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无

二、合同名称: 后勤物业管理服务

三、项目编号: bb2e8dc58b814f1fbc65cfc2de33ca63

四、项目名称: 后勤物业管理服务(第2次)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 地 址: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太顺街27号联系方式:0452-2697250供应商(乙方):齐齐哈尔铁锋区意民房屋管道维修队(个体工商户)地 址:曙光街道建设小区曙光16号楼2单元103联系方式:15845688887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后勤物业管理服务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1.0000份主要标的单价:893000.0000元合同金额: 89.3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采购方式: 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4-0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08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后勤物业管理服务.pdf后勤物业管理服务.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服务工程网上超市服务类采购合同采购单位(甲方)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采购计划号:供应商(乙方)齐齐哈尔铁锋区意民房屋管道维修队招标编号:签订地点: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签订时间:2026年4月8日甲方经服务工程网上超市比价采购方式,确定乙方为甲方后勤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后勤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文件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等,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文件、澄清和答疑文件等;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等;3、乙方书面承诺等;4、中标(成交)通知书。第二条服务项目及要求第三条合同期限1.本项目服务期限起止时间2024年4月8日-2027年4月7日,共1095天。2、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1+1方式,采购结果3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财政预算安排及对乙方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2026年4月8日-2027年4月7日第四条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资金性质:自筹。2、合同金额:本合同有效期内服务价款金额:¥893000元(大写:捌拾玖万叁仟元整)3、结算方式:序号项目阶段具体内容及交付结果付款金额(元)付款期限(天)操作1月付满足支付条件74416.66102月付满足支付条件74416.66103月付满足支付条件74416.66104月付满足支付条件74416.66105月付满足支付条件74416.66106月付满足支付条件74416.661078月付月付满足支付条件74416.6610满足支付条件74416.66109月付满足支付条件74416.6610序号项目阶段具体内容及交付结果付款金额(元)付款期限(天)操作10月付满足支付条件74416.661011月付满足支付条件74416.661012月付74416.7410满足支付条件注,具体内容甲乙双方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的规定以及项目需求自拟添加。达人音制的项日,首付款支付比例不低干台同总额的30%,对中小企业的首付款比例不低网总额的50%,对小微企业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额的70%)4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晋通发票7方夫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要求获取乙方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期支付服务费。(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7方应格守职业道德,充分利用其专业知识和业务资源保证完成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明时工作内容;4、乙方必须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本次服务工作;5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为提供服务的员工按法律规定办理工伤、意外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乙方人员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6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者作权、一日虫现侵权、宏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仝的隐串,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7、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六条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中,本项目正式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第七条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信息,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无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信息已经被公开或事实上一方违反本条款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事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44650元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八条合同履约、验收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适用于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参照本合同第十条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违约服务款额3‰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服务款额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累计超过3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20000元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甲方延期付服务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服务费用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逾期付款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应付服务费用的2%3、任意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因一方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根本不能履行,视为违约,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服务费用的2%缴纳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经济损失。第十条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3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第十一条合同变更与解除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外,本合同一经签订,未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因不可抗力或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相对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田同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方式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合同文件组成1政府采购采购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4、投标(响应)承诺书:5评标记录;6、中标(成交)通知书。木田Z双方电子签意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电子版)通过政府采云府工购监管理部门管室【纸质版合同眼据甲X力商安目们国存)甲方(章)乙方(章)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单位地址: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太顺街3号单位地址: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曙光街道建设小区曙光16号楼2单元103法定(或授权)代表人:法定(或授权)代表人:张丽秋委托代理人:1刘委托代理人:电话:0452-2697369电话:15845688887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齐齐哈尔路通支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正阳支行账号:232000803018000238104账号:232000804013000085525账号名称: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账号名称:齐齐哈尔铁锋区意民房屋管道维修队合同附件1、投标人承诺具体事项: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室内外地面、墙面、顶棚、屋面防水、门窗门锁(包括防火门)、院内路面维修,医疗和工作需要房屋改造和装饰,冬季门窗防寒,玻璃幕和观光梯弧形玻璃维修和更换等,维修及更换水龙头、马桶、脚踏阀等相关配套设施。二次加压水箱每年清洗1次,供水和暖气水泵按需要维修、保养,室内外上下水管线,下水井、排污管道和化粪池维修和清掏,下水井和化粪池每年清掏至少两次(5月10月各一次),井与井之间管线每年至少疏通两次。所有暖气每年要在供暖期前进行检修,对暖气片和管线进行日常维修及更换。院内及所属房屋所有新增电源、开关、插座、灯和相关联的一切工作。(如电线刨沟、过墙钻眼)维护氧气管线和病房内氧气设施、二级减压箱、治疗带终端等。3.保修期责任:(1)乙方应按维修所需材料每月提出计划,由甲方购买后乙方按需使用,必须节约使用材料避免浪费,如发现故意浪费材料行为,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扣除当月服务费总额10%。(2)维修所需一切工具和设备及大型起重设备由乙方提供;(3)要求乙方在院内常驻人员12人以上,其中含常驻管理人员1人,至少有1人有电气工程师中级以上职称证书,2人具备管工证书,2人具备电焊工证书,并提供其未在其他项目任职承诺,其中夜班不少于2人,其他相关维修人员具备国家相关行业操作维修资质要求,并无犯罪记录,甲方有权审核乙方选派的工作人员数量及年龄,当乙方调派人员数量不足12人以上,甲方将根据人均费用按缺勤天数扣减相应服务费支付,超过1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年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4)乙方派驻工作人员须遵守《劳动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着装整齐,服务态度端正,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范工作,遵守医院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制度,不影响医院的正常诊疗秩序,不得同患者、医院职工发生纠纷。乙方工作人员在院内施工出现任何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为医院造成经济损失及财产损失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第三方损害等,均由乙方负责相应赔偿责任;(5)保证24小时值班随叫随到,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影响维修,确保甲方正常工作和使用,否则出现任何事情均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赔付;乙方接到维修通知后,应及时安排维修,一小时内到达指定维修地点(抢修半小时)确定方案并安排修理,按照双方约定的工期完工,维修必须满足院方技术要求并接受院方验收,确保维修维护合格率达到100%;(6)下水管道,下水井、化粪池所清掏出的杂物由乙方负责按照环保部门相关规定运输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