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JSZC-320591-SZZZ-C2026-0008001
二、合同名称: 2026年唯亭街道动迁社区“331”及车库专项整治项目001合同
三、项目编号: JSZC-320591-SZZZ-C2026-0008
四、项目名称: 2026年唯亭街道动迁社区“331”及车库专项整治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办事处 地 址: 苏州工业园区展业路18号展业大厦A座联系方式:0512-69990161供应商(乙方):江苏美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 址:苏州高新区香缇商务广场1幢1304室联系方式:15261658770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2026年唯亭街道动迁社区“331”及车库专项整治项目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根据采购文件及采购合同提供专项整治服务主要标的数量:1主要标的单价:925000.00合同金额: 92.5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8-0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8-07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26年331及车库专项整治政府采购合同.pdf26年331及车库专项整治政府采购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026年唯亭街道动迁社区“331”及车库专项整治项目采购合同采购人(甲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办事处供应商(乙方):江苏美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合同甲方(采购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办事处联系人:顾慎慧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展业路18号展业大厦A座联系电话:0512-69990161乙方(供应方):江苏美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周苗苗地址:苏州高新区香缇商务广场1幢1304室联系电话:15261658770采购编号:JSZC-320591-SZZZ-C2026-0008合同打印日期:2026年8月日依据甲方委托中正建设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进行2026年唯亭街道动迁社区“331”及车库专项整治项目采购编号JSZC-320591-SZZZ-C2026-0008的采购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成交供应商,现依照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1.合同价格1.1合同价格(大写)人民币玖拾贰万伍仟元整(¥925000.00)。合同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包括工资和补贴)、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通讯器材、办公设备、器材、采购代理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2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2.服务范围2.1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2.1.1根据甲方指令,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2.1.2保证作业安全及整改后设施、房屋结构安全,妥善搬离现场其他物品;2.1.3其他按甲方要求增加的工作。(2)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服务地点:唯亭街道3合同标的(详见响应文件)4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4.1合同结算:4.1.1本合同的结算金额根据成交单价按实结算。4.2合同支付:4.2.1进度款:合同生效后,每2个月结算一次,付款时间为一个结算周期结束后的15日内,支付金额根据成交单价按实结算。项目尾款支付前须完成项目专项审计,末次结算价款以审计审定应付总价款为基数,扣除前期累计已支付全部款项后,剩余差额作为尾款予以支付。4.2.2付款时成交单位须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发票背面书写乙方账户,正面备注合同号,加盖公章或发票专用章。4.2.3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供以下资料:(1)合格的发票。(2)履约验收报告。(3)经甲方确认的结算资料。4.2.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具体支付方式甲方有权根据财务安排自主选择)。4.2.5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账号为:户名:江苏美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苏州邵昂路支行账号:10541501040018890地址:苏州高新区金燕路8号阳山科技工业园27号楼2楼北743室4.2.6收款人全称:江苏美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0032000029958131开户银行:农行邵昂路支行5服务质量要求5.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的服务。5.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甲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服务,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6.质量与验收:6.1本合同适用《江苏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履约验收管理的通知》之规定。6.2乙方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其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有关要求提供合格的服务;6.3履约验收主体:由采购人组织人员进行验收;6.4履约验收时间:验收期限自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的特殊条款中约定;6.5履约验收方式:根据磋商文件及磋商响应文件要求由甲方到场,并按本磋商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验收;6.6履约验收程序及内容:根据磋商文件的有关要求、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6.7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评估结果,列明各分项标准的评估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6.8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服务质量等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及处理方式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6.9如果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甲方收到催告后15日内仍不组织验收的,方可视为验收合格;6.10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个日历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并书面回复甲方,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7.甲乙双方责任及义务7.1甲方的主要义务7.1.1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7.1.2负责协调相关方的关系,及时解决现场作业时与相关方产生的矛盾,以免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7.1.3现场服务时提供必要的协助:无偿提供场地的道路、用水、用电等必需的配合工作;7.2乙方的主要义务:7.2.1按期完成甲方的委托,按甲方的要求按期按质完成本项目;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指令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复杂项目经甲方书面同意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7.2.2服务必须保障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符合安全作业要求,保障服务人员及设备的安全,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负责工作人员的工作安全;7.2.3乙方须为本项目施工服务人员购买安全生产相关的保险,因乙方未给本项目施工服务人员购买安全生产相关的保险及项目实施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等所发生的设备、人员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7.2.4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进行服务;7.2.5乙方工作人员交通、食宿自理。7.2.6由乙方施工损坏的建筑、玻璃、窗户、道板砖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或维修恢复原样7.2.7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工作秘密、未公开信息以及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为永久。8违约责任8.1甲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终止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8.2乙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1)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或服务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乙方服务不合格且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应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有需求的,乙方应立即提供服务。逾期服务的,按照合同总价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重新采购费用及其他实际损失。9.不可抗力9.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9.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10.合同修改10.1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11.转让和分包11.1政府采购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12.合同的解除12.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2.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12.3合同解除的异议期限: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提出异议。13.争议解决办法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起诉。14.合同生效及其他14.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14.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成交通知书;(2)乙方响应文件;(3)竞争性磋商文件;(4)乙方在磋商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14.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4.4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若因乙方办理“园采贷”信用融资的需要,本合同第四条第4.2.5款中约定的收款账号可作变更,变更后的账号为甲方付款时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中资金提供方指定的回款账户,甲方支付至该账号的款项,亦视为已向乙方履行完毕支付义务。甲方同时应与办理“园采贷”的乙方签订变更账号的补充协议或由乙方提供账号的变更申请。15.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16.附则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执壹份,采购监管部门执壹份。)里方签章:乙方签章:代理人:代理人:Z2026年8月AF年月日2分项报价表序号标的物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服务期限1吊机25T台班203507000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拆除设备(包括气割机、割枪砂轮及其他拆除需要的设备)台班29130087300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发电机5kw台班201503000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叉车5T台班202555100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5技术工电工、电焊工、高空作业工等工1220410500200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6勤杂工工1240260322400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925000最终报价金额大写玖拾贰万伍仟元整注:分项报价明细表与响应总报价表不一致,以响应总报价表为准。全费用单价包含: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采购代理费用等一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