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01273153X20261201

二、合同名称:左权县看守所取暖甲醇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7222026CCS00100

四、项目名称:左权县看守所取暖甲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左权县公安局地 址:辽阳镇北大街30号联系方式:18935459212供应商(乙方):陕西保泉石化有限公司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鲁艺一号院4号楼501室联系方式:15309121566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左权县看守所取暖甲醇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037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左权县看守所取暖甲醇采购项目服务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的一个采暖季。服务标准:按采购人要求2.合同金额(元):1037000.00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1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1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信息:左权县看守所取暖甲醇采购项目合同(11N01273153X20261201).pdf左权县看守所取暖甲醇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01273153X20261201甲方(采购人):左权县公安局乙方(中标人):陕西保泉石化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左权县公安局签订日期:2026年10月22日根据甲方委托晋中市恒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左权县公安局进行招标采购1407222026CCS00100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技术要求。投标报价一览表单位:元物品名称品牌规格参数数量单位单价总价甲醇305吨3400.001037000.00总计大写:壹佰零叁万柒仟元整2、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2.1交货方式:汽运2.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的一个采暖季。3、货款结算及支付3.1乙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持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书、销货发票,办理货款结算手续。3.2付款方式:按照实际供货量付款,在供暖期中间支付50%货款,供暖期结束半年内付清余款。4、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序号项目指标一级1醇含量%,≥99.92密度(20℃),g/m³,≤0.833机械杂质,%,<0.024凝点,℃,<-305引燃温度,℃,>2006ph值6–8750%馏出温度,℃,<808总硫含量,%,<0.019低热值,kj/kg,>2100010稳定性(-20℃)不分层11甲醛实验品红不呈蓝色5、验收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并验收。6、质量保证各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1年,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6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6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投标人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7、违约责任7.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和(除不可抗力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2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1%。8、违约终止合同8.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7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8.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8.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9、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10、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发生争执向左权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其他约定11.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1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11.3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两份、乙方两份。甲方:左权县公安局(盖章)乙方:陕西保泉石化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电话:,电话:15309121566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