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ZHDX010-26YJ
二、合同名称: 西安市森林火情预警及救援系统租赁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ZHDX010-26YJ
四、项目名称: 西安市森林火情预警及救援系统租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地 址: 西安市凤城七路旭辉中心2号楼联系方式:029-86517201供应商(乙方):西安冠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天谷七路996号西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A栋11803室联系方式:02988613959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西安市森林火情预警及救援系统租赁服务项目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主要标的单价:1296810.0000元合同金额: 129.681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西安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0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07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西安市森林火情预警及救援系统租赁服务项目服务合同.pdf西安市森林火情预警及救援系统租赁服务项目服务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项目西安市森林火情预警及救援系统租赁服务项目服务合同(编号:ZHDX010-26YJ)甲方:西安市应急管理局乙方:西安冠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鉴证方:中寰鼎售(陕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9月中国西安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组织竞争性磋商,确定乙方为西安市应急管理局(本级)西安市森林火情预警及救援系统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HDX010-26YJ)成交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经甲、乙双方协商,鉴证方确认,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甲方:西安市应急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10100766971169T法定代表人:张兴华联系电话:029-86517201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七路旭辉中心2号楼乙方:西安冠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693843309H法定代表人:李鹏70电话:029-87546405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天谷七路996号西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A栋11803室1
一、合同标的物内容及数量序号服务项目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
一、铁塔租赁服务及森火视频监控设备巡检巡修641,600.001铁塔租赁费(含电费)20座20,080.00401,600.002森火视频监控设备巡检巡修、故障处理20座12,000.00240,000.00
二、卫星遥感火情监测数据服务及新建铁塔挂载设备供电电费478,610.003卫星遥感火情监测数据服务1项460,400.12460,400.12427座新建铁塔挂载设备供电电费27座674.4418,209.88
三、流量费176,600.005物联网卡服务费160张36057,600.006卫星电话卡服务费29张100029,000.007三网通卫星便携站流量费3台30,000.0090,000.00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玖万陆仟捌佰壹拾元整)合计1,296,810.00
二、服务条件(一)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三、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一)铁塔租赁服务及森火视频监控设备巡检巡修:采购20座森林防火监测铁塔租赁服务及视频监控设备运维服务,对20个森火前端监控设备进行巡检巡修,及时处理视频监控、火情分析、线路传输等各类故障。(二)卫星遥感火情监测数据服务及新建铁塔挂载设备供电电费:采购西安市森林火情预警及救援系统配套的卫星遥感火情监测数据服务,27座新建铁塔设备供电电费,确保森林火情监测数据实时、可靠、稳定传输。(三)流量费:采购29张卫星电话卡、160张物联网卡及三网通卫星便携站流量(每站每年含60GB流量)费等服务,确保灾害救援现场应急无线通信畅通。
四、服务费用(一)服务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玖万陆仟捌佰壹拾元整,RMB¥1296810.00元。(二)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铁塔租赁服务及森火视频监控设备巡检巡修,¥641600.00元;2.卫星遥感火情监测数据服务及新建铁塔挂载设备供电电费,¥478610.00元;3.流量费,¥176600.00元。(三)本合同执行期间服务总费用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项目验收后据实结算。
五、服务费支付方式(一)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即人民币陆拾肆万捌仟肆佰零伍元整(¥648,405.00元)。(二)进度款: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并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即人民币陆拾肆万捌仟肆佰零伍元整(¥648,405.00元)。(三)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进行4支付结算。(四)结算方式:银行转账。
六、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七、验收服务全部完成后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签署履约验收单,并交付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套资料;不合格的由乙方限期整改至合格,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4(二)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三)根据本合同规定,项目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四)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二)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三)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四)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五)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六)乙方在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相关增值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系统使用指导、技术咨询、数据分析、培训演练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辅助性技术支持,具体以项目实施和甲方实际要求内容为准,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七)乙方应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配备与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装备,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考评,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十、违约责任(一)乙方所提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响应文件、本项目相关文件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更换,乙方连续三次调整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合同款,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二)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电费、通信费等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导致设备断电、通信中断或服务受到影响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天;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三)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响应时限到达现场或处置故障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600元;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四)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五)乙方提供的产品、设备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权益,或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产品缺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乙方提供的产品、设备等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维权或应诉产生的律师费和公证费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六)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有瑕疵的,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七)本合同中各条款约定的违约金可自甲方未支付款项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若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八)任何一方违约,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向对方支付因主张违约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保全费、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公告费等)。
十
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
二、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十
三、争议的解决(一)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二)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十
四、合同文件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一)本合同书(二)中标通知书(三)合同附件:附件1《服务参数表》(含附表一20座铁塔点位清单、附表二160张物联网卡缴费说明)、附件2《项目团队人员名单》附件3《保密协议》,以及双方在合同履行中签署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变更确认单等书面文件;.(四)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11(五)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内容与本合同正文不一致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以本合同正文为准;本合同正文未约定而附件有约定的,按附件约定执行。
十
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一)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三)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鉴证方持壹份,本合同甲、乙、鉴证方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四)本合同业务联系人:联系人:刘东峰,联系电话:029-86517201;联系人:瞿炜,联系电话:13319269772。(五)本公司规模为:小型企业。8甲方乙方鉴证方大名称·海安市应急管理局社会统一电代码。RLG10100766971169T1011(盖华)供应商全称西安冠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1510161893843309H代理机构全称中寰鼎信(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社会统信码:19161013534A6UT0134(盖章地址:陕西省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旭辉中心2号楼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天谷七路996号西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A栋11803室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百隆广场B座1806室HMFHQ297号邮编:710000邮编:710065邮编:710000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方博法定代表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权代表人:电话:029-86517201电话:029-87546405电话:1880293553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雁塔西路支行帐号:102097755864日期:2026年9月日日期10年月2日日期:2026年9月2日9附件1服务参数表序号服务模块服务子项数量技术/服务参数要求备注1铁塔租赁及视频监控巡检巡修铁塔租赁费20座1.提供20座森林防火监测铁塔租赁服务,点位分布于长安区、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临潼区等区域(详见附表一),租赁期内乙方保障铁塔场地及塔体的正常使用:2.铁塔塔体部分:检查塔体结构完整性(有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