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伊犁执法支队

二、供应商名称:尼勒克县精诚电焊铺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伊犁执法支队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01101000030036701

五、合同编号:11N5643711142026194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墙面维修粉刷服务详见附件批1.0015167.7915167.79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伊犁执法支队 联系人:冯学智 联系电话:13369826105 传真:/ 地址:解放西路273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采购合同(1).pdf政府采购合同编号:11N564371114202619403采购单位(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伊犁执法支队尼勒克执法大队服务单位(乙方):尼勒克县精诚电焊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小计价1墙面维修粉刷服务--2.采购需求数量:符合,品牌:3.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符合,4.质量要求:符合,7.时限要求:符合,6.安1批全要求:符合,型号:5.服务要求:符合,9.项目地点:符合,1.采购项目名称:符合8其他要求:符合15167.715167.799合同总价(元)15167.79合同总价(大写)壹万伍仟壹佰陆拾柒元柒角玖分

二、付款方式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费用

三、服务条款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尼勒克执法大队办公楼部分墙面维修粉刷工程

二、工程地点:尼勒克县唐布拉路156号

三、工程内容:(一)采购需求数量:墙面维修粉刷面积234.41平方米、维修粉刷工程所需设备材料若干、维修粉刷工程所需人工若干;(二)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针对老旧办公楼楼道门两侧及1层至3层楼道内部共约234.41平方米老化、破损墙面进行维修粉刷,解决墙面空鼓、粉化、剥落等突出安全隐患,防止因自然老化导致的坠物伤人事件,同时修复渗水痕迹及污损,提升老旧区域整体观感,保障办公环境安全有序:(三)质量要求:采用的粉刷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施工前铲除起皮、空鼓、开裂等部位,做抗碱封闭处理:验收合格,质保期不低于2年;(四)服务要求:具备同类老旧楼房维修粉刷经验。质保期内接到通知后2小时响应,做到施工文明,工完场清,不损坏原有设施。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因材料、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墙面开裂、脱落等问题,在保修期内由施工方承担全部维修责任及费用:(五)安全要求:施工全过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施工前在楼道主要出入口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确保过往人员及车辆通行安全。施工人员必须做好防护措施,施工期间做好用电安全管理,配备灭火器,做好施工区域的防火措施,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须日产日清,不得堆积于楼道公共区域。严格控制在法定工作时间进行高噪音作业,避免影响日常办公。施工区域须保持整洁,每日施工结束后须对作业区进行清扫整理:.(六)时限要求:自合同签订后2日内组织人员、材料进场施工,不得无故拖延。工程完工后3日内,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在5日内完成整改并提请复验:(七)其他要求:供应商报价应包含人工、材料、机械、运输、管理、利润、税金及风险等全费用综合单价,不得在合同签订后以任何理由申请调增价款;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乙方负责全部设备、材料、人工、机械及管理)第二条工程施工要求:

一、铲除原有墙面损坏、空鼓、起皮、粉化、发霉的旧涂层及疏松基层,清除墙面浮灰、油污及其他附着物,确保基层坚实、平整、干净;

二、对墙面裂缝,清理后采用修补砂浆或其他材料分层填平压实:对蜂窝、麻面、孔洞等缺陷采用水泥砂浆等修补平整:空鼓部位应将空鼓层彻底剔除,清理后重新抹灰找平;

三、对返潮、发霉墙面应铲除霉变涂层,采用防霉或抗碱材料进行处理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

四、每道工序应在前一道工序充分干燥后方可进行,各工序间隔时间应符合材料施工说明书要求。

五、腻子层、面漆层应平整光滑,底漆应涂刷均匀,无漏涂:面漆应色泽一致,无流坠、疙瘩、起皮、透底、漏刷、咬色、泛碱等质量缺陷。

六、外观颜色应整体色泽均匀一致,无明显光泽差异。表面细腻平滑,手感良好,无颗粒感或橘皮现象。不同颜色交界处线条清晰顺直,无相互渗透污染。

七、基层检查及处理,满刮腻子找平、打磨平整、铺设网格布、涂刷抗碱材料、涂刷面漆,检查验收。

八、阴阳角应采用靠尺和专用工具找垂直、找方正,偏差应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九、施工所用全部材料应为绿色环保产品,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材料,所有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要求。

