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选公告 关于【 漳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单村供水工程(前亭镇刘下村) 】选取【 财政投资评审 】的中选公告我平台于 2026-11-04 17:31 , 为 漳浦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公开选取 财政投资评审 中介机构,现将中选结果相关事项确认如下: 工程项目名称: 漳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单村供水工程(前亭镇刘下村) 项目编号: 联系人名称: 魏先生 选中中介日期: 2026-11-04 17:31 服务事项: 财政投资评审 项目预估造价(元): 3193183元 预算服务金额(元): 7900元 折扣率: 1.00 实际服务金额(元): 7900 服务金额(元): 金额说明: 漳财投(2018〕3号文,按收费标准80%计取,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计取。 是否要求具备在漳场地: 是 是否要求具备在漳社保人员: 是 选取中介方式: 随机选择 中选企业名称: ****** 采购企业名称: 漳浦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咨询电话: 18059661537 附件下载: 工漳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单村供水工程(前亭镇刘下村).xls为保障项目信息安全,应业主要求,对中选单位名称不予公示。 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 时间: 2026-11-05 17:05 漳浦县财政投资评审需求清单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漳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单村供水工程(前亭镇刘下村)2、项目类别:水利工程3、项目概况:新建配水管道等4、服务内容:结算审核(包含现场踏勘、工程量核对以及后期配合巡察、审计等工作)5、服务时限:中标后18个工作日内(具体要求以协议书为准)。6、评审人员要求:初审及复核造价师需水利专业造价师(各一名),具体详见人员配备要求。

二、基本要求中介机构必须在中选公示期满2个工作日内与漳州市漳浦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本文简称评审中心,联系方式:魏先生:13860819209,0596-3220876)联系办理委托评审协议书签订、报送项目评审人员备案表(按人员配备要求填写,见附表1)及项目评审业务授权书(见附表2)、领取评审资料等相关事宜,否则视为放弃中选资格,评审中心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其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中介机构承担。人员配备要求1、中介机构安排的评审人员须与提供的项目评审人员备案表一致,若须更换人员应在征求评审中心同意后更换不低于原评审人员资格的技术人员。若未按该规定执行,评审中心有权取消该项目评审费用并解除协议,造成损失的由中介公司承担。2、项目对接人。负责领取评审资料,对接项目过程跟踪、会商、现场踏勘、后续服务等具体事宜。对接人员应熟悉了解财审项目办理流程,需提供《项目评审业务授权书》一份(详见附表2)。3、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4、项目初审造价师及复核造价师人员。项目评审采用复核制,需初审及复核造价师人员各一名,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建、安装、水利、交通运输等注册造价工程师须按各自专业范围执业,行使独立执业资格签字(盖章)义务,不得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工程造价业务,不得超出执业范围、注册专业范围执业,对其出具的项目评审结论真实性、完整性负责。5、其他人员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评审过程中的现场踏勘、工程量核对、会商等评审事项,评审中心有权要求相关评审人员出席。现场踏勘应不少于2名评审人员。

三、回避要求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与政府投资项目相关单位或委托事项有利害关系,应当主动回避:(1)参与过被评审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工程咨询服务(含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代理等相关事宜的中介机构不得承担本项目的预算审核工作;(2)参与过被评审项目设计、预算审核、工程咨询服务(含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施工等相关事宜的中介机构不得承担本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3)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与政府投资项目相关单位或委托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应当主动回避。

四、评审要求1、中介机构必须接受评审中心的监督和管理,按时完成评审工作并对评审结论负法律责任;中介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书相关要求的,评审中心有权暂停其承接我区项目评审业务。2、中介机构在评审过程中需主动配合评审中心的评审工作(包含现场踏勘、工程量核对、会商等事项),对拒不配合的中介机构,评审中心有权终止协议并不予支付评审费用。3、委托评审项目现场踏勘、工程量核对、会商等事项由评审中心组织安排,中介机构不得私自与建设单位及委托评审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私下接触,未经评审中心同意,中介机构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评审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漏或公开评审的有关情况。4、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受托事项再委托给其他单位,不得由未在本单位注册或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承担评审业务。5、从事项目评审的执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业规范,保守评审秘密和项目建设单位的商业秘密,且近年来没有违法或违规执业的行为,中介机构对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负责。6、中介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要求,客观、独立地评审,并建立评审复核机制,对承接项目进行全面复核,确保高质量完成项目评审工作。7、中介机构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到程序合规、格式规范、内容完整,证据充分适当,评审结果报告格式规范、评审事实表述清楚、评审评价恰当、问题定性及法规适用准确。中介机构对其出具的成果文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单独承担法律责任。中介机构及其派出人员对承办事项及评审结论有义务参加评审中心或有关部门组织的听证、复议、裁决或诉讼等工作,负责相关评审事项的应诉、解释、答疑和澄清。8、评审中心将依据相关评审管理办法及委托评审协议书对中介机构进行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服务评价的主要依据,中介机构应遵守相关管理办法及委托评审协议书并接受评审中心的监督。9、中介机构存在评审质量问题给财政部门、建设单位或第三者造成经济损失的,中介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10、评审任务完成后,中介机构应按评审中心要求打印成果文件并将所有资料扫描成电子版后由中介机构及评审中心归档留底;纸质资料在整理完整并加盖公司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请按规定妥善保存。 (审核过程中如有发生重新送审,评审中心视情况调整审核费用)附表1:中介机构(盖章):**项目评审人员备案表人员类别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号备注单位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项目对接人项目初审造价师项目复核造价师项目助审人员1项目助审人员2… 备注:1、技术负责人、项目初审造价师及复核造价师均需具备相关专业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具体人员要求详见协议书。2、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司公章)。 附表2:项目评审业务授权书漳浦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本授权委托声明:我 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负责*******工程的评审对接工作,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领取评审资料、项目评审过程对接工作等,我公司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时间从至漳州市漳浦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领取评审资料之日起至项目评审完成之日。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手机: 合法代理人: 身份证号: 手机: 电子资料接收邮箱: 联系地址:授权方: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被授权方:合法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 备注:合法代理人须由该项目评审人员备案表中“项目对接人”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