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某单位

二、供应商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暖尔康水暖器材商行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某单位在线询价馆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901101000029861119

五、合同编号:11N457607232202688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清洗地暖详见附件次1.0027000270002暖气阀门详见附件套67.0079052930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某单位 联系人:生卫科 联系电话:13325627800 传真:/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东站路1300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分水器暖气阀门更换及地暖清洗施工合同(20260821审核).pdf分水器暖气阀门更换及地暖清洗施工合同甲方(发包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女子监狱乙方(承包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暖尔康水暖器材商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水暖工程相关施工规范,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权责统一的原则,就甲方指定区域分水器暖气阀门更换及地暖系统清洗工程施工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分水器暖气阀门更换及地暖清洗工程2.工程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街道东站路1327号甲方指定厂区、办公楼及附属区域3.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运输安装、包打压调试、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包质保售后的固定总价包干方式。合同总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调试费、维修费及所有配套费用。施工期间不受材料涨跌价、人工变动、天气变化等因素影响,合同总价固定不变,无任何隐形增项费用。

二、施工内容、工程量及合同价款本工程分为地暖系统脉冲高压清洗、分水器暖气阀门更换两个施工项目,具体内容及价款如下:1.地暖系统清洗工程:对甲方现场115组地暖进行专业高压脉冲深度清洗。施工范围包含分水器内部杂质清理、地暖管道淤泥铁锈冲洗、管道整体排气,彻底疏通地暖堵塞问题,改善地暖循环不畅、散热不均等情况,保障冬季供暖系统正常稳定运行。本项目价款:27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2.分水器暖气阀门更换工程:更换老旧失效阀门共计67套。每套分水器配套8路管件,配备2个主控阀门,阀门规格为PPR32国标全铜材质。施工内容包括旧阀门拆除、密封配件更换、新阀门精准安装、管路密封对接、系统打压试水、整体调试运行等全套工序,确保设备与原有供暖系统完美适配。本项目价款:5293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贰仟玖佰叁拾元整)。3.合同总价款:两项工程合计总价7993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玖仟玖佰叁拾元整)。

三、工程工期本工程总工期为20日历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合理规划施工时间,避开甲方正常办公时段,减少施工噪音及作业对甲方日常工作的影响。遇雨雪天气、停水停电、甲方场地占用、不可抗力等因素无法施工时,工期可据实顺延,双方现场确认备案。

四、工程质量及质保标准1.乙方施工严格遵守国家水暖安装、管道维修、地暖清洗行业标准,所有施工工艺规范合规,工程质量达到合格验收标准。2.本次更换的分水器阀门、管件均为全新全铜材质,无沙眼、无裂纹、无锈蚀,具备耐腐蚀、耐高压、密封性好、耐用性强等特点,适配甲方原有供暖管网。乙方进场材料须经甲方现场核验,如发现材质、规格等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责任和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3.工程完工后,地暖管道循环通畅、无积气堵塞、散热均匀;所有分水器阀门启闭灵活、密封严密,管路接口无渗水、漏水、泄压现象,整套供暖系统运行稳定。4.本工程质保期1年,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因施工工艺、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阀门损坏、地暖回水不畅等故障,乙方免费上门维修、更换配件,承担全部人工及材料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起48小时内赴现场处理,未按约定时限提供质保服务的,甲方有权通过第三方解决,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本工程实行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算付款。乙方施工全部完成、现场清理完毕并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提交书面验收申请。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验收,验收合格、资料齐全后,由乙方开具合规有效票据,甲方凭票一次性结清全部工程款。

六、双方权利与责任(一)甲方责任1.为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告知现场管线分布情况,配合乙方正常施工。2.监督乙方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对违规作业有权要求整改。3.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验收并足额支付工程款。(二)乙方责任1.严格按照合同及行业规范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全部工程内容。2.施工期间全权承担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安全事故、人员损伤、设备损坏、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乙方及乙方人员应对履行合同期间获知的甲方全部信息承担保密责任。3.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垃圾及时清理,完工后恢复场地原貌,保持现场整洁。4.质保期内及时响应甲方报修需求,快速上门处理故障,保障系统正常使用。

七、工程验收标准工程验收以现场实际运行效果为准,验收合格标准:地暖水循环顺畅、供暖均匀;阀门启闭正常、密封严实;管路无渗漏、无泄压,整套供暖系统运行稳定,完全满足冬季供暖使用要求,甲方核验无误后签署验收合格意见。

八、违约责任1.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无条件免费返工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并承担全部整改损失,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应承担合同总金额0.5%违约金,逾期超过【2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金额20%违约金。由于返工导致的工期逾期,乙方按照前述约定承担责任。2.甲方无故拖延验收、逾期付款的,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合理经济损失。3.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承担相应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对方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及保险费、鉴定费、交通费等。

九、其他约定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优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处理。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女子监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东站路1327号签订日期:,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暖尔康水暖器材商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账号:签订日期:,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