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921000202602000084宁阳县财政局本级2027-2028年度宁阳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3 23:45 信息来源: 省份:山东省 项目概况2027-2028年度宁阳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一、征集邀请宁阳县财政局本级拟对2027-2028年度宁阳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1、征集人名称:宁阳县财政局本级2、联系人:葛庆瑞3、联系方式:0538-56392524、联系地址:宁阳县城东街519号

三、项目概述征集项目编号:SDGP370921000202602000084征集项目名称:2027-2028年度宁阳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最高限价:详见附件采购需求采购需求:详见附件采购需求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服务对象”是指会议定点场所服务对象,即: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事业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

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分包名称:其他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序号资格要求名称资格要求详细说明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3申请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申请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4申请供应商必须具有《消防安全许可证》或相关消防安全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申请供应商必须具有《消防安全许可证》或相关消防安全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5申请供应商如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公司申请本框架协议的,必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上级公司的项目授权文件(格式见第四章开放式框架协议加入申请书附件1)申请供应商如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公司申请本框架协议的,必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上级公司的项目授权文件(格式见第四章开放式框架协议加入申请书附件1) 6申请供应商须具备承办县级三类(含)以上会议的能力,参与投标响应的供应商必须同时设有大、中、小三类不同规格的会议室,具备客房及就餐等接待能力,承诺能提供全部客房和会议室,并优先提供最新房间及会议室,提供承诺书、一张及以上现场图片(格式见第四章开放式框架协议加入申请书附件2);申请供应商须具备承办县级三类(含)以上会议的能力,参与投标响应的供应商必须同时设有大、中、小三类不同规格的会议室,具备客房及就餐等接待能力,承诺能提供全部客房和会议室,并优先提供最新房间及会议室,提供承诺书、一张及以上现场图片(格式见第四章开放式框架协议加入申请书附件2); 7申请供应商须接受本次会议定点场所价格和服务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开放式框架协议加入申请书附件3)申请供应商须接受本次会议定点场所价格和服务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开放式框架协议加入申请书附件3) 8根据省有关规定,申请供应商须为宁阳县范围内注册的定点场所,以《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为准。根据省有关规定,申请供应商须为宁阳县范围内注册的定点场所,以《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为准。

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1).分包名称:其他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1)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面向的企业规模: 中小企业 3)预留形式: 设置专门采购包 4)预留比例: 100%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七、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八、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申请规则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九、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征集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当天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要求 申请的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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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 宁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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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否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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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征集人的权力和义务 1.协调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的采购问题; 2.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相关事宜; 3.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 4.负责公开发布采购人和入围供应商二阶段成交结果公告。 (二) 入围供应商的权力与义务 1.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 2.保证签署本协议以及提供入围服务的行为不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权益侵害,同时保证采购人或服务对象接受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权益追索,该权益侵害或追索包括但不限于违反不正当竞争规定、侵犯知识产权、构成对第三方合同违约等; 3.有权拒绝征集人及采购人提出的除征集文件规定、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约定、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入围供应商承诺以外的其它要求; 4.有权对征集人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采购人在采购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5.按照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的约定及要求、审查过程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 6.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服务完全符合或高于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且满足采购需求; 7.主动接受并配合征集人、采购人以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框架协议履约服务的质量、价格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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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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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 第一步: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完成供应商主体信息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第二步:供应商登陆齐鲁云采-山东省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https:/至框架协议有效期满,供应商可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通过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文件。 2、请各潜在供应商联系征集人(宁阳县财政局)0538-5639252、代理机构(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538-6088868,获取更详细的征集信息(包括:框架协议合同、申请文件格式要求等)或了解通过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文件的注意事项。征集人:宁阳县财政局本级2026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