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JLZB-2026-SH0703.1B2
二、项目名称:宝鸡市救灾物资储运中心2026年救灾物资采购一标段(三次)
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价格陕西方征立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柳林镇宋村十六组023号副1号 104,600.00元 104,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宝鸡市救灾物资储运中心2026年救灾物资采购一标段(三次)):货物类(陕西方征立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其他照明设备帐篷照明及充电设备浙江中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符合采购文件规定20.00(套)1,300.0026,000.001蓄电池及充电装置大型充电柜浙江中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符合采购文件规定2.00(台)39,300.0078,6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任新旭(采购人代表)、侯永春、卢彦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招标项目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93.2%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1宝鸡市救灾物资储运中心2026年救灾物资采购一标段(三次)0.1462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救灾物资储运中心地址:宝鸡市陈仓区屈家村陈仓公安分局东隔壁联系方式:0917-62916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马营镇高新大道宝鸡国际中心1402室联系方式:15591726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瑾电话:15591726555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11月06日相关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png本国产品声明.zip宝鸡市救灾物资储运中心救灾物资采购-谈判文件.pdf(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9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宝鸡市救灾物资储运中心单位名称)的宝鸡市救灾物资储运中心2026年救灾物资采购一标段(三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帐篷照明及充电设备(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浙江中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1050万元,资产总额为2700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大型充电柜(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浙江中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1050万元,资产总额为2700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天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谷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陕西方征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日期:2026-11-5附件2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帐篷照明系统DXG6118)1,生产厂为(浙江中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2,厂址为(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前花工业区金达路6号二楼西首)。(帐篷照明灯)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W(规定比例)3。(帐篷照明灯)的(驱动)4在中国境内生产。(帐篷照明灯)的(组装)5在中国境内完成。2.(智能充电柜DZD6618(B型)),生产厂为(浙江中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厂址为(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前花工业区金达路6号二楼西首)。(智能充电柜)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W(规定比例)。(智能充电柜)的(柜子)在中国境内生产。(智能充电柜)的(组装)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陕西方征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1月5日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项目编号:HJLZB-2026-SH0703.1B2宝鸡市救灾物资储运中心2026年救灾物资采购一标段(三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人:宝鸡市救灾物资储运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第五章合同示范文本第六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宝鸡市救灾物资储运中心2026年救灾物资采购一标段(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JLZB-2026-SH0703.1B2项目名称:宝鸡市救灾物资储运中心2026年救灾物资采购一标段(三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11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宝鸡市救灾物资储运中心2026年救灾物资采购一标段(三次)):合同包预算金额:110,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11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1-1其他照明设备帐篷照明及充电设备20(套)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1-2蓄电池及充电装置大型充电柜2(台)详见采购文件8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宝鸡市救灾物资储运中心2026年救灾物资采购一标段(三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6〕2号);(9)《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宝鸡市救灾物资储运中心2026年救灾物资采购一标段(三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叁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叁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1月02日至2026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五、开启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及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供应商自负。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谈判文件(*.SXSCF)。5、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从宝鸡市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