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启东市海洋垃圾调查与监测项目市场询价公告及市场询价报价单 2026年度启东市海洋垃圾调查与监测项目市场询价公告及市场询价报价单 2026年度启东市海洋垃圾调查与监测项目市场询价公告及市场询价报价单.docx2026年度启东市海洋垃圾调查与监测项目市场询价公告2026年度启东市海洋垃圾调查与监测项目即将实施,现就该项目进行市场询价调研。
一、采购项目概况(一)项目背景本项目拟选择启东市2个海湾单元,分别为启东南段和吕四港段,设置如下监测区域:区域启东南段吕四港段海滩垃圾无人机遥感监测区域√√海滩垃圾现场监测区域√海面漂浮垃圾现场监测区域√√无人机遥感监测海滩垃圾分布位置、类型、面积;现场监测海滩垃圾、海面漂浮垃圾的种类、数量、重量。海洋垃圾手工、无人机监测数据后续均可能用于海湾清洁指数评价考核,按照《关于印发<海湾清洁指数评价技术方法(试行)>的通知》(环办海洋函〔2026〕151号)执行。(二)调查范围启东南段和吕四港段(禁飞区除外)。(三)调查频次无人机遥感监测海滩垃圾频次为每年2次,现场监测海滩垃圾监测频次为每年2次,现场监测海面漂浮垃圾监测频次为每年1次,供应商应选择汛期后或台风过境后的落潮时段监测,根据实际情况和采购人要求进行适当调整。依据《海洋垃圾监测与评价指南(试行)》(海环便函〔2025〕40号)、《海滩垃圾无人机遥感监测技术规定(试行)》(海环监〔2026〕40号)的要求进行。(四)调查方法采用无人机遥感调查结合现场调查的方法。(五)服务成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数据提交形式和时间节点,提交监测数据、工作照片(5幅以上)及评价报告。(六)时间进度要求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调查。2.成交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交相应成果,若服务期满后,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要求提交最终成果的,成交供应商仍需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直至完成最终成果的提交和通过。3.以上时间节点为本项目采购人根据项目进度规划所拟定的预计时间,具体以本合同约定项目履行期间,采购人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确定的最终时间为准。成交供应商同意,在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时间范围内,采购人有权就合同阶段性成果的提交时间、履行时间节点等作相应的调整,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予以配合。4.本项目预算为一年度的预算,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本项目根据采购结果,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即2026年招标,2027年和2028年沿用)。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合同的办法,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可自主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采购人因未获得预算批复或次年预算压减或需求变化等其他原因经书面通知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达到合同所要求履行条件之一的,则采购人有权在委托期限内随时终止合同。(七)其他约定事项1.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服务工作。如遇服务范围内有大的调整或迁移等重大情况,采购人将提前告知供应商,合同内容经双方协商调整。2.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应能够至少达到采购要求及技术规范。3.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启东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为准。4.供应商需提供比较稳定的技术团队进行项目开展,固定具体工作联系人与采购人对接、汇报工作等事宜,视情况驻点开展工作。5.项目材料归档:全面收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切实留存工作痕迹,真实记录,加强收集,确保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和完整。6.数据归属及保密:(1)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授权,供应商无权使用数据或将数据发送给任何第三方;(2)成交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引用和接触到的所有数据进行保密,不得用作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用途;(3)成交供应商需对项目在研究过程中产生的结论、成果进行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公开有关研究成果。7.安全风险及纠纷(1)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保障;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则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项目组成员在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以及事故等,均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与所派遣的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供应商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二、报价供应商的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报价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约定事项1.参与报价的单位需将市场询价报价单、有效营业执照、其他相关材料(如有)于2026年9月8日17:00前,送或寄(以邮戳为准)至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972号明天商务广场302室,联系人:施女士,联系电话:18901481738。或发送电子扫描件至18901481738@163.com邮箱。2.报价费用说明:本项目报价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所有工作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实地调研、项目汇报、专家咨询、验收、人员工资及社保福利、车辆、差旅、通讯、利润、成果编制、成果印制、成果维护及税费、招标代理费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费用,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各类市场风险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风险。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其他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填列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不得更改,亦不接受选择性报价。3.所有报价材料必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4.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5.采购资金的支付时间、条件: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预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成果提交上级部门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尾款。备注: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开具合法发票,对满足合同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资金。6.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今后将被列入采购单位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2026年9月3日附件:市场询价报价表项目名称2026年度启东市海洋垃圾调查与监测项目报价人民币大写: (¥: 元)备注本项目报价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所有工作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实地调研、项目汇报、专家咨询、验收、人员工资及社保福利、车辆、差旅、通讯、利润、成果编制、成果印制、成果维护及税费、招标代理费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费用,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各类市场风险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风险。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其他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填列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不得更改,亦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注:1.本表须机打并加盖单位公章,手填无效、改动无效、复印件无效。2.表后请附上营业执照、其他相关材料(如有),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名称(盖章):联系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