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10110000260707122831-10368129
二、项目名称:殷行街道阳光之家整体修缮及功能升级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备注1殷行街道阳光之家整体修缮及功能升级项目上海德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真华路926弄1号50683.53119957.22元无/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包名称标的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行证书信息1殷行街道阳光之家整体修缮及功能升级项目殷行街道阳光之家整体修缮及功能升级项目按照磋商文件要求100日历天谢振阳沪231202220230609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刚,潘为平,张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以按中标金额为基准,100万元以内按1.0%,100-500万元以内按0.7%,差额累进计算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4839.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上海德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响应文件相对齐全,针对性强,施工方案较为全面,对项目的特点与难点分析较为详细,项目经理经验较为丰富,质量、安全、计划等保障措施较为全面,进度计划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价最低,类似业绩最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殷行街道办事处 地址:包头路781号 联系方式:021-65324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宝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366号A座1201室 联系方式:021-65150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婷婷 电话:021-65150116 附件信息: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74.1M采购文件附件:殷行街道阳光之家整体修缮及功能升级项目.pdf653.5K殷行街道阳光之家整体修缮及功能升级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殷行街道办事处代理机构:上海宝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10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第四章合同条款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八章评标办法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殷行街道阳光之家整体修缮及功能升级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11-0310: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10110000260707122831-10368129项目名称:殷行街道阳光之家整体修缮及功能升级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3140577.00元最高限价:3131171.15元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殷行街道阳光之家整体修缮及功能升级项目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施工工期:施工工期为100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本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故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6、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10-23至2026-10-30,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方式:网上获取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11-0310:00:00(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366号A座1201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11-0310:00:00(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366号A座1201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届时请来现场开标和磋商的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响应文件一致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响应单位需携带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笔记本电脑,磋商时所使用的CA证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殷行街道办事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包头路781号联系方式:021-653245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宝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366号A座1201室联系方式:021-6515011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1-65150116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名称: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殷行街道办事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包头路781号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21-65324567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宝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366号A座1201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1-651501163项目名称殷行街道阳光之家整体修缮及功能升级项目4建设地点杨浦区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整体修缮及功能升级项目,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6资金来源政府100%,□国有%,□集体%,□私有%,□外资%,□其他%7采购预算金额预算金额:3140577.00元最高限价:3131171.15元8工程量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及工程暂列价专业工程暂估价/万元暂列价20万元9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11施工期限计划周期100日历天。12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响应时间:详见磋商公告提交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366号A座1201室会议室14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另行通知磋商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366号A座1201室会议室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5书面答疑书面疑问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10:00前;书面疑问提交形式:书面疑问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处同时电话通知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021-65150116联系邮箱:373181917@qq.com16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17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元人民币。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开户名:上海宝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账号:15001177990019汇款请备注项目名称,响应人必须在开标日时前汇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如以投标保函方式,保函受益人须与招标人一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18履约保证金□不提供■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施工合同金额的10%19响应文件份数开标时携带:1、纸质文件:一正二副,共3份。每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分别装订,商务标与技术标可合并或分开装订,封面根据内容酌情调整,并于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格式自拟)2、电子文档:U盘内储存投标文件PDF版和已标价的计价清单,PDF需为投标加盖公章、签名后扫描版本(与上传的电子版内容一致),并放在密封信封内与纸质文件一起放在密封体里。20响应文件的装订每份正本或副本均需装订成册21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放后30天内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22服务费1、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以按中标金额为基准,100万元以内按1.0%,100-500万元以内按0.7%,差额累进计算计取。2、交纳方式:中标人通过银行转账(同保证金账户)或从投标保证金内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机构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响应人须知说明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项目采购人: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详见技术需求。1.1.6本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技术需求。1.2施工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2.1施工范围: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2.2计划工期: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2.3质量要求:一次性100%验收合格。1.3费用承担响应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4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5踏勘现场1.5.1本项目不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响应单位需要了解现场可自行前往。1.5.2响应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5.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响应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5.4踏勘现场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响应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响应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6分包1.6.1专业工程暂估价详见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响应人中标后,应按照合同约定,和采购人共同依法确定专业分包人。1.6.2成交人自行施工范围内不得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中标后,响应人对该类工作应自行完成施工,不得分包。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2.1.1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公告;(2)响应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响应文件格式;(9)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2.1.2采购人发出的所有补充文件,均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磋商文件的解释2.2.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有特别规定外,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评标办法、响应人须知、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2.3磋商文件的修改2.3.1在响应截止时间5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磋商文件,并作为补充文件通知响应人。如果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则相应延长响应截止时间。2.3.2响应人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办理签收手续或以书面方式确认其收到。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包括:(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响应报价一览表;(4)有效的营业执照;(5)投标人在本市有售后能力或中标后承诺有售后能力的相关说明资料;(6)商务标: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②书面工程量清单组价文件(1份:可装订在商务标正本中,也可以另行成册);(7)技术标:①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质量保证措施;②与相关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保证措施;③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管理人员(简历、人员情况表、职业资格证书等);④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8)响应方认为除了以上内容外,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3.1.2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3.2.1响应人的投标总价应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3.2.2响应人应按“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应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进行投标报价。3.2.3响应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价,应同时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3.3投标有效期3.3.1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