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JSZC-321202-FW2026-08400
二、合同名称:城东敬老院相关债权诉讼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202-FW2026-08400
四、项目名称:城东敬老院相关债权诉讼服务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联系方式:15952601039供应商(乙方): 江苏运泰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 13270776152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项目名称:城东敬老院相关债权诉讼服务项目编号:JSZC-321202-FW2026-08400比选方式: 直选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法律服务/法律诉讼服务项目预算: ¥10000.0项目地点: 口泰路88号采购单位: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姓名: 吴月秋联系电话: 15952601039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10000.03.履行时间(期限): 18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8-2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04 14:42委托代理合同.pdf江苏运泰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合同(2026)运泰民字第号甲方(委托方):泰州市海陵区城东街道敬老院乙方(受托方):江苏运泰律师事务所丙方: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甲方因与泰州市荣达动力机械配件厂合同纠纷、与周天富、江苏原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与泰州市凤城建筑工程队不当得利纠纷、与工余宝民间借贷纠纷四个案件,委托乙方律师为代理人,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王景阳、杭慧敏律师在甲方四个案件中担任甲方一审的诉讼代理人,乙方自收费后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特别授权,参与诉讼,代为承认、变更、放弃民事权益,代为接受财产,代为进行和解,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三、甲方义务:应向乙方如实介绍委托事务相关全部事实情况,提供相关证据,承担委托事项的法律后果。
四、乙方义务:承办律师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处理委托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承办律师不得泄露甲方委托事务中的隐私或商业秘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承办律师代收的证据原件,因保管不当丢失的,应承担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委托费用1、根据江苏运泰律师事务所代理费收费办法的规定,代理费涉及财产的根据诉讼标的额予以确定。上述四个案件共收取律师代理费10000元,由丙方支付。2、乙方律师用于办理委托事项的通讯费、复印费、翻译费、交通费、鉴定费、公证费、论证费等由甲方按以下条款另行支付:(1)支付方式和时间: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向乙方预交律师办案费人民币0元,乙方出具收据。(2)结算方式和时间:结案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费用的票据,按实结算,多退少补,乙方出具正式发票。3、承办委托事项的律师不得向甲方及其亲友收取约定以外的费用,甲方或者丙方如直接支付给乙方律师约定以外的费用,乙方不予认可,由甲方或者丙方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合同的变更与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补充、变更由三方协商后经签字确认。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乙方所在地律师协会调解处理或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解除甲方或者丙方不能按约履行应尽义务,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委托关系且依约收取费用不予退还,合同解除的后果由甲方或者丙方承担。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第四条义务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委托关系并要求乙方按未完成工作量退还代理费用。乙方如无法定或约定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所收代理费应退还丙方;甲方或者丙方如无法定或约定原因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所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八、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并缴费后生效,至一审终结止。
九、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特别提醒委托代理合同是确定委托代理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委托人在签订前应仔细阅读并有权要求律师就相关内容作出解释和说明,同时有权向律师事务所索要并认真阅读《委托律师代理风险告知书》,了解收费标准、依据、项目、办法及其他权利、义务和风险。放弃上述权利将可能给您带来不利的后果。附;《委托律师代理风险告知书已阅读《律师服务质量监督卡》收刺1甲方:丙力:方:江苏运泰律师事务所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