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J23793720261104072 2026年河钢年度集采一邯钢液氨二项目 招标企业: 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11-05 11:38:56 截止时间: 2026-11-12 11:38:55 物料信息标地描述采购数量数量单位规格标地税率交货期备注液态氨 ≥99.9% ≤0.2% ≤0.1% ≤5 GB536-20172155.0吨13.0备注公告信息 供应商资格等要求详见公告附件中采购文件。公告附件 公告附件: 3242710016474849280询价单采购清单-20261104144245863.xlsx 公告附件: inquiry_17937745761803242710033654792212.pdf 更多详细信息咨询及报价地址: https://www.hbisscm.com/fat.html#/bidingBookDetail?noticeId=3242709982115184640采购申请编号行项目号物料编码标准物料编码标准物料描述(短)标准物料描述(长)标准码数量计量单位(标准/子公司)需求公司交货日期成本中心编码成本中心名称采购申请部门(工厂)技术要求2026年液氨年协集采策略2026101301041350021090000113500210900001液态氨 ≥99.9% ≤0.2% ≤0.1% ≤5 GB536-2017液态氨 氨含量:≥99.9%; 残留物含量:≤0.2%; 水分:≤0.1%; 油含量:≤5mg/kg; 执行标准:GB536-2017;2155.000000000吨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询比采购文件2026年
一、项目内容: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公司(简称采购人)现对河钢集团集采备件进行询比采购,诚邀合格报价人参与。采购明细见河钢供应链管理平台(简称供应链平台)。
二、报名时间:以供应链平台公告为准。
三、报名条件名词释义:代理:一级代理指由品牌原厂直接授权,从厂家直接拿货签订采购合同,是品牌方在一定区域或行业范围内第一层授权合作方;二级代理指不直接对接品牌原厂,而是由品牌原厂书面允许转授权的一级代理商授权,在指定区域或行业范围内代理销售其产品,提供售前咨询、售后服务的供应商。1.供应商基础准入要求1.完全响应公告及采购文件要求。2.要求报价人为生产商或代理商:(1)报价人为生产商的:①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氨(液氨、无水氨)”;②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液氨的生产/制造或加工等相关表述;③须提供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与液氨相关的生产制造活动,证书信息须可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状态显示“有效”;④须提供报价截止日前12个月内,由独立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针对本次询价品类的检测报告,该机构须具备CMA或CNAS资质认定,报告须标注CMA或CNAS标志(或附可核验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不满足上述要求报告及厂家自检报告不予认可。(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①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氨(液氨、无水氨);②须提供报价品牌生产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液氨的生产/制造或加工等相关表述);③须提供报价品牌生产商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与与液氨相关的生产制造活动,证书信息须可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状态显示“有效”;④须提供报价品牌生产商的授权代理证书;④须提供报价截止日前12个月内,由独立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针对本次询价品类的检测报告,该机构须具备CMA或CNAS资质认定,报告须标注CMA或CNAS标志(或附可核验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不满足上述要求报告及厂家自检报告不予认可3.报价人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2份自身为卖方的液氨销售合同,累计供货≥1000吨,买方须为冶金、焦化、水泥、玻璃制造、石化行业终端客户;每份附合同(首页、标的页、签章页)及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4.因资料不全、虚假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不允许同一法人或实控人同时参与报名;8.在河钢集团供应商绩效管理自然年度内,供应商因质量问题、不良事项累计扣分≥6分的,自警告生效之日起半年期内该供应商报价无效;9.在河钢集团供应商绩效管理自然年度内,供应商因质量问题、不良事项累计扣分≥12分的自禁入日起两年期内该供应商报价无效2.供应商持有省级工信主管部门认定、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企业资质,或持有工信部认定、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资质的,报名可豁免注册资本、在册员工数量指标限制。申请豁免须同步上传:①对应发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认定证明材料;②本次采购同类物料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验收材料等)。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享受豁免,须执行原资格条件。3.供应商(或其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公司)与集团发生诉讼、仲裁等纠纷事项,供应商需提供情况说明,并且经法务部门、采购部门评审合格后方可报价。4.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为生产制造商的,报价人须保证所供货物为其自行生产并使用其自有品牌;要求为代理商的,报价人须保证所供货物必须与代理品牌保持一致。经查实,报价人所投货物存在非自产、非自有品牌情形的(对于要求为生产制造商的)或所投货物存在非代理品牌的(对于要求为代理商的),采购人有权否决其报价、取消其中选资格;已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弄虚作假追究相应责任。5.报名截止前,报价人须按第十条规则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将银行凭证交与第五条中的商务咨询联系人以免影响报名。
四、资料提供方式供应商在报名截止前,在供应链平台“公开报名”-“上传补充资料”中上传对应的全部报名资料。未提供报名资料的,该供应商报名无效。大型电商平台需要提供所代理生产商的报名资料。
五、联系方式1.商务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裴经理150976969082.技术参数咨询联系人及电话:陈经理15176679155
