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4530325HT2026014200201 合同名称: 富源县营上镇第一中学/富源县营上镇2026-2027学年学校食堂蔬菜、调味品及其它食品采购项目(二标段)合同 项目编号: 4530325JH202601420 项目名称: 富源县营上镇第一中学-富源县营上镇2026-2027学年学校食堂蔬菜、调味品及其它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人(甲方): 富源县营上镇第一中学 供应商(乙方): 富源县华博食品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曲靖市 所属行业: 果品、蔬菜批发 合同金额: 172100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07 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07 代理机构: 云南滇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富源县营上镇2026-2027学年学校食堂蔬菜、调味品及其它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4000205342 中标、成交公告: 富源县营上镇2026-2027学年学校食堂蔬菜、调味品及其它食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合同附件: 富源营上镇第一中学蔬菜及辅料二标段合同.pdf项目编号:YNDS2026-161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富源县营上镇2026-2027学年学校食堂蔬菜、调味品及其他食品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地点:富源县营上镇第一中学二O二六年八月甲方名称(学校):富源县营上镇第一中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0325431782243E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金云崔地址:富源国营上领兴营路面段6号联系人:因机荣联系电话:139874956乙方名称(供货人):富源县华博食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25086396228W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斌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SC10153032512095经营场所地址: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营上镇海戛村委会联系人:李斌联系电话:13769525566-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参照云市监办发(2024〕31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印发的采购合同示范文本,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学校食堂蔬菜、调味品及其他食品食材采购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文件构成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一)本合同、补充协议;(二)中标通知书(含乙方承诺函等);(三)甲方发出的招标文件,含招标补充文件等;(四)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及承诺等);(五)本合同的附件或经双方确认的采购清单。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签署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及在本合同内乙方与供餐学校约定的配送方案等)亦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二、合同期限(一)供货服务期1年,即:2026年08月22日至2027年07月31日止。(二)服务期内,如遇规章或相关政策调整,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就合同提前终止-2-向甲方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的行为不视为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金额、食材供应的范围、品种及价格的核定(一)合同金额:预计年采购金额为72.10万元(本合同实际金额以双方实际结算为准)。(二)采购食材的具体品种:新鲜蔬菜、干货及预包装调味料、豆制品、水果、坚果、干粮等。(三)价格的核定:甲乙双方均知悉并理解食材价格受市场因素影响的基本规则,因此,双方按照如下方式对采购食材的价格进行调整:1.由富源县营上镇第一中学询价联合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市场调查询价,并综合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当期公布的食品价格,确定市场公允价格并作为下一期结算的基准价格;当市场单价与合同单价连续20天以上出现超20%的波幅,启动临时询价确定供应价格。2.结算价格=询价确定的每月市场公允价格×(1一投标下浮率),二标段投标下浮率为:6%,下浮率中标后不作调整。3.结算价格包含生产、采购、贮存、加工、运输、配送、税费、检验检疫、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的总和,甲方在此过程中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四)供货范围:二标段(配送学校为富源县营上镇2026-2027学年学校蔬菜、调味品及其他食品采购项目中的二标段学校)

四、资质及票证索取要求(一)资质要求: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前3个工作日内提供的相关证-3-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口其他(二)乙方必须提供采购点经营者的相关证件及食品质量的相关证件,供应蔬菜水果、肉制品类的,还应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农残检测报告、检验检疫报告等。(三)乙方必须提供本次所供应食材的相关票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收据等购货凭证以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四)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供应的食材进行抽查、抽检,发现食材不符合标准的,甲方有权退回且不支付对应款项,发现2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食材质量要求食材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自律,保证食品安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一)食材安全标准:乙方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乙方须提供所供食材的合格证明、检验检疫合格报告等文件;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省、市相关职能部门或检验部门规定执行,且必须符合行业标准;既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确保食材新鲜、健康、无杂质、无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剂、色泽味道正常,不得提供临近保质期的食材。