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圣水寺石质文物保护修缮(一期)招标计划公告 Document圣水寺石质文物保护修缮(一期)招标计划公告拟招标项目名称圣水寺石质文物保护修缮(一期)项目批准文件及文号文物保函〔2022〕1218号招标人(建设单位)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老师;0832-2402217估算总投资(元)5266900.000000项目分类工程类招标项目概况保护对象两座经幢,二十圆觉像、圆觉洞周围石质文物,经幢倾斜纠偏与基础加固处理、围岩体治理和渗水治理工程。拟招标内容序号招标内容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要求预计招标时间1施工 具体资格条件要求以正式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2026-12-07 备注:提前发布的招标计划内容仅供各方主体提前获知项目基本信息和拟招标内容,招标项目的实际信息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圣水寺石质文物保护修缮(一期)-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pdf 附件: 招标计划表.pdf 附件: (立项批复第6页第13项)文物保函〔2022〕1218号-关于下发2023年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不含安防消防防雷古遗址古墓葬及革物)计划的通知.pdf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你单位关于实施《圣水寺石质文物保护修缮(一期)关于实施《圣水寺石质文物保护修缮(一期)》项目的核准意见区社事中心:根据你单位关于实施《圣水寺石质文物保护修缮(一期)期)》的项目实施。现将项目有关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名称:圣水寺石质文物保护修缮(一期)

二、项目业主: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中心

三、建设地址:内江圣水寺(内江市市中区圣江路154号)

四、建设性质:修缮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保护对象两座经幢,二十圆觉像、圆觉洞周围石质文物,经幢倾斜纠偏与基础加固处理、围岩体治理和渗水治理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预算金额为526.69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七、建设工期:10个月

八、项目负责人:杨友亮

九、实施方式: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圣水寺石质文物保护修缮(一期)》项目的核准意见区社事中心:项目》的相关资料。原则同意《圣水寺石质文物保护修缮(一期)》的项目实施。现将项目有关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名称:圣水寺石质文物保护修缮(一期)

二、项目业主: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中心

三、建设地址:内江圣水寺(内江市市中区圣江路154号)

四、建设性质:修缮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保护对象两座经幢,二十圆觉像、圆觉洞周围石质文物,经幢倾斜纠偏与基础加固处理、围岩体治理和渗水治理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预算金额为526.69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七、建设工期:10个月

八、项目负责人:杨友亮

九、实施方式: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请严项目》的相关资料。原则同意《圣水寺石质文物保护修缮(一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

十、其他(一)请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在项目建设中严格落实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如需要对本批复文件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三)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程序要求,根据此核准内容,按照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8月3日0-0727

十、其他(一)请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在项目建设中严格落实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如需要对本批复文件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三)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程序要求,根据此核准内容,按照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6年11月3日1招标招标招标招标招标审批部门标核准意见全部委托公开建设项目名称:圣水寺石质文物保护修缮一期)招标范围格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全部部分招标招称20自行3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勘察不采用招标方式设计不采用招标方式施工全部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监理不采用招标方式重要设备和材料审批部门核准意见:1.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本项目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达不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以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采购或参照政府采购方式实施。2.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上同时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3.委托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人依法依规确定。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将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各一份报送我局)4.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5.评标专家的抽取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154号)规定执行。6.招标代理机构应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逐项提供备案材料。7.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等规定箱水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标、定标进监督。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2026年月3日02s007审批门招标核准意见建设项目名称:圣水寺石质文物保护修缮一期)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儿:不采用招标全部部分自行委托公开邀请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勘察方式不采用招标设计方式施工招标招标招标不采用招标监理方式重要设备和材料审批部门核准意见:1.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本项目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达不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以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采购或参照政府采购方式实施。2.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上同时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3.委托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人依法依规确定。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将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各一份报送我局)。4.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5.评标专家的抽取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54号)规定执行。6.招标代理机构应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逐项提供备案材料。7.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等规定和花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标、定标进符监督。内江经淡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5M2026年117月3日圣水寺石质文物保护修缮(一期)招标计划公告拟招标项目名称圣水寺石质文物保护修缮(一期)项目批准文件及文号文物保函〔2022〕1218号招标人(建设单位)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老师;0832-2402217估算总投资(元)5266900.000000项目分类工程类招标项目概况保护对象两座经幢,二十圆觉像、圆觉洞周围石质文物,经幢倾斜纠偏与基础加固处理、围岩体治理和渗水治理工程。拟招标内容序号招标内容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要求预计招标时间1施工具体资格条件要求以正式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2026-12-07备注:提前发布的招标计划内容仅供各方主体提前获知项目基本信息和拟招标内容,招标项目的实际信息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文物保函[2022]1218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四川省2023年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不含安防消防防雷古遗址古墓葬)计划的批复四川省文物局:《四川省文物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项目计划的请示》(川文物[2022]71号)、《四川省文物局关于雅安地震文物受损情况的第一次报告》(川文物[2022]58号)、《四川省文物局关于雅安地震文物受损情况的第二次报告》(川文物[2022]59号)和《四川省文物局关于“9·5”泸定地震文物受灾情况的报告》(川文物[2022]92号)收悉。根据四川省近年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实施情况、近期文物受灾情况和2023年度项目需求(不含安防消防防雷和古遗址古墓葬保护项目),经研究,我局同意福宝镇古建筑保护修缮(一期)等21项文物保护项目计划,不同意杜甫草堂修缮工程等29项文物保护项目计划,另有8项由你局统筹支持(详见附件)请你局按照我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文物保护项目审批的通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进度监管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技术方案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指导相关单位编制项目方案,做好审批、备案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存在险情的,应做好临时支护等措施,确保文物安全。同时,请督促地方人民政府统筹规划,有序做好文物建筑开放利用与合理使用。卓筒井保护管理工作不力,部分文物本体处于失管状态,保存状态不断恶化。请你局督促、指导当地人民政府和管理使用单位,切实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和直接管理责任,抓紧开展整改,还文物以尊严。切实加大安岳石窟保护项目推进力度,务必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率,确保石窟寺文物安全和石窟寺价值永续传承。相关整改工作进展请于2022年12月31日前报我局。此复。附件:1.四川省2023年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项目(不含安防消防防雷古遗址古墓葬保护项目)计划同意实施项目名单2.四川省2023年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项目(不含安防消防防雷古遗址古墓葬保护项目)计划不同意实施项目名单3.四川省2023年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项目(不含安防消防防雷古遗址古墓葬保护项目)计划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统筹支持项目名单国家文物局2022年11月14—2—附件1四川省2023年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项目(不含安防消防防雷古遗址古墓葬)计划同意实施项目名单序号国保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范围项目范围建议方案核准机关1福宝古建筑群福宝镇古建筑保护修缮(一期)保护修缮五祖庙、火神庙、天主教堂、何公馆和回龙桥应根据建筑残损情况的轻重缓急,逐年有序开展保护修缮,同意五祖庙、火神庙、天主教堂、何公馆和回龙桥保护修缮。应加强前期勘察,厘清历史沿革、形制、材料、工艺做法等,明确病害程度、范围及成因,制定有针对性的修缮措施。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工程量,尤其应注意保护其乡土特征。风化、碎裂砖石构件不影响结构和使用的,不应更换。综合考虑文物建筑后续利用方式,明确功能和对外开放方式,做好装修、基础管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