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C1502000045006699001包钢庆华氨水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5 16:22 信息来源: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 省份:央企招投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包钢庆华氨水运输服务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项目编号ZB202611050005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庆华)以液氨和脱盐水制备氨水,每年生产约4.5万吨。本项目计划将包钢庆华甲醇精制部生产的氨水从装车站运输至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北方稀土华美冶炼分公司使用,计划招标运输数量:10000吨(±2%),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运输时间:合同签订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庆华)以液氨和脱盐水制备氨水,每年生产约4.5万吨。本项目计划将包钢庆华甲醇精制部生产的氨水从装车站运输至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北方稀土华美冶炼分公司使用,计划招标运输数量:10000吨(±2%),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运输时间:合同签订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3标段介绍标段编号:ZB202611050005-0001 标段名称:包钢庆华氨水运输服务招标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付款方式:每1个自然月为1个结算周期,甲方出具氨水运输费用结算单,乙方核对无误后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9%),办理挂账后,当月算起的2个月内予以支付运费。 付款形式:银行承兑汇票 最高限价(元/含税,税率为9%):850000.0000 投标保证金(元):1000.00元 备注:质量相关要求说明: 承运单位需按照包钢庆华要求完成运输任务,因生产需要下游使用单位运输量可能会出现较大波动,承运单位应积极予以配合。 其他相关要求:运输车辆须符合包钢庆华清洁化运输要求,同意接受包钢庆华清洁化运输相关管理规定;汽车运输为新能源车辆或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2.4项目明细资料 序号 产品名称 始发地 目的地 预计运量 计量单位 最高限价(单价)(元,人民币(CNY)/含税) 备注 1 氨水运输服务 包钢庆华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北方稀土华美冶炼分公司 10000 吨 8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2.投标人须提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其中许可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8类)或8类(氨溶液:氨水)。 3.3业绩要求无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11-06 00:00至 2026-11-11 00: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支付平台技术服务费,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平台技术服务费5.1.缴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招标项目500元/每标段(包)/次。5.2缴费方式:通过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缴费系统进行支付。5.3平台技术服务费是为保障正常使用平台功能的基础性服务费用,服务一经启用费用不予退还。 6.投标保证金 6.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6.2供应商选择无条件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可通过保函平台的银行或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申请电子保函缴纳,在成功出函后,供应商可以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进行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电子保函业务操作手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6-11-12 09:00(北京时间)。7.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不予接收。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帮助中心-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7.3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具体操作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引手册》,CA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89524338、18126872942。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均不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 9.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0.澄清或异议 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可能存在遗漏、含义不清等疑问需要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可在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下载界面进行澄清提出。澄清接收电话详见联系方式中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话。潜在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提出异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异议要求。异议受理电话:0472-2668992/2669623监督单位:采购中心 监督电话:2661993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先锋黑柳子村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联系人:张建华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张瑞峰 0472-2668911 联系方式: 18247270627 业务部长:李广美 0472-2669642 人工客服:0472-5267422 智能客服:0592-3391866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