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中国共产党梅州市梅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项目编号:DD-2026-039199
一、合同编号GDHT-2026-065535
二、合同名称中国共产党梅州市梅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复印纸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DD-2026-039199
四、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梅州市梅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中国共产党梅州市梅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1号(梅江区政府大院内)联系方式:13719995982供应商(乙方): 梅州市雪玲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中高峰市场侧联系方式:0753-2201678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80克A3复印纸20(包)47.60952.00280克A4复印纸400(包)25.2010,080.00合同金额: 11,032.00元,大写金额:壹万壹仟零叁拾贰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08月07日至2026年11月06日履约地点:梅江区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中国共产党梅州市梅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6年09月02日广东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GD-KJXY-20250905440001000019征集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入围供应商:广东鑫誉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鑫誉科技有限公司合同名称:中国共产党梅州市梅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复印纸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GDHT-2026-065535甲方:中国共产党梅州市梅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乙方:梅州市雪玲办公用品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11032.00人民币大写:壹万壹仟零叁拾贰元整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广东省2025年度复印纸框架协议征集采购项目(K4400012025000012)的约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序号类型产品名称技术规格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1产品谊印A380g500张包复印纸,谊印A380g500张/包,谊印A380g500张/包幅面:A3克重(G):80g纸张材质:全木浆产品尺寸(mm):297*420mm厚度um:112纵向挺度mN:141横向挺度mN:68.4平滑度s:27不透明度%:95.8尘埃度(0.3mm²-1.5mm²):0颜色:白色规格:500张/包包数:1包系列:无系列质量等级:优克重偏差:2.5%是否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要求:是制造商名称:广东鑫誉科技有限公司原厂质保期限(年):32047.60952.002产品谊印A480g500张包复印纸,谊印,A480g500张/包,谊印A480g500张/包幅面:A4克重(G):80g纸张材质:全木浆产品尺寸(mm):210*297mm厚度um:106纵向挺度mN:165横向挺度mN:54.9平滑度s:32不透明度%:95.1尘埃度(0.3mm²-1.5mm²):0颜色:白色规格:500张/包包数:1包系列:无系列质量等级:优克重偏差:2.6%是否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要求:是制造商名称:广东鑫誉科技有限公司原厂质保期限(年):340025.2010080.00合计¥11032.00(大写):壹万壹仟零叁拾贰元整
二、交货时间、地点-第2页-1.交货时间:2026年08月07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交货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1号(梅江区政府大院内)。
三、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质保期、售后服务标准应按照生产厂商标准。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为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且产品的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和产品说明书中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3.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条件下,在其合同承诺的寿命期限内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中令人满意的性能。在产品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不少于其承诺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等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四、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付款期限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分批完成合同复印纸数量的配送,所有货物交付完毕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正规发票的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六、违约责任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七、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八、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甲方(公章):心甲方代表:姚饶子洋联系电话:13719995982单位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1号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6-08-07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6-11-06乙方(公章):-第3页-乙方代表:谢峰华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梅州百花洲支行银行账号:44001728682053000693联系电话:0753-2201678单位地址:中高峰市场侧-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