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太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网络数据专线(视频专网、社会化服务专网、互联网)租用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1992026CGK00830 项目名称:太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网络数据专线(视频专网、社会化服务专网、互联网)租用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预算金额(元):4961712 最高限价(元):496171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太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网络数据专线(视频专网、社会化服务专网、互联网)租用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数量: 预算金额(元):496171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太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日常业务中需要对各驻外单位、道路视频监控系统各项业务接入不同网络,包括视频专网、社会化服务专网、日常业务互联网专线等网络,为保证各类设备、系统正常运行,业务正常开展,需要租用网络数据专线完成网络接入。本次采购主要是针对教官支队日常业务所需的公安专网、视频专网、互联网专线进行采购,按照业务需要,分别需要采购不同带宽、不同点位各类线路若干,具体详见采购参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须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支公司参加投标的,应当在获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06日至2026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7日 09:30 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南屯南街1号为民服务中心东门,B区乘9号10号电梯到七层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室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代理费支付方式:无需代理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新晋祠路51号 联系方式:0351—6939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 联系方式:0351-237711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项目联系人:姚嵬电 话:0351-2377110附件信息:太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网络数据专线(视频专网、社会化服务专网、互联网)租用项目公开招标采购.docx144.2K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01992026CGK00830项目名称:太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网络数据专线(视频专网、社会化服务专网、互联网)租用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11月3日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6
一、总则6
二、招标文件8
三、投标文件8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0
五、开标14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13
七、签订合同13
八、服务费15
九、保密和披露15
十、询问和质疑16第四部分采购需求18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19第六部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第七部分合同文本24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25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1992026CGK008302.项目名称:太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网络数据专线(视频专网、社会化服务专网、互联网)租用项目公开招标采购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预算金额:4,961,712元最高限价:4,961,712元5.采购需求:共一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太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日常业务中需要对各驻外单位、道路视频监控系统各项业务接入不同网络,包括视频专网、社会化服务专网、日常业务互联网专线等网络,为保证各类设备、系统正常运行,业务正常开展,需要租用网络数据专线完成网络接入。本次采购主要是针对教官支队日常业务所需的公安专网、视频专网、互联网专线进行采购,按照业务需要,分别需要采购不同带宽、不同点位各类线路若干,具体详见采购参数。注:1.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招标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7.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支公司参加投标的,应当在获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通过项目采购公告下方点击“潜在供应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五、招标公告期限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联系电话:957632.投标人参与项目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联系电话:9576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太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晋祠路51号联系人:王中威联系电话:0351—6939906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联系人:姚嵬联系电话:0351-2377110第2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支公司参加投标的,应当在获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4.优先采购绿色产品价格扣除比例(4%-10%):本项目不涉及2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4,961,712元最高限价:4,961,712元3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收取4投标文件构成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包括:(1)开标一览表(以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投标系统格式为准)(2)资格审查部分(3)商务技术部分(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以及澄清、说明或补正5投标文件编制按照招标文件“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6投标文件提交及解密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投标文件。开标时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7投标报价投标人就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唯一报价,不得拆包(项)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标的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送达指定交货地点各种费用和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使用前的技术咨询、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的总和。8现场考察及答疑会现场考察不组织答疑会不组织:09样品□提交☑不提交10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3.项目履约期限超过“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的,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全面履行完毕。11技术选择性方案□接受☑不接受 12分包□接受☑不接受13进口产品招标文件注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如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进行评审。 14免费质保期免费质保期应按照“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年限执行;没有列明免费质保期年限的,按照国家或相关行业规定执行。15合同期内调价不接受16采购资金支付程序及方式详见“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17采购合同中标人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并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18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要求1.本文件列明的强制采购绿色产品标的物,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强制节能产品,同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如实填报附件17《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否则投标无效。2.本文件属于优先采购的绿色产品、绿色建材标的物,投标人可以填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也可填报清单以外的产品。3.当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绿色产品、绿色建材时,享受该项产品的价格折扣政策优惠。投标人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或绿色建材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如实填报附件17《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明细表》和附件17《政府采购绿色建材明细表》,符合价格扣除优惠措施的,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证明材料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具体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一项)。4.对中小微企业等主体,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同时享受绿色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等评审优惠措施,分别计算、叠加执行,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评审价格计算公式(分项计算法) (1)第一步:计算小微企业优惠后报价:小微企业优惠后报价 = 总报价 × (1-小微企业折扣率)(2)第二步:计算绿色产品优惠扣减额;绿色产品优惠扣减额 = 绿色产品报价 × 绿色产品折扣率(3)第三步:计算最终评审报价;最终评审报价 = 小微企业优惠后报价 - 绿色产品优惠扣减额。中小企业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