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CSHT-PSCG2026000070-N-2026-1

二、合同名称:2026年坪山区公办学校(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框架协议(N包)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PSCG2026000070

四、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2026年坪山区公办学校(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N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地址:深圳坪山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鸿运饮食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丹竹头社区沙平北路469号丹平工业区 C 栋 101、B 栋 101、F 栋 1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坪山区公办学校(园)食堂大宗食材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3466100 合同金额:134661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6年09月01日至2027年08月31日,深圳坪山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8-3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9-01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公告附件列表: 附件1:2026年坪山区公办学校(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框架协议(N包)公示.pdf附件2:2026年坪山区公办学校(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框架协议(N包)公示.pdf《合同编号»2026年坪山区公办学校(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框架协议协议编号:《PSCG2026000070-N包》甲方: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招标项目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2026年坪山区公办学校(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SCG2026000070-N》的招标结果,深圳市鸿运饮食实业有限公司为N包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2026年坪山区公办学校(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SCG2026000070-N;(二)项目采购范围1.预包装类:成品粮(大米、小麦粉或面粉)、成品食用油类、乳制品(仅限发酵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2.生鲜食品类:鲜蛋、生鲜肉、冻品;3.调味品类;4.蔬菜及其他类。1《合同编号»

二、协议范围及预算金额(一)本包组共包含6所学校(幼儿园),采购预算金额为13,466,100元/年,(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肆拾陆万陆仟壹佰元整),实际合同金额以本包组各学校(幼儿园)签订的《2026年坪山区公办学校(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和实际配送结算金额为准。(二)本包组学校(幼儿园):深圳市坪山区中和幼儿园、深圳市坪山区锦绣实验学校、深圳市坪山区金沙幼儿园、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坪山区金摇篮幼儿园、深圳市坪山区凤凰幼儿园。

三、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为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止。如遇变动事项,在符合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合同实际起止时间可根据甲方需要据实调整。

四、项目技术及管理要求(一)通用要求1.预包装产品保质期在一年及以上的,收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二分之一:保质期不足一年的,收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2.食材质量等级指标不低于该产品标准的中位数水平,如质量或规格等级划分为1、2、3、4、5或大(L)、中(M)、小(S)的,应选择1、2或大(L)、中(M)等级。3.各种食材的感官性状无异常,无明显腐败变质、油脂酸败、发霉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等情况。4.农副产品外观新鲜,无明显萎蔫、腐烂、发芽、畸形等异常情况;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水果及其制品必须保证成熟、新鲜、无腐烂变质;鲜肉应肉质新鲜,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冷冻食材要求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无过度包裹冰衣的情况:鲜活水产要求鲜活。5.预包装食品的包装整洁、完好,无破损或胀气现象;标签内容完整、清晰,详细列明产品名称、净含量(规格)、生产日期、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具体符2《合同编号»合GB7718的要求)6.非预包装食品及农产品的外包装(筐、箱、袋、盒等)整洁、牢固、标签清晰,无明显破损、发霉等现象;非预包装食品的包装应至少标注名称、生产/加工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生产者的名称等基本信息;未包装的农产品,应当采取附加标签、标识牌、标识带、说明书、合格证、电子秤标签等形式标明农产品的品名、生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等内容(具体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要求)。7.预包装食品及加工食品应有生产者及供应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应具有半年内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同款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及本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8.属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圳品的,应当标注相应的标志和附带有相关证明文件。9.乙方承诺,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1)严格按照所投标响应的应急服务承诺要求提供服务;(2)所投入本项目的冷库面积、冷藏(或冷冻)车辆数量及配置、人员数量及标准、所购置保险、配送场所面积、生产基地面积及品质不低于投标响应标准;(3)投标响应的仪器(设备)均可为本项目提供服务;(4)甲方可不定期对本项目提供的食材等货物进行抽检,抽检结果不低于投标响应标准;(5)投标响应的平台或软件或系统可供本项目服务或者检查使用,且保证无知识产权纠纷。(6)服务过程中如需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服务信息进行变更(如人员、车辆等更换),需报服务对象备案。(二)技术要求1.成品粮(大米、小麦粉或面粉)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2715(或最新标准)的规定。其中:大米的质量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15、GB2762、GB2763等)及产品标签明示执行标准的要求。除此之外,还应符合GB/T1354普通大米二级(含)或优质大米二级(含)以上的要求,应提供含重金属指标(镉、3《合同编号》铅)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小麦粉(面粉)的质量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1、GB2762等)及产品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