十、所有材料应具有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土

一、乙方施工人员须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办公管理规定,不得擅自进入非施工区域,不得触碰甲方办公设备及物品,造成损坏的由乙方照价赔偿。第三条合同价款

一、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形式,总金额为人民币:15167.79元(大写:壹万伍仟壹佰陆拾柒元柒角玖分整)。

二、该总价包含设备费、材料费、运输费、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施工费、服务费等全部费用。

三、除甲方提出书面设计变更或新增工程量外,合同总价不予调整。第四条工期及交付

一、设备、材料等设施到货期限:合同生效后2日内,乙方将全部设备材料等设施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二、施工工期:全部设备、材料等设施到场且甲方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8个工作日内(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完成全部施工工作。

三、延期责任:因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因甲方原因(如未提供施工条件等)导致延期的,工期相应顺延。第五条付款方式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合同费用。乙方申请付款前,须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合规发票后,按约定履行付款程序。第六条验收

一、所有主要材料进场前,乙方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二、材料进场时,乙方应提供材料的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甲方有权对进场材料进行核验,包括核对品牌、型号等。

三、如甲方对材料质量有异议,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测,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及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立即更换该批次全部材料。

四、以下工序属于隐蔽工程,乙方在完成施工后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一是基层处理完成、腻子批刮前:二是底漆涂刷完成、面漆涂刷前。

五、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七、验收时,双方应对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施工范围逐项检查。

八、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因验收不合格导致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一质量问题经两次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验收合格后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单》,视为工程交付。第七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保修期:本工程整体保修期为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保修期内,因材料质量或施工原因导致的墙面出现起皮、脱落、掉粉现象:出现大面积发花、褪色(正常光老化除外):出现空鼓、开裂(结构沉降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出现返潮、发霉(因建筑本身渗水漏水导致的除外):阴阳角出现明显变形、开裂:其他因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导致的质量缺陷,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随时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

三、乙方应在质保期内对属于质保范围的质量问题提供免费维修或重新施工服务(在重新施工期间,乙方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因重新施工造成的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维修部分的质保期自维修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四、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办公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五、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应按成本价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为强化安全管理,明确双方安全责任,特约定如下:

一、甲方安全责任提供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施工场地,不得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或冒险施工。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

二、乙方安全责任(一)乙方对本工程施工安全负总责,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施工前应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报甲方备案。(二)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电力操作要求,严禁私拉乱接。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日施工结束后应切断电源,清理现场,消除火险隐患。(三)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触电、火灾、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处理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第九条廉政建设为维护双方正当权益,防止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双方共同遵守以下廉政条款:

一、双方共同义务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及廉洁从业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业务活动,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及对方利益。加强本方人员廉洁教育,自觉接受监督。

二、甲方廉政义务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收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回扣等。不得向乙方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向乙方介绍材料供应、分包等业务。

三、乙方廉政义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甲方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不得为甲方人员报销任何费用,或提供宴请、娱乐、旅游等消费。不得串通甲方人员虚报工程量、抬高价格、降低质量标准等损害甲方利益。发现甲方人员有违规行为的,应及时向甲方纪检部门或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因此对乙方进行报复。

四、廉政违约责任甲方人员违反本条的,由甲方依据管理权限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直接损失,乙方人员违反本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取消乙方今后投标资格,并报主管部门处理。双方违反廉政约定所获取的非法所得应予以追缴。第十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义务,应赔偿对方实际损失。乙方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更换或返工:拒不执行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第十一条不可抗力L因地震、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尼勒克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其他约定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廉政建设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失效,其权利义务持续至工程保修期满且廉政事项处理完毕。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其同法州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犬(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尼勒克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幸福路信用社账号:账号:820040012010106159071签订日期: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