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伽师县人民检察院
二、供应商名称:伽师县薄海图文广告部
三、采购项目名称:伽师县人民检察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201101000030002848
五、合同编号:11N010401289202678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宣传栏、宣传牌、展板、粘布详见附件批1.001003410034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伽师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吕彦祥 联系电话:15276076086 传真:/ 地址:伽师县迎宾路27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其他广告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40128920267803).pdf制作明细单日期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意见箱套10080.008000.00四楼未检工作室检徽更换50*50PVC个140.0040.00四楼会议室背景墙检徽更换80*80铸铜个1580.00580.00二楼墙上名言警句检徽更换52*72背胶个240.0080.00一楼案管办旁民族团结展板200*120PVC晶片平方2.4160.00384.00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徽更换50*50背胶过膜张145.0045.0012309检察服务中心对面的墙47*67个1345.00585.00一楼大厅门口60*93.5PVC晶片个2100.00200.0012309检察服务中心背景墙检徽更换60*60亚克力个1120120.00合计10034.00合同编号:11N01040128920267803采购单位(甲方):伽师县人民检察院服务单位(乙方):伽师县薄海图文广告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伽师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伽师县薄海图文广告部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伽师县薄海图文广告部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伽师县薄海图文广告部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宣传栏、宣传牌、展板、粘布--品牌:,设计类型:宣传栏,版面大小:16K,颜色:彩色,使用材料:镀锌管1批10034.0010034.00合同总价(元)10034.00合同总价(大写)壹万零叁拾肆元整1/2
二、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三、服务条款1、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宣传牌。2、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设计、安装及售后维修服务。3、宣传牌制作完毕后,必须由甲方验收,甲方负责人签字。4、乙方保证所制作的宣传牌规格质量符合甲方的标准。如果质量与甲万要求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负全责;如更换后仍不能达到规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制作,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5、在交工之前,乙方就宣传牌的规格质量做出准确和全面的拾验,保证其宣传牌屏不存在任何瑕疵。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伽师支行账号:账号: 3012000209100048546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