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合同】深圳市光明区光明中学教职工食堂和学生食堂及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小学学生午餐非集采类食材配送及相关服务合同公示 【初始合同】深圳市光明区光明中学教职工食堂和学生食堂及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小学学生午餐非集采类食材配送及相关服务合同公示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CSHT-GMCG2026000103-A-2026-1
二、合同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中学教职工食堂和学生食堂非集采类食材配送及相关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GMCG2026000103
四、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中学教职工食堂和学生食堂及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小学学生午餐非集采类食材配送及相关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中学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碧园路2号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深农厨房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根竹园社区公明南环大道1688号海吉星农产品光明物流园2栋7层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中学教职工食堂和学生食堂非集采类食材配送及相关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提供深圳市光明区光明中学教职工食堂和学生食堂非集采类食材配送及相关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9173304 合同金额:9173304.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6年08月01日至2027年07月31日,光明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7-3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9-04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附件:2026-2027教职工食堂及第二食堂光小食堂午餐非集采类食材配送服务合同.pdf 2026-2027教职工食堂及第二食堂光小食堂午餐非集采类食材配送服务合同.pdf 深圳市深农厨房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2026-2027教职工食堂及第二食堂光小食堂午餐非集采类食材配送服务.pdf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中学教职工食堂和学生食堂非集采类食材配送及相关服务合同甲方(采购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中学法定代表人:郭其贵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碧园路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04557510386乙方(供货方):深圳市深农厨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宾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根竹园社区公明南环大道1688号海吉星农产品光明物流园2栋7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TNDK7J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中学教职工食堂和学生食堂及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小学学生午餐非集采类食材配送及相关服务,项目编号:GMCG2026000103)招标项目的结果公告,由深圳市深农厨房有限公司为中标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深圳市光明区光明中学(以下简称甲方)和深圳市深农厨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深圳市光明区光明中学教职工食堂和学生食堂非集采类食材配送及相关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通用要求1.预包装产品保质期在一年及以上的,建议收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二分之一;保质期不足一年的,收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2.食材质量等级指标不低于该产品标准的中位数水平,如质量或规格等级划分为1、2、3、4、5或大(L)、中(M)、小(S)的,应选择1、2或大(L)、中(M)等级。3.各种食材的感官性状无异常,无明显腐败变质、油脂酸败、发霉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等情况。4.农副产品外观新鲜,无明显萎蔫、腐烂、发芽、畸形等异常情况;鲜活水产要求鲜活。5.预包装食品的包装整洁、完好,无破损或胀气现象;标签内容完整、清晰,详细列明产品名称、净含量(规格)、生产日期、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具体符合GB7718的要求)。6.非预包装食品及农产品的外包装(筐、箱、袋、盒等)整洁、牢固、标签清晰,无明显破损、发霉等现象;非预包装食品的包装应至少标注名称、生产/加工日期、保质期、供货方/生产者的名称等基本信息;未包装的农产品,应当采取附加标签、标识牌、标识带、说明书、合格证、电子秤标签等形式标明农产品的品名、生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等内容(具体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要求)。7.预包装食品及加工食品应有生产者及供货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应具有半年内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同款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及本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8.属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圳品的,应当标注相应的标志和附带有相关证明文件。
二、食材验收参考标准参考《深圳市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验收参考标准》。
