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油菜精深加工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9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烨琛公招(货物)2026-047项目名称:油菜精深加工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元):5000000最高限价(元):5000000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油菜精深加工能力提升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7日至2026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9日 10:30 开标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西宁市民中心4楼)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政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自《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将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3、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线上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 400-087-8198。5、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6、不同投标人编制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异常一致并触发政采云预警信息导致投标无效,责任自负。7、评标结束后,中标人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1正1副。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宁市湟中区海子沟乡人民政府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海子沟乡中庄村(137县道旁) 联系方式:0971-2270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烨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79号博雅金融广场3号楼28层12802室 联系方式:0971-4112121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附件信息:青海烨琛公招(货物)2026-047.pdf490.2K技术参数.docx56.0K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烨琛公招(货物)2026-047采购项目名称:油菜精深加工能力提升项目采购人:西宁市湟中区海子沟乡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烨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9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说明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

六、资格审查程序

七、评审程序及方法

八、中标

九、授予合同

十、招标代理费

一、其他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一)投标要求(二)项目概述及技术参数第一部分投标邀请青海烨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西宁市湟中区海子沟乡人民政府(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油菜精深加工能力提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烨琛公招(货物)2026-047采购项目名称油菜精深加工能力提升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预算额度人民币小写:5000000.00元(大写:伍佰万元整)最高限价人民币小写:5000000.00元(大写:伍佰万元整)项目分包个数无各包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取消投标资格。6、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4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6年09月07日至2026年09月11日,00:00-12:00,12:00-24:00(午休、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申请获取招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备注: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方式请咨询线上电子化交易系统:咨询电话:政采云95763。《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提示:请潜在投标人报名前务必完成网上企业注册及CA锁办理等手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9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地址:政采云平台(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未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开标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采购人联系人采购人:西宁市湟中区海子沟乡人民政府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0971-2270200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海子沟乡中庄村(137县道旁)代理机构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烨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胡女士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0971-4112121邮箱地址:qhyc9524@163.com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79号博雅金融广场3号楼28层12802室代理机构开户行招商银行西宁海湖新区支行收款人青海烨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972901624810501其他事项1、公告期限:自《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将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3、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线上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400-087-8198。5、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6、不同投标人编制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异常一致并触发政采云预警信息导致投标无效,责任自负。7、评标结束后,中标人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1正1副。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单位名称:湟中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971-2232485青海烨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9月04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次招标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2.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2.2合格的投标人:详见第一部分“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说明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4)投标文件格式(5)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6)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5.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投标人可以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有变更事宜,应当在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投标人。采用电子形式送达质疑函的潜在投标人,须主动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并于送达当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质疑函原件寄送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址。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青海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情况表》,并在15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活动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