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WFA00000121789发布单位: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沧高速公路(静王路收费站-九宣闸)改扩建工程1标段项目经理部公告概览: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11月津沧改扩建项目沥青运输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沧改扩建项目,招标人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沧高速公路(静王路收费站-九宣闸)改扩建工程1标段项目……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11月津沧改扩建项目沥青运输采购招标公告.pdf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11月津沧改扩建项目沥青运输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津沧改扩建项目,招标人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沧高速公路(静王路收费站-九宣闸)改扩建工程1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计量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沥青运输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津沧改扩建项目(简称):津沧高速公路(静王路收费站-九宣闸)改扩建工程1标段由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土建工程起点位于静海南环南侧K26+800处,终点位于津沧高速王官屯互通K40+515处,路线全长13.715公里,其中起点至运东干渠桥(K36+345)为单侧加宽,长度9.6km,运东干渠桥至终点为双侧加宽,长度4.17km,加宽后道路宽33m。项目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大丰堆镇华大产业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项目名称(简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津沧改扩建项目厉彦达15376918096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物资需求一览表:序号项目简称包件号物资名称计量单位采购数量交货地点预计供货周期备注1津沧改扩建01项目沥青运输吨33508250天津市静海区静海南环2026年12月-南侧津沧改2027年6扩建1标沥青月拌和站鑫海化工-津沧沥青拌和站2沥青运输吨鑫海化工-加工厂-津沧沥青拌和站小计11600注:1、第一条运输清单内容为:基质沥青从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厂家)运输至天津市静海区静海南环南侧津沧改扩建1标沥青拌和站(约为153km);第二条运输清单内容为:基质沥青从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厂家)运输至加工厂(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吕桥镇刘三庄河北村)加工成改性沥青再运输至天津市静海区静海南环南侧津沧改扩建1标沥青拌和站(约为162km);2、两种运距的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3.5每个投标人能参与单个包件投标。3.6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的获取:☑免费下载□出售,每套售价元(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年月日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标书包件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年月日时前发至邮箱,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供应商名称)包件(招标名称)标书费用”)方能下载采购文件。保证金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备注:**项目**物资招标采购投标保证金(投递多个包件可合并递交,但需注明包件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电汇回单)扫描件必须放置投标文件中一同上传(如参与多个包件投标电汇时应备注注明所投包件号等)。账户名称: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沧高速公路(静王路收费站-九宣闸)改扩建工程1标段项目经理部账户性质:临时账户账号:01-99-012381-0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4.3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6.开标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8.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一级集采目录物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非一级集采目录物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9.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1)□不要求递交(2)☑要求递交保证金金额:收取1万元;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需公对公转账。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以招标人财务统计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银行之间的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未及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予以废标。供应商可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及操作详见附件《关于在物资招标采购过程中推广电子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保证金退还条件及信息:1.招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及中标结果通知书后,由采购项目退还投标保证金,统一开始办理退中标和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2.未及时退还投标人保证金的请联系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2.1项目简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0.合同主要条款10.1结算及付款方式:按月结算,在甲方在取得乙方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完成相关结算手续后3个月内支付至累计结算金额的70%,剩余30%于6个月内付清。付款方式包含40%现金+60%票据,票据期限为半年期,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10.2履约保证金的递交:(1)□不要求递交(2)☑要求递交保证金金额:按中标金额的5%。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需公对公转账。提交时间:中标人与所属项目签订合同前应提交履约担保,若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额度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宣布其中标无效,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办理履约担保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为“甲方”(项目承建公司)对公账户。有效期:履约担保的有效期限为合同最后一批材料交货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后由甲方审核次月返还。11.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名称: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沧高速公路(静王路收费站-九宣闸)改扩建工程1标段项目经理部监督部举报电话:17767795970举报邮箱:zjygjlgscsb@126.com12.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12.1收费标准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12.2支付流程(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13.其他/。(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