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015026019202614602
二、合同名称:海东市乐都区瞿昙镇隆国村洋芋储藏窖建设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青海宣义竞磋(工程)2026-008
四、项目名称:海东市乐都区瞿昙镇隆国村洋芋储藏窖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海东市乐都区瞿昙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海东市乐都区瞿昙镇徐家台村 联系方式:0972-8632317 供应商(乙方):青海全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4号楼11703室 联系方式:1819457048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海东市乐都区瞿昙镇隆国村洋芋储藏窖建设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992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992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信息:海东市乐都区瞿昙镇隆国村洋芋储藏窖建设项目(施工合同).pdf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海东市乐都区瞿昙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青海全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海东市乐都区瞿昙镇隆国村洋芋储藏窖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海东市乐都区瞿昙镇隆国村洋芋储藏窖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海东市乐都区瞿昙镇隆国村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及规模:新建洋芋储藏窖1座,原地磅迁移1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6.工程承包范围:新建洋芋储藏窖1座,原地磅迁移1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9月10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6年9月。日。1计划竣工日期:206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玖拾玖万贰仟元整(¥992000.00元)。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1)设计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上%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2)设备购置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3)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人民币(大写)1(¥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4)暂估价(含税):人民币(大写)(¥元)。2(5)暂列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元)。(6)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L(¥元)。L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李得才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4)通用合同条件;(5)承包人建议书;3(6)价格清单;(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206年9月8日订立。
九、订立地点本合同在海东市乐都区瞿昙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订立。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双方加盖法人章及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生效。
十
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4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节心以加(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32123015026019H91630100MA7590TR9P地址:瞿昙镇徐家台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4号楼11703室邮政编码:810700邮政编码::810000法定代表人:周洛加法定代表人:卢元欣委托代理人:I委托代理人:I电话:0972-5932903电话:18194570488传真:00972-8632317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建行乐都支行开户银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账号:63001637437050204245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路支行账号:82010000000499345合同备案部门:青海宣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合同备案时间:2026年9月8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