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项目名称:民丰县若克雅乡管网供水保障工程(三期)(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项目编号:62026090684779210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马俊泽18093682970 报价起止时间:2026-09-06 21:12 -2026-09-09 20:00 采购单位:民丰县水利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近期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为了避免恶性低价竞争,报价时如违反市场规律以超低价恶意谋取中标又无法提供合格服务者,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并记入不良信用。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采购人需求描述:本项目批复总投资为394万元,现为保证该项目正常开工建设及后续工程建设需要,采购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依法依规在相关行业信息平台(或系统)上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该平台上填报的资质、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依据。;次要参数要求: 1项 20000.00 - 买家留言:(1)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2)满足政府采购法22条,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失信黑名单记录。(3)具备水土保持验收能力,熟悉新疆南疆水土保持相关规范;禁止转包分包。(4)非投标备案人员不得进场代替投标备案人员进场履职。 附件:- 响应附件要求:(1)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监测、验收报告编制、监测能力证明,熟悉新疆南疆水土保持相关规范的承诺;(2)近三年承接过类似水土保持服务(项目)的业绩证明;(3)所配备的团队人员名单,资质证明,连续3-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其他在职证明);(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5)“信用中国”平台上的信用证明;(6)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在场履约且具履约的条件(或能力)的承诺;(7)非投标备案人员不得进场代替投标备案人员进行履职的保证(招标人在此要求中不考虑非投标备案人员是否满足资质要求);(8)独立法人证明。注:投标响应附件不上传或上传不全的供应商,招标人不视为有效报价的供应商,请投标供应商严格把关响应附件质量。
三、收货信息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和田地区 民丰县 尼雅镇 民丰县水利局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