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40833999920261201

二、合同名称:2026年运城境内G522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1499002026BCS02930

四、项目名称:2026年运城境内G522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山西省公路局运城分局(本级)地 址:红旗西街627号联系方式:19935911088供应商(乙方):山西中新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59号宏安国际大厦1217室联系方式:18636824082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6年运城境内G522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包1 数量:1.00 单价(元):3369645.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2026年运城境内G522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施工工期:30日历天项目经理:庞晋奇执业证书信息:晋21420242024926802.合同金额(元):3369645.00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1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1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信息:2026年G522灾毁工程-施工合同.pdf2026年运城境内G522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合同(11N40833999920261201).pdf2026年运城境内G522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合同文件采购人:山西省公路局运城分局成交人:山西中新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0月、合同协议书

一、山西省公路局运城分局(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为实施2026年运城境内G522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名称),已接受山西中新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交人名称,以下简称“成交人”)对该项目包1标段施工的投标。采购人和成交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主要内容为:2026年运城境内G522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治理4处灾害点位,涉及里程0.27公里,均维持原路二级公路技术标准。病害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沉陷、路堑边坡滑塌、路基掏蚀、排水设施损坏等,采用增设挡墙、高压旋喷桩、土方回填、坡面防护及绿化、完善排水及交安设施等措施进行处治。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8)技术规范;(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成交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2)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陆万玖仟陆佰肆拾伍元(¥3369645.00)。上述金额为含税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9%,税金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柒万捌仟贰佰贰拾捌元(¥278228.00),不含税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叁佰零玖万壹仟肆佰壹拾柒元(¥3091417.00)。4.成交人项目经理:庞晋奇,身份证号:140121199810181712;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晋2142024202492680;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编号:晋交安B25G00752。成交人项目总工:朱广磊,身份证号:211382199303113929;职称证书编号:2214073100230604。5.工程质量符合交竣工质量合格标准。工程安全目标:严格遵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6.成交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采购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成交人支付合同价款。7.1进度支付:成交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即每月底25日前)向监理人提交中期支付证书等相关计量资料6份;采购人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且成交人提交了合格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的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成交人。若财政预算未落实,不构成甲方违约,付款期限相应顺延。7.2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应保证其履约保证金在采购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且成交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前一直有效。成交人按约定提交73质量保证金后,采购人应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成交人未按约定提交质量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暂不退还履约保证金。7.3质量保证金:(1)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14天内,成交人应按3%合同价格向采购人缴纳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2)成交人拒绝按照本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从交工付款证书中扣留相应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内,若成交人未按采购人或监理人要求及时修复缺陷,采购人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发生费用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无需另行通知或取得成交人同意;质量保证金不足以覆盖修复费用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人追偿不足部分。(3)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质量监督机构已按规定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且竣工验收通过,成交人向采购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成交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采购人应在14天内会同成交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成交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如无异议,采购人在核实后将剩余保证金返还成交人。8.成交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30日历天。9.本协议书在成交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10.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二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2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山西省公路局运城分局PB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成交人:山西中新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6年10月22日

二、廉洁合同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行政职能部门、企业廉洁自律和腐败风险防控,打击商业贿赂,推进廉洁工程建设,探索建立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发生,保证工程建设优质高效,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2026年运城境内G522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山西省公路局运城分局(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与该项目包1标段单位山西中新泰建设工2程有限公司(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成交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采购人和成交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和山西省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2026年运城境内G522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名称)包1标段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17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双方要成立廉洁建设领导机构,认真落实廉洁建设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加强廉洁自律。(5)双方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6)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对方应落实责任追究。(7)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采购人的义务(1)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成交人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业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不得让成交人报销任何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成交人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业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接受成交人提供的钱款、住房、车辆和办公用品等。(3)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收成交人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得大额回报。(4)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成交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喜庆事宜、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5)采购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从事与采购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6)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成交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成交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50(7)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机械租赁。(8)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严禁违反财经纪律,不得出现巧立名目、侵占挥霍、吃拿卡要等微腐败现象。(9)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家法律法规、党规党纪的行为。3.成交人的义务(1)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2)成交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采购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4)成交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提供钱款、住房、车辆和办公用品等。(5)成交人不得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为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获得大额回报。(6)成交人不得有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家法律法规、党规党纪的行为。4.违约责任(1)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成交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成交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成交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3)采购人应将成交人违约情况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党组织监督执行,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监察、审计机关的监督。由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的党组织约请成交人或成交人上级单位的党组织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采购人和成交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2026年运城境内G522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名称)包1标段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4份,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各执一份,送交采购人和成交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采购人:山西省公路局运城分局)T日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成交人:山西中新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6年10月22日

三、安全生产合同为在2026年运城境内G522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名称)包1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采购人山西省公路局运城分局(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与成交人山西中新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交人名称,以下简称“成交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采购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成交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成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