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萨尔乔克乡人民政府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优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萨尔乔克乡人民政府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011101000030069602

五、合同编号:11N0106146472026166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其他运行维护服务详见附件项1.003640036400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萨尔乔克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阿丽拉西 联系电话:13899563625 传真:/ 地址:萨尔乔克乡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其他运行维护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614647202616602).pdf合同编号:11N010614647202616602采购单位(甲方):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萨尔乔克乡人民政府服务单位(乙方):新疆优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新疆优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新疆优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新疆优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其他运行维护服务--品牌:1项36400.0036400.00合同总价(元)36400.00合同总价(大写)叁万陆仟肆佰元整

二、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无进度款。乙方完成全部围栏维修施工,经甲方现场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合法等额增值税发票、维修清单、完工照片、验收资料后,甲方在15‑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一次性付清全部合同价款。2.价款为固定总价包干,包含人工、材料、运输、垃圾清运、安全防护、工具、税费等全部费用,除甲方书面变更维修内容外,价款不作调整。3.收款方式:对公银行转账,乙方账户信息须准确,账户变更须书面告知甲方。甲方未收到合规发票,有权顺延付款,不承担逾期责

三、服务条款1.维修范围: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对指定区域破损、变形、锈蚀、缺失的围栏及配套构件进行校正、加固、焊接、更换、修补作业,施工完毕及时清运施工废料,恢复场地整洁,具体维修内容以附件维修清单为准。2.施工工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30_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维修工作。因降雨、甲方现场条件限制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停工的,工期可顺延,乙方应第一时间告知甲方。3.质量及质保:维修部位质保期为12个月,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因乙方材料、施工工艺问题出现脱焊、松动、破损、锈蚀等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免费维修更换;人为撞击破坏、自然灾害、第三方损坏不在质保范围内。4.安全责任:乙方全权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自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安全事故,全部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5.完工验收:全部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书面或现场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甲方收到完工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开展现场验收,对照维修清单核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须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无偿整改直至合格。1/26.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整改后质量仍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扣款或终止合同。7.其他要求:乙方施工应文明作业,不得损坏甲方原有设施,如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新疆优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八墙子乡阿格喜沃巴村五组C区71号电话:电话:1389934202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支行营业部账号:账号: 30289001040011603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