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肇源县利民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服务采购市场调研公告.pdf肇源县利民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服务采购市场调研公告(招标编号:20261105001)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
一、招标条件本肇源县利民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服务采购市场调研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2.29万元,招标人为肇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肇源县利民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服务,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肇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肇源县利民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服务采购市场调研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肇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肇源县利民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服务采购市场调研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指定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岩土工程或物探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职称证书清晰扫描件。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6日00时00分到2026年11月10日00时00分获取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00时00分递交方式:zyxcsglzhzfj@163.com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00时00分开标地点:肇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七、其他肇源县利民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服务采购市场调研公告(本次调研以如下内容为准)
一、调研内容1、项目所在地:肇源县利民城市垃圾处理有限公司2、此次服务采购控制价:422.900.00元3、服务内容:(1)填埋场防渗衬层完整性检测:判断防渗系统是否失效及渗滤液渗漏情况;(2)坝体及堆体安全质量检测:参照有关规定,进行垃圾坝及垃圾堆体稳定验算,对是否稳定做出结论;(3)其他配套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是否缺安全标识、缺有限空间作业相关标识、预案、管理、措施等等;(4)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排查:导致渗滤液导排失效的情况;(5)雨污分流系统排查:1)厂区裸露面积大小;2)覆盖膜是否为焊接等;(6)渗滤液处理系统排查:1)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能满足积存渗滤液的处置需要;2)现有工艺是否能满足渗滤液处理需求等;(7)覆盖和封场系统排查:已封场区域存在隐患等;(8)编制填埋场现状调查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1)对填埋场进行航拍及测量;2)常规环境污染监测;3)编制填埋场现状调查评估报告;4)按照《黑龙江省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现状调查报告编制大纲》要求,完善材料内容;5)编制“一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
二、同类历史成交信息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等)。
三、有关说明1、此次供应商报价仅作为参考,非最后成交价格。2、此报价应为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及税金。3、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zyxcsglzhzfj@163.com)或送交至我单位。4、响应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肇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所有。5、服务成果合格与否,按照黑龙江省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现状调查报告编制大纲内容要求执行。
四、响应文件格式(参考附件)1、企业法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2、信用记录查询结果3、同类商品历史成交信息(业绩证明文件)4、报价单5、服务方案:1)工作机制健全;2)本项目服务人员配置合理;3)承诺具有后续服务;注:1、响应文件需按照附件格式进行编制。2、可分项报价,也可报服务总价。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肇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459-8889286电子邮件:zyxcsglzhzfj@163.com招标代理机构:无地址:无联系人:无电话:无电子邮件: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响应文件项目名称:肇源县利民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服务采购项目编号:20231023001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编制日期:年月日
一、报价函(采购人名称):按照已收到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市场调研文件要求,经我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认真研究采购人需求、供应商须知、资质要求和其它有关要求后,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进行响应。我方完全接受本次市场调研文件规定的所有要求,并承诺在成交后执行市场调研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全部要求,并履行我方的全部义务。我方的最终报价为总承包价,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报价并同意以下事项:1、我方愿意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总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大写:,小写:。2、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项目履约期限(服务期/工期)为。3、我方承诺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日历天。4、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5、我方郑重声明: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全部真实有效。如经查实提供的内容、进行承诺的事项存在虚假,我方自愿接受有关处罚,及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6、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7、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另外要求的与其响应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8、我方将按照市场调研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要求、规定进行合同签订,并严格执行和承担协议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10、我单位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愿意承担取消成交资格、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处罚等后果:(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相关要求签订合同;(4)不按照市场调研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5)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要求更改市场调研文件和成交结果公告的实质性内容;(7)法律法规和市场调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函件:供应商开户银行:,账号: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二、明细报价表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2121211345678/9/1/01/1合计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
三、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我方作为政府采购供应商,类型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自然人(请据实在中勾选一项),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承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供应商类型为企业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1.“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集体所有制”、“联营”、“合伙企业”、“其他”等法人企业或合伙企业。2.“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3.“经营期限”不早于投标截止日期,或长期有效。(二)供应商类型为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1.“类型”为“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不早于投标截止日期。(三)供应商类型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执业状态”为“正常”。(四)供应商类型为自然人的,承诺满足《民法典》第二章第十八条、第六章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八章第一百七十六条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二)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三、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按照市场调研文件要求可提供相关设备和人员清单,以及辅助证明材料。
四、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一)不存在欠税信息。(二)不存在重大税收违法。(三)不属于纳税“非正常户”(供应商类型为自然人的不适用本条)。
五、承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承诺函中以附件形式提供至少开标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均须依法缴纳。
六、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处罚期限已经届满的视同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本条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二)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做出的较大金额罚款(二百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三)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做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
七、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下列情形(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二)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承诺通过下列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一至七款承诺信息真实有效。(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三)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五)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六)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合法渠道。我方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授权并配合采购人所在同级财政部门及其委托机构,对上述承诺事项进行查证。如不属实,属于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接受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承诺供应商名称:(供应商为企业的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手写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
一、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1.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2.基本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清单。3.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工伤保险缴费清单。4.失业保险缴纳证明或失业保险缴费清单。5.生育保险缴纳证明或生育保险缴费清单。
二、新成立的企业或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机构,应提供书面说明和有关佐证文件。
四、满足主要商务条款的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已阅读并充分理解(项目名称)市场调研文件中的各项条款,并在此承诺满足并接受本项目市场调研文件中的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等全部主要商务条款及合同条款。若有不符合或未按承诺履行的,后果和责任自负。如有优于市场调研文件主要商务要求的请在此承诺书中说明。具体优于内容: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