六、报价要求1.所有报名供应商均可报价。经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报价有效。2.报价时间:以询价单中报价时间为准。3.报价规则3.1本项目全部采购物料均设置采购预算单价/总价,如果供应商所参与的单项物料最低报价或整体报价最低价超出对应预算单价/总价的,采购人有权直接终止本次采购活动,且不承担任何补偿、赔偿责任。3.2供应商应登录供应链平台进行报价,供应商在以现金支付货款的条件下,报价货币为人民币(CNY),报“到厂价”(含运费,不含税,元)。供应商如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报价无效。4.报价品牌:报价时必须在询价单“报价品牌/厂家”中填写报价产品的唯一品牌(或生产厂家名称),如果填写的不是品牌(或生产厂家)的或多个品牌(或生产厂家)的,报价无效,送货过程中严格按照“报价品牌/厂家”进行验收。5.有效期报价有效期(自报价之日至商品上架之日的时间区间):3个月价格有效期(自商品上架之日至下架之日的时间区间):详见询价单中有效期。6.本次采购成交后,采购人与中选供应商按照本次成交的供货范围、中选单价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在约定价格有效期内,采购人就本次采购清单范围内品类产生新增采购需求的,在该价格有效期内,按本次成交单价直接与成交供应商另行签订独立采购合同,供应商须按原中选价格履约供货。7.其他:系统识别多家供应商报名、报价IP地址一致的,所有供应商均取消本次报名(报价)资格。同时要求供应商2个工作日提交自证材料,供应商逾期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材料无法合理解释IP异常情形,按涉嫌串通投标处置。全部自证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标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材料不予采信。自证材料包含:加盖公章的网络拓扑说明文件,写明IP归属运营商、公网IP,说明多家供应商共用同一出口IP的成因,例如集团统一办公网络、共享园区、联合办公、VPN云办公、云服务器代报价等,描述完整网络架构。运营商证明材料:宽带办理回执、合同复印件;多家主体共用宽带的,提供全部使用方说明;无法提供运营商资料的,可提交加盖公章办公场地租赁协议,协议体现多家企业共用办公场所。完整IP归属查询页面截图(含查询网址、查询时间)并加盖公章。
七、中选原则1.单项中选。单条物料最低价不超预算价时中选。2.为应对液氨市场价格波动,有效防范价格有效期内因市场价格剧烈震荡导致的供应中断或成本失控,实现风险共担与长期共赢,制定调价规则如下:(1)参考“百川盈孚”(网址https://www.baiinfo.com)中,“农化-合成氨-价格数据库合成氨市场价格-河北”价格作为参考价格。调价公式:P调=P采购×(P月均÷P网基)P网基:以采购开价日向前统计30自然日内(含30日)的参考价格,计算出平均价,作为调价基数P网基。P采购:开价后中选采购价记为P采购。P月均:每月10日前将上一个自然月的参考价格导出,计算出平均价,记为P月均。(2)调价触发条件:当|P月均−P网基|÷P网基×100%≥10%时,按调价公式计算P调,调价结果于当月13日起执行;未触发调整时按照中选采购价上架。
八、中选候选人公示本次采购在初步选定中选供应商后,在供应链平台公示,公示期以平台公示为准。
九、供货区域:详见询价单中“指定下单公司”列出的具体河钢集团子公司,若未具体指明子公司的,则供货区域为河钢集团所有子公司。
十、履约保证金1.收取规则:所有报名供应商均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收取按万元整数倍收取(四舍五入原则),最低1万元,最高20万元。初次报名的供应商,按1万元缴纳履约保证金;历史中选没有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按其上一年期间与河钢供应链签订的采购合同总金额(不含税)的2%补交履约保证金(以通知为准),供应商以电汇方式交纳保证金(汇款凭证发给本采购文件联系人)至以下账户:单位名称: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石家庄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8111801011800853271银行行号:302121024115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供应商不再与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合作,且满足以下所有条件:①无正在执行的有效合同;②最后一批交付货物满一年质保期;③没有未完结的不良事项及质量异议。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确认无异议后,按退款流程退还供应商履约保证金。3.履约保证金扣款通知书格式致:XXX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贵司参与XX项目(项目编号:____)采购,已缴纳履约保证金¥____元。因XX原因,依据《出卖人不良事项处理规则》、《质量问题认定标准及处罚规则》第X条约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扣除贵司¥____元履约保证金。□情形1:零履约未发生应税销售,不予开具增值税发票;□情形2:已部分履约,由贵司按原货物适用税率(13%)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冲),冲减对应金额的销售额及销项税额。特此通知。采购人(盖章):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日期:____年__月__日4.预中选供应商违约处罚4.1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前,供应商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每次扣2分,扣除响应保证金1万元;2次放弃中选资格的,禁止参加报价资格6个月;连续1年内放弃中选资格大于等于3次的,取消2年内参加报价资格。4.2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供应商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者不履约,扣6分,扣除响应保证金1万元,取消半年内参加报价资格。4.3合同签订后无故不履约的,详见附件一合同模板中的附件1、2部分。5.履约保证金扣款后的发票处理合作期间,因供应商发生违约行为,采购人扣罚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的,按销售折让处理,供应商就被扣除或没收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冲),开具原因选择“销售折让”。
十
一、合同授予1.签订合同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签订合同(具体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一),采购量为预估量,如使用区域当期实际计划需求为零,则有可能不签署合同或不产生实际供货。2.质量保证金无3.其他合同条款详见附件一《工业品买卖合同》。
十
二、供应商送货流程(该过程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