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港口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物联网教学实验设备补充公开招标公告.pdf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港口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物联网教学实验设备补充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SHY2026182)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一、招标条件本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港口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物联网教学实验设备补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8000000万元,招标人为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规模: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港口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物联网教学实验设备补充。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港口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物联网教学实验设备补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港口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物联网教学实验设备补充: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投标前六个月内),或其经第三方审计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和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其中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5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无需提供网站截图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6年09月0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11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地点:线上或现场。方式: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发送至17749517836@163.com(邮件须命名为:公司全称+项目简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须为一个PDF文件上传),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3)文件费缴纳付款凭证(需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以便代理工作人员查询),文件费收取支付宝账户:17749517836,工本费及邮递费500元/份,售后不退。(4)上述材料发送邮箱须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纸质文件邮寄地址,以便代理工作人员查询,未备注清楚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14时3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8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17层1号会议室
七、其他1.预算金额:人民币10.08万元2.最高限价:10.08万元(供应商应有明确报价,无报价投标或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和总价最高限价,视为投标无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并交付使用。4.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5.采购需求: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港口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物联网教学实验设备补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清单。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①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②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与标准”。8.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9.第3.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0.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1.公告媒体:本项目在江苏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cg.com/#/newindex)、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采招网)(ctrl+鼠标左键单击进入)发布公告。12.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现场勘察;如供应商需勘察现场,可自行联系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中标后,供应商不得以未踏勘现场或未明确服务范围或项目实施现场情况不熟悉等理由进行投标报价调整。13.响应文件份数: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U盘(须为纸质正本响应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U盘上需标签注明单位名称)。如未按上述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如未按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14.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否则其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15.异常低价审查程序执行《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1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8.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格致路309号联系人:张老师电,话:13915955946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17层联系人:骆工电,话:15380838653电子邮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