三、服务要求1.配送食品全部经过国家规定的职能部门检验并有检测报告,安-2-全可靠,从来未出现配送食品安全事故,并在合同签定时出具相关承诺书。2.干杂类须是正规厂家并具有合格证书且无任何添加剂的优质产品。配送的蔬菜水果需具有追踪溯源体系,并可追踪溯源。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公安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供货方责任的,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供货方承担。3.送货时间要求:根据采购方实际需要协商确定具体的送货时间。采购方应提前1天向供货方以传真或电子文件等方式提交购货计划,并说明购货品种、数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供货方在接到购货订单通知后,应按采购方订购单的要求送货。极个别产品因质量太差或没有货源时应及时反馈到采购方并协商调整,保证所需货物准时到达。如若迟到,须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由双方签订具体送货合同时约定处罚条款。4.如配送的货物不符合要求,第一次提出口头警告并要求供货方做出书面保证,第二次扣当天货款10%,不符合要求达到三次的,采购方可解除供货合同。5.在供货过程中,采购方对所供货物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供货方反映,供货方应及时改进,否则,采购方有权中断与供货方的合作,一方终止合同须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6.因配送运输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供货方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采购方无关。7.供货方应配备食材配送相关的订单小程序或APP,以及应随时按采购方要求提供各类货物清晰准确的原产地以及检测报告。8.供货方应该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各类物品追踪溯源体系,应当建立专门台账,按深圳市《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本》模板,按格式如实记录配送给采购方的各类物品,留存相关检验合格证明、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有效资料,并可追踪溯源,采购方有权定期检查。9.采购方有权对供货方配送的各类物品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检测系机构进行检测,按国家有关标准,若检测不合格,采购方予以书面警告,并对该批货物予以没收销毁,不必退还供货方,防止二次流通至1-3-社会市场;书面警告后再出现同样情况,视情况严重性,采购方有权扣除供货方当天总货款的10%或直接单方解除服务合同,并不用对供货方做任何赔偿。10.供货方若因采购物资现场初加工的实际需要,采购方可提供初加工操作场地,但供货方应服从采购方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若有违反,首次发现采购方将予以书面警告;书面警告后再出现同类情况,采购方有权扣除供货商方当天总货款的10%;屡禁不止、情节严重的,采购方可直接解除服务合同。11.供货方所有员工凭健康证上岗,同时应成立食堂配送项目专项服务小组,负责相关工作及提供各种服务。
四、食堂物资配送供货方食品类服务、质量要求配送货品达到采购方要求的如下质量标准执行:1.蔬菜类:新鲜嫩绿、无黄叶、无菜虫,必须通过农药残留成分测试,蔬菜不带根,不带泥,符合食品卫生要求。2.鲜鱼类:必须生猛鲜活,须杀好鱼、鱼麟刮除去除内脏、鱼鳃,去除腹内黑膜,肉质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3.干货类:正规知名厂家或其代理商,有商标牌号,注明生产日期、产地、保质期、包装规格、有SC标志。4.豆制品类:正规食品厂。5.水果类:个头均匀,无斑点,无破损,果实成熟,味道纯正。按指定品牌及合理报价及收货。
五、投入设施要求:1.投标人应配备中标项目所需的足够数量的冷库设备、检测仪器(农药残留检测仪、微生物检测仪、食品添加剂检测仪、重金属检测仪)、使用工具等设备和专业的技术能力。2.投标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自备6辆具有冷藏功能的车辆(光明小学学生餐、光明中学第一学生食堂、光明中学第二学校食堂分别各2辆车),另需自备2辆具有冷藏功能的车辆供临时加餐等突发应急使用。
六、成果要求1.送货时间要求:一般为当天上午5:30前将采购方所订的货物送-4-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采购方可以改变送货时间,但应提前通知乙方。)如使用方验收不合格,供货方必须于一个小时内重新送货上门。供货方如送货迟到一次提出口头警告,并要求作出书面保证,两次迟到或者一次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罚当天总货款的10%,三次迟到或者两次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罚当天总货款的20%。2.应急管理能力:对于采购方临时有客餐任务或临时增加员工用餐时等临时突发服务任务,需服务团队快速反应,供货方需具备一定应急响应能力,在接到采购方口头或书面通知2小时内将货物送到采购方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正常。3.责任方面:3.1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3.2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卫生监督部门鉴定属于供货方责任的,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供货方承担;3.3因配送运输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供货方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采购方无关。4.数量方面的要求:供货方应保证所供货物品种和数量、重量的准确性,采购方和供货方应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台账,确定专人(不少于两人)负责验收和送货,以采购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供货方每次卩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采购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采购方有责任要求供货方及时退换,并按合同约定作出相应处罚,供货方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员工正常就餐。5.质量要求:所供食品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证卫生安全,应当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蔬菜水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或属于无公害蔬菜水果;海鲜、河鲜产品必须鲜活。6.价格确认:配送供货方的物资商品销售价格按送货质量标准以光及中农网的各品种货物的执行价格(含费)为定价依据,所有品类结算时价格须按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天天采购平台)上月1至25号公布的价格取平均值(平均值精确到分,即小数点后两位)确定该品类的基准价,结算时价格=基准价*中标折扣率(0.95)。中农网-5-数据平台无价格的产品,则按照经甲乙双方商定的超市价为基准价(如:天虹,沃尔玛,华润万家等超市)。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表每月确认一次。供货方按要求提前向采购方提供每月价格表,双方签字确认后开始生效执行。确认好的价格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在价格表上没出现而临时定价的特殊品种,如双方有异议,需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后予以最后确认。结算货款时,双方严格按确认后的价格予以结算。如遇台风、暴雨、供货紧张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市场价格上涨(超过20%)持续超过7天,需临时调整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调整。
七、人员要求(一)本服务提供至少5人的项目团队(含项目负责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食品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证书或高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证书,以及三级(或高级工)或以上农产品食品检验员或食品检验员或食品检验工或食品检验师职业资格或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