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第七人民医院济南市第七人民医院电动床和医用吊塔(吊桥)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100000202602001332B_001

二、合同名称:济南市第七人民医院电动床和医用吊塔(吊桥)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100000202602001332

四、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第七人民医院电动床和医用吊塔(吊桥)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济南市第七人民医院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1号联系方式:18668987918供应商(乙方):临沂辅圣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河新区芝麻墩街道沂河东路101号院内11号楼211室联系方式:1768696175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SEcure-U1113.97113.97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济南市第七人民医院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11-0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11-04

九、其他补充事宜:济南市第七人民医院电动床和医用吊塔吊桥采购项目合同B包.pdf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济南市第七人民医院电动床和医用吊塔(吊桥)采购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100000202602001332B_001__甲方:济南市第七人民医院乙方:临沂辅圣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六年一十一月三日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济南市第七人民医院(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全称):临沂辅圣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第七人民医院电动床和医用吊塔(吊桥)采购项目(B包)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100000202602001332(2)采购计划编号:37010000032404020260039(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医用吊塔(吊桥)(一桥四塔)12套、医用吊塔(吊桥)(一桥二塔)6套品牌:新华规格型号:SEcure-U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1,139,7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叁万玖仟柒佰元(¥1,139,700.00元)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分期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30%预付款,全部货物供货完成、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70%合同价款。注:该项目资金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付款需结合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付款。若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拨付未到账或不足造成无法按约定付款,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拨付到账或足以支付价款时付款。成本补偿:/绩效激励:/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履约保证金的保函等方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5%履约担保期限:履约验收合格(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济南市第七人民医院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检否存在破坏性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完成后30天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5)履约验收的内容:技术履约验收内容:1)设备配置验收:检查设备型号、配置要求是否与合同约定⼀致,部件数量是否⻬全;2)性能指标是否符合要求;商务履约验收内容:符合采购⽂件、响应⽂件、合同要求。检查交货时间、地点、包装、资质⽂件是否符合要求,培训、安装调试服务是否完成。(6)履约验收标准:1.设备外观⽆损坏,部件⻬全,符合合同约定的型号、配置;2.设备性能检测符合技术要求;3.培训、安装调试服务完成,满⾜合同约定。(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验收过程中若发现不合格项,验收小组需向供应商出具书面整改通知,明确整改要求;验收合格后,医院签署《设备验收报告》,并将验收资料归档保存。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代理机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济南市第七人民医院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西路567号(飞住所:山东省临沂市沂河新区芝麻墩街跃大道与唐冶西路交叉口西北处)道翔宇路与珠海路交汇东北角研发楼3层347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张伟明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张伟明电话:18668987918,电话:13734386618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行临沂市北支行账号:,账号:37050182820100001666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投标人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投标人(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投标人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招标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