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项目编号:SCFA00000112070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ZPMC(QD)-ZB2026-08-174 船舶板片智能生产线采购/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ZPMC(QD)-ZB2026-08-174 船舶板片智能生产线招标人为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招标人(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船舶板片智能生产线采购/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系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船舶板片智能生产线,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交货地点为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船舶板片智能生产线生产工艺流程为:(钢板预处理后)升降RGV小车转运→钢板进料辊道→进料智能行车→钢板切割及坡口开设→拼板装配→拼板正面焊接→拼板翻身→反面焊缝清根→拼板反面焊接→划线→纵骨进料→纵骨进料辊道→纵骨预装→纵骨安装→纵骨焊接→背烧→预留工位→出料。项目核心内容:包括一套完整的智能生产线设备及控制系统,涵盖设备硬件、设备软件与控制、数字化系统与安装调试四大板块。本项目由中标方负责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交付、配合试生产以及售后质保服务。   本项目建设工期5个月(合同签订后),质保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与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 3.1.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具备相应生产制造加工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 桥式、门式B级)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 ISO9001、ISO14001、ISO45001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1.2 投标人需要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 (5)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近3年内有相关成功有效业绩3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④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6)近3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7)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 桥式、门式B级); (8)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ISO9001\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9)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0)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1)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2)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13)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等提供授权证书。制造商对授权贸易商经销产品质量责任承担的说明书(授权书已包含可免)。市场通用商品无授权贸易商货源渠道说明及正品承诺书。(本项要求仅适用于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 (14)贸易安全管理告知书(附件2)。   3.1.3 本次招标实行 R资格预审,参与单位在报名时需按照公告要求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参与单位在报名时需按照公告要求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报名单位需按3.1.2条中的要求逐条对应准备好报名材料后上传至中交招采网,避免因漏缺材料而导致预审不通过)。 £资格后审,参与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公告要求递交资格审查资料。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 R接受递交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递交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施工主体单位(含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相应资质,且联合体不得以转借资质为目的组成。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每个投标人能 R参与一个包件投标 £参与多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个包件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以“中交招采网”系统设置时间为准,登录“中交招采网”系统(网址:https://zjzcw.iccec.cn)完成投标报名并按本章第3.1款要求上传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的资格审查资料的提交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及第六章相关规定。 4.2  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者,在接到“中交招采网”系统下载标书的短信通知后,可登录“中交招采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资格后审的招标项目可直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请以“中交招采网”系统设置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 R不举办现场开标 £举办现场开标,现场开标地点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8.评标办法 综合分评标法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R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40万元; 投标担保的形式: R电子保函(受益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保证金(现金、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支票),采用现金形式的,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帐    号:1001190709016203966 税    号:91310000607206953D                 □其他:_______ 电子保函购买方式详见附件3;投标保证金保函购买方式、附件4:关于投标保证金、保函、保险保单等具体要求 保险公司保证保险购买方式详见附件5:保险公司保证保险购买方式   10.合同主要条款 10.1.1付款条件: a.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生产线设计及基础图纸设计提交甲方审核确定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同等金额的见索即付履约保函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20%); b.乙方将设备制造完成并在甲方场地进行安装调试完成后由乙方申请预验收,甲方组织人员对照预验收大纲进行验收,预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项目进度款,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20%); c.预验收合格后,生产线试运行【30】个日历天无质量问题后甲方对产品进行终验收,甲方在产品验收通过并收到产品和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图纸资料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50%); d.生产线全部设备自验收合格起质保期2年内无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质保期满后【6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质保金(合同总金额的10%)。 支付方式为现金或承兑汇票。   10.1.2 报价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增值税率:√13%       £9%       £6%       £0% £其他:            10.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R要求递交 a.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合同金额5%(现金)/合同金额10%(保函)      b.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 R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采用现金形式的,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帐    号:1001190709016203966 税    号:91310000607206953D R银行保函 R担保机构保函 R交建云商-交建保平台电子保函 R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其他:_______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纪委工作机构(党委巡查办公室) 举报电话:    021-31193650                    举报邮箱:    jwss@zpmc.com                        12.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情形认定、惩戒措施等见附件6: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 13.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3.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