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阿勒泰市第六幼儿园

二、供应商名称:阿勒泰市李凯广告设计制作中心

三、采购项目名称:阿勒泰市第六幼儿园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671101000030069438

五、合同编号:11NMB1H21407202628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广告设计制作详见附件次1.004074040740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阿勒泰市第六幼儿园 联系人:罗婷婷 联系电话:13119069260 传真:/ 地址:阿勒泰市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广告牌匾的服务市场合同(11NMB1H2140720262802).pdf合同编号:11NMB1H2140720262802采购单位(甲方):阿勒泰市第六幼儿园服务单位(乙方):阿勒泰市李凯广告设计制作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阿勒泰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阿勒泰市李凯广告设计制作中心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阿勒泰市李凯广告设计制作中心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阿勒泰市李凯广告设计制作中心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品名规格(米)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地板8x31套1200012000地板楼梯2x22套650013000两侧楼梯护栏11x1.51套55005500护栏(高度1.5米地板钢结构8x31套40004000地板钢结构PVC雕刻8x31套62406240文化墙总计:40740元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明确、可行的地点及施工场地、施工用电,并指定专人配合乙方的广告安装,负责协调处理工地现场有关问题。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设计、施工、完工,在保证广告质量和安装进度的前提下认真完成工作。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广告制作达到合同中甲方要求的样式及规定。甲方在收货时若发现所收牌匾制作样式、规格及质量等与合同不符,应及时协商解决,并在三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未提出异议的视乙方所交货物与合同相符。4、甲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广告安装现场,乙方将广告安装交付甲方后,广告毁坏损失的风险即转移至甲方。

三、安装进度1、甲乙双方协商后,在计划内全部完工。2、若遇甲方无法提供施工条件,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四、工程验收1、工程安装完工后33天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无正当理由在3天内不组织验收,视为工程合格。

五、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4074040740元(肆万零柒佰肆拾元整),1/2

六、结算方式按以下两种方式进行: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付清。2、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信任的理念,乙方将牌匾制作安装完毕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款项。

七、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如因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它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导致损坏的责任不在乙方。但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从速维护修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阿勒泰市疆山府门面电话:电话:1850906967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地区分行营业部账号:账号: 65050166605000000580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