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500000202602000499聊城市公安局“3.18”专案住宿餐饮服务项目(3)结果公告(采购包1)发布时间:2026-11-03 23:45 信息来源: 省份:山东省

一、项目编号:SDGP371500000202602000499

二、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3.18”专案住宿餐饮服务项目(3)

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莘县京鑫新商务宾馆山东省聊城市莘县莘州街道通运水韵花园二期12号 213,600.00元 89.95

四、主要标的信息采购包1(聊城市公安局“3.18”专案住宿餐饮服务项目(3)):服务类(莘县京鑫新商务宾馆)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报价明细内容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单位服务标准1-1其他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聊城市公安局“3.18”专案住宿餐饮服务项目(3)聊城市公安局“3.18”专案住宿餐饮服务项目(3)磋商文件要求的范围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100天宗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采购人代表: 王桂梅 评审专家: 卢宗民 、 钟道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由成交供应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费。开户名称:山东众合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东城支行,账号(人民币):37050185420800000215邮箱:sdzhzb2017@163.com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合同包1聊城市公安局“3.18”专案住宿餐饮服务项目(3):3204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合同包1(聊城市公安局“3.18”专案住宿餐饮服务项目(3)): --> 89.95莘县希曼酒店通过通过84.99莘县乐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本项目监督单位:聊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合同包1(聊城市公安局“3.18”专案住宿餐饮服务项目(3)): 序号 供应商 未中标(成交)原因 1莘县希曼酒店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2莘县乐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名称:聊城市公安局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路98号联系方式:0635-7179711、0635-7170803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山东众合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聊城高新区华建壹街区九号办公楼五楼联系方式:15863569800/1531577081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冯利勤/唐慧珑/丁晨晨/李玉民电话:15863569800/15315770811山东众合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11月03日相关附件:报价明细表(第1轮-莘县京鑫新商务宾馆)资格审查表.pdf专家支付表.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供应商资格审查统计表莘县京鑫新商务宾馆序号莘县京鑫新商务宾馆内容检验结果1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是否提供:是C2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半年内不少于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是指提供本单位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告表原件扫描件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是否提供:是3提供近半年(不少于一个月以发布公告时间往前推算半年)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供应商为近半年新成立的企业可不提供):是指提供本单位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是否提供:是14提供近半年(不少于一个月以发布公告时间往前推算半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指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缴纳证明(社保部门证明)(或专用收据)或银行、税务部门代收的相关社保凭证;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是否提供:是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如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无需出具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否提供:是V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格式见附件);是否提供:是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是指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见附件):是否提供:是8供应商责任声明(格式见附件)。是否提供:是9《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是否提供:是10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按附件是否提供:是是否审查合格核验人签字核验人:说明:1、本表除检验结果一列外,其余内容自行填写完毕,并请将此表上传至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2、本表格如果与资格条件有冲突不符合的条件,以资格条件内容为准。供应商有关证件、业绩审查统计表莘县京鑫新商务宾馆名称得分服务场(6分)以莘县十八里铺镇镇政府为起点,投标人拟投旅馆经营场所(以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为准59采用高德地图或百度地图驾车模式测算最短路程。各投标人按距离由近及远排序,最近者得6分,次之得5分,第三名得4分,其余得3分。投标文件中须附地图测距截图(清晰显示起终点名称、距离公里数及测算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截图无法辨认或起终点与营业执照地址不一致的,本项得0分。以莘县十八里铺镇镇政府为起点,我单位经营场所为终点,采用高德地图路程为4.2公里,驾车需8分钟。第一名6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应明确签订日期,否则不得分)以来完成的类似服务项目业绩,每个项目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注:电子投标文件中需提供①合同原件扫描件②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二者缺一不可。聊城市公安局住宿餐饮服务项目(20260318)2总分8核验人签字核验人:拼说明:1、只填写符合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要求的有效证件及业绩情况,未填写在此表中的证件或业绩不予计分。2、本表中涉及的内容如果一项都没有,也要将此表上传至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如不提供本表评审委员会将不再对表中涉及业绩进行评审,表中涉及业绩按0分计。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原件扫描件的,不作为评审依据。具体上传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4、此表内容如与评标办法不一致,以评标办法内容为准。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项目编号SDGP371500000202602000499项目名称填表时间:2026年11月2日聊城市公安局“3.18”专案住宿餐饮服务项目(3)采购人聊城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分包数量1个山东众合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预算金额216,000.00元中标成交金额21360000元评审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时间2026年11月2日09时00分至2026年11月2日11时10分评审专家姓名开户银行及账号.评审劳务报酬(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减(元)支付金额(元)评审专家确认签字备注帥道桫400a护民400140子家民合计总计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聊城市公安局的聊城市公安局“3.18”专案住宿餐饮服务项目(3)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聊城市公安局“3.18”专案住宿餐饮服务项目(3),属于住宿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莘县京鑫新商务宾馆,从业人员6人,营业收入为74.035万元,资产总额为219.8万元,属于微型企业(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莘县京鑫新商务宾馆日期:2026年11月02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请在投标文件中附此函。3.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形,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