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妇幼保健院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宫腔镜电切镜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700000202602000502A_001
二、合同名称: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宫腔镜电切镜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700000202602000502
四、采购项目名称: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宫腔镜电切镜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地址:潍坊市潍城区青年路407号联系方式:0536-5919031供应商(乙方):山东远阔商贸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新城街道河北社区健康东街10806号世界之窗(华普大厦)商务大厦B座1801-6联系方式:1866068759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医用内窥镜 宫腔镜电切镜头23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潍坊市妇幼保健院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11-0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11-06
九、其他补充事宜:wffy-jjht-yqsb-2026-038宫腔镜电切镜头医疗设备采购合同.pdf合同编号:wffy-iiht-yqsb-2026-038a贴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设备类)项目名称: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宫腔镜电切镜头医疗设备电采购项且爆誓合同编号:SDGP370700000202602000502计划编号:37070000007501020260023采购人:潍坊市妇幼保健院供应商:山东远阔商贸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脉招标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6年11月日第1页共20页合同编号:wffy-iht-ygsb-2026-038采购人(甲方):潍坊市妇幼保健院送达地址: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12007号电话:0536-5919202供应商(乙方):山东远阔商贸有限公司送达地址: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新城街道河北社区健康东街10806号世界之窗(华普大厦)商务大厦B座1801-6联系人:张宇电话:155896656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宫腔镜电切镜头医疗设备采购项且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电超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宫腔镜电切镜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供货内容和范围:详见附件。所有货物必须为原厂生产的全新未使用产品。具体配置、技术参数以附件及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约定为准,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以最有利于甲方的标准执行;所有配置均为原厂标配,不得缺配、减配,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及甲方要求,乙方需随货物交付全部原厂标配的耗材、配件、使用说明书、维修手用!册、操作培训资料等,且不得额外收取费用。
二、供货期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5个日历日内交货、安装及调试完成。
三、质量标准符合本合同约定且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国家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以标准较高者为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含税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陆万元(¥60000元);第2页共20页合同编号:wffy-jiht-ygsb-2026-038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张宇。1
六、资金来源0。财政性资金。A
七、付款方式设备到货安装验收合格入库后支付合同总额的60%,验收合格满1年后付20%,余款设备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银、供应链、银行承兑等多种付款方式。质保期内如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质保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质保金或任何应付未付中扣除相应损失,不足部分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付款时,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电8
八、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技术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6)供货清单及报价表;福(7)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1
九、承诺部、11.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供货,确保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分包,第3页共20页合同编号:wffy-jiht-yqsb-2026-038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11月5且签订。
十
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潍坊市妇幼保健院高新院区签订。
十
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当事人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
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且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
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壹份。采购人:(盖章)潍坊市妇幼保健院供应商:(盖章)山东远阔商贸有限公司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学高住所:住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8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4页共20页邮政编码:第4页共20页合同编号:wffy-jiht-ygsb-2026-038合同条款1.采购与供应1.1本合同价款为含税价6万元。订1.2供应商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品牌、型号、规格、配置供货,所供货物所有技术参数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的要求及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不存在任何删减配置、降低参数标准的情形;若招标文件与供应商投标文件就同一事项约定不一致的,以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为准。71.3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计价、结算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251.4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一(除技术规范标准另有规定外)1.5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价格,指运抵本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综合价,包括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设备费、人工费、材料费(含辅材)、包装费、运输费、保管费、安装调试费、缺陷修复费、管理费、保险费、检验检测费、鉴定费、验收费用、维护费用、利润、税金、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向有关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供应商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全部价款与费税且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主张任何超出本合同固定总价范围的额外费用,无论本合同是否明确约定。2.质量要求2.1供应商应在交货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合格证等资料。2.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含国家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行业标准(以标准较高者为准)。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若更新后的标准高于合同签订时标准,以新标准为准;若更新后的标准低于合同签订时标准,则以合同签订时的标准为准。2.3供应商的设备供应与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2.4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采购人出具书面验收合格报告之日第5页共20页合同编号:wffy-jiht-yqsb-2026-038起贰年。2.5如出现设备质量问题或者缺陷,供应商无条件地向采购人提供质量问题产品或缺陷产品的免费维修、更换等服务,产生的人工费、运输费、装卸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H2.6供应商提供7×24小时技术响应服务。所供设备若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必须在收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一般性故障24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48小时内修复,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如需提供维修备件,48小时内提供到位,且维修备件必须为原厂全新合格备件。质保期内如若供应商在48小时内无法修复故障,供应商需在故障发生后【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性能的备用机或备件并部署到位、正常使用,供应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且备用机需留置至故障设备完全修复并稳定运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后供应商方可收回,否则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有特殊情况,供应商应立即电话通知采购人不能响应的原因,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才可推迟响应时间。备用机或备件性能不得低于原设备技术参数,且须在采购人指定位置完成部署调试,达到与原设备等效的工作状态;供应商提供备用机并完成部署调试后,采购人有权对备用机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应立即更换符合要求的备用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2.7不论任何原因,供应商未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启动维修、更换等服务,或虽启动但明显无法在合理期限内完成,采购人有权自行解决,实际发生的维修或更换等费用,采购人有权优先从应付未付供应商的款项中扣除,款项不足以覆盖损失的,供应商应于采购人发出付款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足额补足,同时采购人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或维修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2.8如因供应商设备质量导致出现项目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项目目2.9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设备是在合同签订日近一年内生产的、未使用过的全新产品,且设备序列号、生产日期标识完整可验证。设备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符合第6页共20页合同编号:wffy-jiht-yqsb-2026-038采购人要求、投标文件及供应商在招标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供应商保证所供设备为供应商正规渠道采购的原厂正品,生产厂家对该设备提供完整的原厂售后支持,不存在窜货、水货、返修翻新等情形,采购人有权就设备真实性向生产厂家核实,若核实不符合约定,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换货,并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承担采购人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且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2.10供应商应在设备交付时同步提交核心零部件的原厂溯源证明文件及进口报关单据(如有)。3.供货时间及地点3.1供货及通知方式:按合同约定供货,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在发货前24小时书面通知采购人预计到货时间,便于采购1人做好收货准备。3.2供货地点:供应商负责送货至项目现场卸至采购人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费用。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4.1数量验收:甲乙双方在交货现场组织数量验收。供应商应对在采购人现场的计量数据进行确认。4.2质量验收(1)设备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设备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单方认定货物不符,并直接要求供应商立即更换、退货或提出索赔,采购人亦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2)供应商负责运输,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保证无磕碰。货物由供应商进行安装、调试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调试完毕后,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出具书面验收合格的报告。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书面通知供应商限期整改,供应商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由供应商重新申请验收。供应商整改次数不得超过3次,整改后仍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解除本合同。验收第7页共20页合同编号:wffy-jiht-ygsb-2026-038时必须附产品出厂证明、产品检验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等完整的随机资料。(3)设备到达需方地址至验收合格期间,由供应商负责保管,若因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修理,并承担相关费用。(4)因供应商设备问题造成采购人供货期、质量、劳务等损失,全部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5)外观及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清理出项目现场,并承担本次的检测费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6)供应商所投设备、系统能免费与采购人集成平台或相关业务系统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