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JSZC-320924-JZCG-G2026-0035001
二、合同名称: 射阳县盘湾中学校园保洁、宿舍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射阳县盘湾中学校园保洁、宿舍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JSZC-320924-JZCG-G2026-0035
四、项目名称: 射阳县盘湾中学校园保洁、宿舍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射阳县盘湾中学 地 址: 盘湾镇盘湾街人民中路78号联系方式:15189362846供应商(乙方):江苏鑫璟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 址:盐城市盐南新区世纪大道5号盐城金融城3幢1-1704室(CND)联系方式:18262628718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射阳县盘湾中学校园保洁、宿舍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具体采购范围:学生宿舍管理服务和办公楼、茶水房、浴室、教学楼厕所、高正楼厕所及校内3个公厕,和北校区的浴室、厕所、校园卫生保洁服务。人员配置如下:宿舍管理员4人(男、女各2人;工作时长按10个月/年);教学楼厕所保洁1人(工作时长按11个月/年);校内3个公厕、高正楼厕所及垃圾箱清理等卫生保洁服务人员1人(工作时长按11个月/年);办公楼保洁、茶水房、浴室服务人员1人(工作时长按12个月/年);北校区的浴室、茶水房、厕所、校园等卫生保洁服务人员1人(工作时长按12个月/年)。主要标的数量:1主要标的单价:351184.61合同金额: 35.1185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0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01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所采购服务:8人。为学校所服务的人员年龄要求:男性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所有人员须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无重大器官残疾或传染疾病,无不良嗜好,能对工作认真负责,需培训上岗,为保证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不同岗位服务人员不得存在互相之间兼职现象,如发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具体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项目需求的相应规定为准。附件: 射阳县盘湾中学校园保洁、宿舍管理服务项目合同扫描件26.9.1-27.8.31.pdf射阳县盘湾中学校园保洁、宿舍管理服务项目合同扫描件26.9.1-27.8.31.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盐城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项目名称:射阳县盘湾中学校园保洁、宿舍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924-JZCG-G2026-0035甲方:(买方)射阳县盘湾中学乙方:(卖方)江苏鑫璟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射阳县盘湾中学校园保洁、宿舍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1.2标的质量:以采购文件约定为准1.3标的数量(规模):以采购文件约定为准1.4履行时间(期限):2026年9月1日-2027年8月31日1.5履行地点:射阳县盘湾中学1.6履行方式:以采购文件约定为准
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叁拾伍万壹仟壹佰捌拾肆元陆角壹分元(351184.61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
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1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6.1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备注: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采购人应当对AA评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6.2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6.2.1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鼓励供应商自愿使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6.2.2如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www.jsdzbh.com)在线申请履约保函(保险)。6.3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6.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6.4.1方式:无息退还至投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如为保函,在到期时自行失效。6.4.2时间: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日内。6.4.3条件:按合同要求全部履约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发票。6.4.4不予退还情形: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视情节决定不予退还或部分不予退还。(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2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2)中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3)中标人所供货物或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4)中标人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5)中标人将合同内容转包、违法分包的;(6)中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6.4.5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无故未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8.2服务费的支付采用按月考核,三个月支付一次,即采购人于每月15日前对上月的工作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服务每满三个月支付一次费用。满一年付清。
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项目验收10.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0.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0.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310.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0.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0.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十
一、物业管理考核办法11.1考核单位:射阳县盘湾中学11.2考核目的:服务质量须达到优质服务的标准11.3考核项目:详见招标文件11.4量化考核:详见招标文件11.5、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大纲与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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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约责任12.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价款总值2%的违约金。12.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0.5%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2.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4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2%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2.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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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3.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3.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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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解决争议的方法14.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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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5.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5.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5.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2026年9月1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