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距离报价结束还剩 天 小时 分 秒已到报价截止时间 谈判单名称: 高压涡轮导叶扇形叶栅试验研究任务说明书 谈判单编号: 20260904-1 联系人姓名: 汤俊君 谈判时间: 2026-09-04 14:47 联系电话: 开通正式会员可见 采购类型: 单次采购 采购企业: 中国航发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要求 报价要求:需要含税报价不允许供应商对部分商品进行报价不允许供应商报价时填写折扣金额不允许供应商报价时填写其他金额 报价截止时间: 2026-09-10 11:00:00 价格有效期: 2026-12-31 00:00:59 报价币种: 人民币 付款方式: 预付部分货款 履约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鸿音路77号 补充说明描述:一次报价请上传报价单+盖章的报价单+盖章的技术方案作为附件。报价单请按照附件(中国航发商发报价单)要求。 谈判附件:1-2付款条件.docx下载1-1中国航发商发报价单(适用于技术研究及服务类项目).xlsx下载技术服务合同(IP EXCLUSIVE)-2026.7.10.docx下载高压涡轮导叶扇形叶栅试验研究任务说明书_脱密版1.docx下载 序号企业商品编码商品名称商品分类规格描述品牌制造商数量单位交货方式交货日期/计划原产地特殊要求非央国企:1、合同签订完成后,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金额【10】%预付款2、乙方应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交付物(含由乙方受托完成的其已任务及由乙方受托提供的其它服务),在该等交付物经甲方验收通过并完成交付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合同含税总价的【100】%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本合同含税总价的【80】%。3、质保金3个月;在质保期满后30日内,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无息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含税总价【10】%。央国企:1、预付款: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60日内,以银行传账方式或商业承兑汇票方式(商业承兑汇票期限六个月,可再转让,不可分包)向乙方支付合同含税总价的【10】%,预付款发票随第一笔进度款开具;具体支付方式由甲方选择。2、进度款:甲方根据乙方项目进展情况或验收结果,并结合科研经费到位情况,支付相应经费。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任务包并通过交付验收(含由乙方受托完成的其它任务及由乙方受托提供的其它服务),且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任务包价格【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对应【5%】的见索即付不可撤销质保金保函(保函有效期为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加【120】日的索赔缓冲期,期满后保函不退还)后60日内,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或商业承兑汇票方式(商业承兑汇票期限六个月,可再转让,不可分包)支付该项目各项任务包价格的【90】%,具体支付方式由甲方选择。密级: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在上海市闵行区/浦东新区订立(甲方和乙方单称“一方”,合称“双方”):甲 方(委托方)乙 方(受托方)单位名称(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盖章日期: 年月日单位名称(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盖章日期: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月日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月日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月日户名:单击此处输入文字。法定代表人: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纳税人识别号:单击此处输入文字。单位地址:单击此处输入文字。单位电话:单击此处输入文字。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单击此处输入文字。单位邮编: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户名: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法定代表人: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纳税人识别号: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单位地址: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单位电话: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开户行: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账号: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单位邮编: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鉴于1.甲方对项目有技术服务需求,并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2.乙方具有相应的资质和丰富经验,有能力并愿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技术服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上海市【选择一项。】签署本技术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含本合同之任何附件),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定义与解释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下列术语在本合同中具有以下规定的含义:“技术服务”指以技术知识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特定技术问题,是指需要运用科学技术知识解决专业技术工作中的有关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问题。“交付”指交付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交交付物。“日”指日历天,包括周六、周日等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法定节假日。“工作日”指一方所在地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正常营业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法律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指不能预见、其发生和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阻碍本合同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事件、情况或多个事件和/或情况的组合。不可抗力事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或其他自然灾害、火灾、爆炸、禁运、暴乱、战争、或者满足前述条件的罢工、法律变更、行政命令或流行病等,但任何市场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价格变动、汇率、利率、材料供应不足等均不属于不可抗力。“技术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知识产权”指任何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著作权(版权)、商标、品牌、域名、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诀窍的所有权利,以及其他关于信息、绘图、标识、计划、数据库、技术说明、原型、过程、方法、算法、任何技术相关的文档、任何软件、和其他设计的权利;这些权利不受限于是否已经注册,而且每项权利包括注册申请权以及世界范围内的任何权利以及任何形式的保护。