食材外包装应符合食品标签标注规定。不得提供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二)食材质量凭证:乙方向甲方提供所需食材同时需随货附带加盖-4-相应产品生产厂家资质(若乙方为经销商则应提供厂家资质及经销商资质)、产品合格证、质量承诺保证书、检验检疫报告、进货台账记录及其他甲方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三)食材具体质量参数:(1)蔬菜类:菜叶外形正常、叶根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配菜类(根茎、瓜果类):无虫害、发芽、发霉现象、成熟度良好;要确保质量、安全、卫生、新鲜,不得掺杂腐烂、变质及营养卫生不达标的产品;不洒水不泡水,货物合格率应达到95%以上,农药残留应符合国家标准。接受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定期、不定期抽查。品种及数量根据时令由甲方提出及时调剂。(2)干货、预包装调味料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塑料密封包装,包装包裹严实无产品外露,保质期剩余期限不得少于3个月,气味纯正、干燥、无杂质、无霉变、无驻虫,可使用率达到99%以上,配送时须随货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供各校点存档。(3)豆制品类:新鲜,保证当天货品,干净、无灰尘异味,外形完整无破损,颜色正常。(4)水果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2762污染物限量、GB2763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农残检测合格。整体品相:果实完整饱满,无腐烂、霉变、虫蛀、磕碰伤、冻伤、脱水皱皮;无畸形果、落地果、催熟过度软烂果。成熟度:八九成熟,口感脆甜适口,便于短期存放,配送至采购人处可正常食用,不出现当天快速腐烂。-5--(5)坚果类:颗粒饱满完整,碎仁、半粒、瘪壳、空壳占比极低:无虫蛀、鼠咬、霉变、哈喇变质、发黑发苦果仁。干燥度达标,手感干脆,无受潮发软、返潮黏手、结块现象:无泥沙、树枝、石子、金属杂质等异物。干粮类:①外观形态外形完整规整,无严重变形、塌陷、断裂、大面积掉渣:无烤焦糊点、生白夹生面块、油污外溢;独立包装无胀袋、漏气、破袋、渗水。②色泽烘烤色泽自然均匀,呈浅黄、金黄、棕黄色,无局部焦黑、发白、异常染色。③不违规超量添加防腐剂、人工色素、甜味剂、膨松剂;优先少油、少糖配方;④无受潮发霉、虫蛙、鼠咬痕迹,无头发、金属碎屑、泥沙等异物。中标供应商应有专门的仓储、加工、冷冻冷藏、食材发放区域:有专用运输车辆;配备有类似经验相关专业人员;具备食品安全和食品质量保障机制和售后特色服务内容;服务响应时间快,保证货物新鲜度,配送时间具有一定灵活性。配送食材应根据各类食品运输条件选择合适运输车辆,运输用的车辆、工具、铺垫物、防雨设施必须清洁、干燥,车厢消毒,运输中严禁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害的物品混装、混运。(四)通用要求:1.可追溯体系:供应商须建立完整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实现供应-6-.食材全部信息采集记录并可追踪。2.知识产权:所有食材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交货地点、时间、频次、数量、验收及配送要求(一)交货地点:中标校(园)食堂。(二)交货时间(周期):由各校(园)结合具体实际用量需求与乙方具体商定配送时间方案,乙方根据各校(园)的实际要求供货,乙方不得延迟供货,凡出现供应点学校任意一个学校延迟1天及以上时间供货,甲方可终止其供货资格。如遇特殊情形或其它原因,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供货确有困难的,乙方应至少在供货时点前72小时书面告知甲方并获得甲方同意,若乙方未按照前述时间告知甲方或虽然已经按照前述时间告知甲方但仍给甲方造成额外支出或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三)供货频次:按配送要求执行,结合食材保质期,以各校(园)的实际需求为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四)供货数量:由甲方所属供餐学校以计划单的形式提前3天发送至乙方指定邮箱,乙方按照甲方所属供餐学校提供的供货需求数量供货。(五)计划调整: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各校(园)提供的计划单供货。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计划单完成全部供货的,乙方必须于供货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相关校(园)负责人,说明缺货品种及原因,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部分采购计划。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调整或减少供货品种的,视为未按约定供货,按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六)配送要求:-7-1、按照甲方各学校具体要求配送,营养餐和自费餐食材必须明确分开(贴上标识),乙方不得延迟供货,凡出现供应点学校任意一个学校延迟1天及以上时间供货、标识不分,甲方可中止其供货资格,单方解除本合同。2、交货地点方式:乙方接到各学校的采购计划后,具体以各学校约定的时间及要求按质、按量及时供货,并由学校组织验收,如果发现乙方所供食品食材有质量问题,学校有权责令其无条件退、换货,在规定时间无法送到或发生此类现象两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蔬菜每周配送次数不少于2次,根据各校点实际情况在协议中具体约定。3、所有食品食材由乙方组织专人专车按合同要求直接配送,不得委托、转交他人配送。每次配送前车辆必须消毒;配送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并持有效健康证。配送人员在配送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及损失由供应商承担。根据食材实际情况,按甲方要求安排符合条件的运送车辆运输;配送到学校后,严禁野蛮装卸,防止剧烈的碰撞引起产品外包装变形、破损。配送服务人员应相对固定并持有健康证,如需更换,须提前报备甲方同(七)验收:1.甲方在收到配送货物的现场,按照学校食堂食材进货查验规范及订货清单的要求进行验收;2.甲方应对产品的质量、数量、等级、包装、外观等进行验收确认,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发现采购的-8-食品(食材)有腐败变质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拒绝接收。3.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应在配送验收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4.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品种,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换货,乙方应及时处理并提供符合合同及相关标准要求的食材,不得影响学校为学生供餐;5.对现场无法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可以在合理期限内主张退货和要求乙方换货,若因此导致食品安全或其他问题,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及甲方教师和学生造成的全部损失。6.乙方配送食材到各校(园)之前,要在适当时间联系学校验收人员提前做好接货验收准备,如发生学校验收人员故意刁难等不积极主动收货和验收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