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JSZC-321012-JSZR-C2026-0053001

二、合同名称: 江都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清查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JSZC-321012-JSZR-C2026-0053

四、项目名称: 江都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清查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扬州市江都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江都区龙川北路1号行政中心联系方式:15161892458供应商(乙方):江苏易图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连运路65号联系方式:13082568725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江都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清查项目合同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1主要标的单价:3034800.00合同金额: 303.48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30天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8-2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07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SKM_368e26090708510.pdfSKM_368e26090708510.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江都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清查项目甲方(买方):扬州市江都区农业农村局乙方(卖方):江苏易图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江苏扬州扬州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项目名称:江都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清查项目项目编号:ISZC-321012-JSZR-C2026-0053甲方:(买方)扬州市江都区农业农村局乙方:(卖方)江苏易图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见证方: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都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清查项且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1.1标的名称:江都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清查项目1.2标的质量:合格1.3标的数量(规模):对全区13个镇,281个村(含涉农社区)开展全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清查工作。1.4履行时间(期限):资产、资源清查、数据管理工具研发和承包地块调查测绘上图工作于2026年9月底完成;承包地块数据建库工作于2026年12月底前完成。1.5履行地点:扬州市江都区1.6履行方式: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的方式

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零叁万肆仟捌佰圆(¥3034800元),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

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及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及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及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6.1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6.2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6.2.1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无6.2.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无6.2.3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无6.2.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无

七、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合同款项支付8.1结算方式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8.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所有成果提交甲方后支付合同总额30%,通过甲方组织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款项。5

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项目验收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

一、违约责任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价款总值的违约金。1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14.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4.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甲方:扬州市江都区农业农村局乙方:江苏易图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龙川北地址:扬州市广陵区连运路6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14-80332357日期:日期:2026年8月21日见证方: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日期: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