问题。第九条侵权处理9.1如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指控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和/或其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该方的专利或著作权,甲方应当就指控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容许乙第3页共15页合同编号:JXXCS2600969EGNOO方在辩护及任何有关的和解谈判中具有控制权,并配合乙方工作。乙方就上述指控自行和/或与甲方共同辩护,并支付法院和行政执法机关最终裁定的或经乙方同意的和解中包括的一切费用、损害赔偿金和合理的律师费用。9.2对因下列任何一项所引起的指控,无论本合同是否有其他约定,乙方均不承担责任:(1)非由乙方提供的被并入服务成果之中的任何内容;(2)乙方遵照甲方或代表甲方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任何设计、规格或关于实施方法的指示而提供的任何内容;(3)甲方修改服务成果;(4)甲方将服务成果与非由乙方提供的任何产品、数据、装置或商业方法一起结合、操作或使用,或为甲方以外的第三方的利益发行操作或使用服务成果;(5)未按照乙方相关技术文件使用服务成果。第十条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为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和/或委托乙方处理相关数据和个人信息的,双方同意按照本条约定执行:10.1个人信息种类:[/];处理数据和个人信息的期限为:[/]处理方式为:[/]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处理方式。10.2甲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合同约定处理个人信息和数据,不得超出约定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等处理。甲方应当采取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和数据处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合同约定,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和数据的泄露、篡改、丢失。10.3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和/或委托乙方处理个人信息已经向个人信息主体履行了法定告知义务,并取得了其同意。甲方保证,其委托乙方处理的个人信息和数据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情况。10.4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数据来源合法合规性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乞方检查发现甲方个人信息和数据来源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或者就其向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未依法向个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未取得个人同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如果甲方未按照乙方要求整改或整改未达到乙方的相关要求,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额赔偿。10.5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或其他数据安全事件的情况时,甲方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配合乙方及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10.6甲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相关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甲方应当承担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如因此给个人信息主体、乙方或其他人造成任何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第4页共15页I合同编号:JXXCS2600969EGNOO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双方确定,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1.2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每逾期[-]日,甲方应当按照合同总费用[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费累计达[/]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追讨欠费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11.3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相关服务的,每逾期一个工作日按照合同总费用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1.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乙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三方向乙方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甲方应当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额赔偿:(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被乙方(含乙方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4)如存在网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