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N5133292026000117-1

二、合同名称: 巡回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三、项目编号: N5133292026000117

四、项目名称: 巡回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新龙县妇幼保健院 地 址: 如龙镇吴西路联系方式:18383630919供应商(乙方):成都百腾盛世商贸有限公司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88号1栋1单元4楼403号联系方式:13008162695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便携式彩超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1.0000台主要标的单价:428000.000000元合同金额: 59.92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11-0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1-05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巡回医疗合同.PDF巡回医疗合同.PDF 巡回医疗合同.PDF巡回医疗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5133292026000117采购人(甲方):新龙县妇幼保健院供应商(乙方):成都百腾盛世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新龙县签订时间:2026年月5日规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项目信息1.1.采购项目名称:巡回医疗设备购置项目1.2.采购项目编号:N51332920260001171.3.采购计划编号:51332926210200001523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1.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6.1.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否162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否1.6.3.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否164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1.6.5.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否1.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否本项目外商投资企业类型为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1.8.项目内容:序号标的名称单价(元)数量金额(元)计量单位品牌规格型号1便携式彩超4280001428000台迈瑞MX62动态心电记录仪(含工作站)19200119200套中旗iE953经皮黄疸仪14000228000台道芬DHD-D4心肺复苏机58000158000台安保医疗E35应急电源30000260000套易事特(EAST)EA903HRT6打印机200036000台佳能G2810合计人民币:599200元(大写:伍拾玖万玖仟贰佰元整)

二、货物要求2.1.质量要求2.1.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1.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1.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2.1.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2.2.包装方式及运输方式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2.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2.3.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保修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采购文件规定的保修期或者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保修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3.2.在保修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2.3.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10日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2.3.4.在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8.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3.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2.4.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

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付款进度安排3.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为:599200元(大写:伍拾玖万玖仟贰佰元整)其他情况说明:无3.2.支付方式分期付款。3.3.付款进度安排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是否预付款第一次付款239680采购合同签订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成都百腾盛世商贸有限公司巡回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款第二次付款359520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成都百腾盛世商贸有限公司巡回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款

四、合同履行4.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0日内,全部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7内完成安装、调试、运行、培训并通过最终验收。4.2.交货地点:新龙县妇幼保健院。4.3.分期履行要求:交货后一次性完成项目实施。

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5.1.详见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5.2.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甲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6.2.根据本合同规定,满足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1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7.2.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7.3.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八、违约责任8.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修理、重作、更换的具体要求为:8.1.1.修理甲方通知质量缺陷后,乙方须在2小时内响应;现场可修复故障2日历天内派持证工程师到达甲方现场检修。维修所用配件必须是原厂全新正品,不得使用翻新件、拆机二手配件;维修后设备性能、参数必须达到合同技术要求,不低于出厂标准。维修完成后乙方负责调试、校准,医疗设备需满足临床使用要求;维修后出具维修记录,质保期自维修验收合格之日起相应顺延。若同一设备同一故障维修2次及以上仍然无法正常使用,甲方有权不再接受修理,直接要求更换设备。8.1.2.重作动态心电记录仪配套工作站软件、系统程序存在缺陷,无法满足业务功能,乙方应当免费重作、修改、升级软件。重作后的软件需完成部署、调试、接口联调、测试,达到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功能;免费完成操作人员培训,交付更新后的全套技术文档。重作周期由双方书面确认,重作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得向甲方额外收取开发费、实施费。8.1.3.更换经判定设备存在质量缺陷、无法现场修复,或重复维修故障依旧,乙方应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全新整机;若原型号停产缺货,提供不低于原合同技术参数、不降低注册证规格的替代机型,替代方案须经甲方书面确认,不增加甲方任何费用。乙方负责旧设备拆除、新机运输、安装、调试、校准、验收,全套医疗设备完成性能检测,达到临床使用条件。更换后的整机,质保期自新机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完整起算合同约定质保期限。8.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8.2.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8.2.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的计算方法为: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0.05%计算,最高不能合同总价的5%。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8.2.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法为: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0.025%计算,总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5%。8.3.违法分包、转包的违约责任乙方将项目转包、违法分包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方法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9.2.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新龙县人民法院起诉。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十、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响应)文件(4)采购文件(5)有关技术文件,图纸(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十

一、其他条款11.1.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不涉及履约保证金金额(元):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退还方式:退还时间:不予退还情形: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比例:XX。1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2.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1.2.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1.3.权利瑕疵担保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4.知识产权保护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