“背景知识产权”指一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已合法拥有或控制的知识产权,该等知识产权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知识产权;或者一方在合同签署后开发或者获得的知识产权,该等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获得独立于本合同的履行但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知识产权。“前景知识产权”指因本合同履行期间新产生的知识产权,是由一方或双方共同开发、创造或产生的,并且与技术服务合同直接相关的知识产权。“技术成果”指为本合同所约定的项目之目的,由甲方委托乙方利用乙方拥有的背景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做出或形成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技术方案和其它交付物及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与之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指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要求、命令、禁令、政策、政令、通知、解释、决定、判决、裁定、行政裁定,以及任何政府性、准政府性、立法、司法或其他监管部门及其任何中央、省、市、自治区、地方或其他政治分支,及任何政党、当局、部委、机关、委员会、实体、法院、仲裁庭或其他行使行政、立法、司法或其他监管或公共职能的机构及其任何机关、分部或部门(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隶属或以其他方式受控于任何前述机构的所有人或机构)的任何代理、授权、许可、登记、备案、准许和类似要求,以及对其进行的有效修改或修订。陈述与保证双方在此分别向对方作以下陈述和保证:(1)该方依据其成立地或公司所在地的法律正式组建、有效存续、信誉良好;(2)该方拥有为签署本合同所必需的一切权力、授权和批准,并自生效日起具有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必需的一切权力、授权和批准;(3)该方已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取得签订本合同的授权,在本合同上签字的代表,已获得签订本合同的全权授权,其签字可约束其所代表的一方;(4)自生效日起,本合同即对该方形成有约束力的合法有效的义务;(5)该方签订本合同和履行其义务,不与该方的成立文件、营业执照、管理细则或章程中的任一条款、或对主管该方的任何政府机构或组织所发布的任何法律的任一条款、或对该方为签约方或主体的任何合同或协议中的任一条款相抵触或构成违约;(6)不存在任何未裁决的或就其所知威胁本合同标的事项或可能以任何形式影响该方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能力的诉讼案件、仲裁或法律程序、行政程序或其它程序或政府调查;(7)已向另一方透露了该方掌握的可能对其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或如向另一方透露后可能会实质性影响另一方签订本合同意愿的并与本合同项下交易有关的全部政府文件、声明或信息;并且,以前已提供给另一方的文件中不含有对重要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也未遗漏为避免对其中声明产生误解所需陈述的任何重要事实;(8)不存在可能以任何形式阻碍其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或章程的任何未履行的合同承诺或义务,或其他形式的承诺或义务。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做出的其它陈述与保证及承担的其它义务与责任外,乙方向甲方保证:(1)乙方为项目提供的各类资源充足且满足履行合同的持续要求;(2)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符合本合同中所有交付前适用的规范和技术要求以及相应更改,无违反本合同项下相关标准、规范和特定要求的任何缺陷;(3)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应无所有权争议和/或知识产权争议、最终用户限制或任何其它权利瑕疵;(4)乙方应当竭尽全力保障在其场所工作的甲方人员的人身安全。(5)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乙方会积极协助配合甲方妥善处理。合同标的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标的以附件1为准,技术服务地点为选择一项。。本合同的技术服务内容、交付物、服务方式、服务期限、节点进度要求、技术要求、验收标准等以附件1为准。本合同验收时间为【乙方完成技术服务任务后30日内】,验收地点为【选择一项。】。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验收,提前做好验收准备工作。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如设计变更等)调整有关的参数、数据指标、交付物要求以及其他全部或部分等非重大的技术服务内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调整履行本合同并根据甲方做出该种调整后要求的期限提供技术服务,乙方免于承担由此导致的合理迟延履行责任。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甲方无需就该种调整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如需运输,乙方应在履约前提前【15】日通知甲方运输的所有细节,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方式、发货日期、港口/发货地、承运人及其联系方式。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因包装、运输而导致的交付物损坏、丢失等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合同总价本合同【不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单击此处输入文字。元(大写人民币单击此处输入文字。元)】,合同适用【税率选择一项。%】,合同【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单击此处输入文字。元(大写人民币单击此处输入文字。元)】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不含税总价不变。上述合同含税总价是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全部价款,已包含乙方履行全部合同义务所对应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包装费、运费、保险费、保管费、培训费、税费、利息等费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乙方在甲方支付合同进度款项前,应按经甲方确认的数额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为选择一项。%)】。如乙方不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发票,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因此中止或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税收法规与税务机关相关规定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以下损失:如提供的票面税率与承诺不一致,则税额差额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对税收政策进行调整,本合同在保持不含税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应适用的税率根据国家税收政策进行实时调整,本合同的含税总价也应作相应调整。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送达甲方前如发生丢失、灭失或被盗等情况,导致相应票据未能顺利送达甲方的,乙方应负责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相应资料,以保证甲方顺利获得抵扣,否则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在相关科研经费到位且满足前述专用条款第4.3款要求后办理付款手续。如因相关科研经费未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